九月初的秋天,天空没有一碧如洗。夏末的气息依旧热烈而浓厚地荡漾在苏州古老的红墙绿瓦之间,飘渺在如水如烟的荷塘之上。
安妮爱水,也爱高山。喜欢小桥流水的江南,也爱气吞山河的塞北。
就像她的人一样,总是偏向事物的两个极端。
她喜欢吃的口味,要么是极重的酸辣,要么是无油无盐的索然无味。
她也想过要改,可是太难,索性就任由他们去了。她也经常和小伙伴自嘲道:“以后谁要做了我的男朋友,该有多悲催!”
可是,安妮知道,她会改的。就算改不掉,她也会为了他把这一爱好,好好地收藏起来。不会觉得卑微,只是因为爱他,所以包容和成全。
第一次遇见庆的时候,是在杭州。
那是开学初班级组织的一次周末旅行。三十二人的小团体把那个小小的大巴车挤得水泄不通。可是即使这样,大家还是难以掩饰自己的喜悦和激动,相互推搡着,像是一起去完成一项盛大的约会。
只有安妮静静地,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一角,静静地聆听这嘈杂的声音,像是在观看一场事不关己的无声地演出。
她只是很喜欢杭州,像喜欢苏州那样地喜欢。虽然没去过,但是她知道她肯定会喜欢的。光是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很令她心弛神往了。
就像大二那一年,她拼尽全力,只是为了能做一回去苏大的交流生。尽管那是他们学校参与“苏北高校援助计划”的第一年,尽管她在苏州没一个朋友,尽管她很不喜欢吃甜。
她所谓地拼尽全力,除了一次性过了四六级和国家计算机二级,专业排名年级前三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他的男朋友分了手。
该怎么样去诉说那一次失败的感情经历。安妮永远也忘不了与前男友分离的那个夜晚,学校800米的塑胶跑道上,他声嘶力竭地对她吼道:“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安妮无奈而又心痛,摇了摇头,挥手道,分手吧。
他终究还是不懂她。
很多年以后,安妮还是不明白,当初究竟是什么样的魔力 ,会让她那么奋不顾身地前往苏州,前往苏大。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她只是想去;她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在那座城市里待着,哪怕一年;她只是觉得她波澜不惊、一成不变的生活也许该发生点什么,与那座陌生的城市……总之,她就是去了。
大巴车里依旧闹哄哄的,三十多岁的导游扯着嗓子向我们宣读今日的行程:先到西湖,下午五点半集合,晚上借住农家舍,第二天游天目山大峡谷。吃饭自行解决。
安妮一句一句认认真真地听着。他们学校这次选派过来做交流生的一共有四个,三女一男。大概是因为在“异乡他国”,所以每个人都仔细地听着,唯恐丢了半个字。
这种胆怯又紧张的心理伴随了安妮整整一年。她知道,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以一种异样又审视地眼光打量着他们四个。毕竟从小城市普通二本学校出来的学生,多多少少都会受到些985、211学校的“非议”。
安妮笑着对自己说,没关系。
她知道自己足够好。
不是虚张,不是浮夸。是的,她就是这么好。她有着一张姣好的面容,一副白皙的皮肤,一个一米六三九十二斤的魔鬼身材,还自带些也许是天秤座女生身上特有的优雅的气质,决绝而又美丽。
她善良,些许有些天真。平易近人却有着自己的主张。喜欢一个人的独来独往。她说,那样很轻松。是的,她不喜欢太过于复杂的人物交际。尽管应付得过来,可她不喜欢,甚至是很厌烦。
同样地,她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完美,以她自己的方式。
庆的出现是一个偶然。他并不是他们交流所在的那个班级的学生。可是他就是那样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那次去杭州的旅途中;出现在了安妮在苏州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打破了她原本想要的平静的生活。
安妮也想过,恨他吗?怨他吗?后悔过吗?应该没有吧。虽然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得多。可终是她自己的选择。
不知何时起,车厢内开始想起了一阵阵歌声。原来是为了缓和一下从苏州到杭州枯燥的四个小时的旅程,他们自行组织了一次演唱表演。每个人都要唱一首。
可安妮不喜欢唱歌啊。相比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永远更习惯于掩藏。
就像现在这样,她静静地插着耳机,单曲播放着自己的歌,在窗的一角。
“好!下面由我们材化班的男神————”
听到男神的时候,安妮就回过神来了。毕竟谁都喜欢看帅哥。
庆就这样登场了。
安妮仍记得看到庆的第一眼,“也不怎样帅嘛?”她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一边开始怀疑起苏大化工班班长程的审美观。
程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戴着一副小小的细框眼镜。本应是一副斯文的样子。可偏偏是射手座的大男生,放浪不羁,爱自由。
后来安妮才知道,她的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是程给的庆。
安妮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埋怨过程。她也恨自己的太过主动。如果不是当初她率先加了程的微博,也许就不会给他们还有后来出现的辰,或许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所谓的朋友,一个了解自己的机会。微博,那里藏着安妮所有的秘密。所有。
庆唱了一首宋东野的《董小姐》,声音很好听,浓浓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富有磁性和穿透力。安妮爱上了,仅仅是因为他的声音。她喜欢会唱歌的男生。
她想起与前男友的第一次相聚,他在KTV里唱了一首《做我老婆好不好》,他对她说:“安妮,做我女朋友吧。”
日久生情出来的爱情,习惯了依赖和陪伴,她只是想试试看。
后来,她发现,她不情愿他吻她,不喜欢和他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前男友说,没关系,他等。
可,爱情,是可以等得来的吗?安妮的身体好像比自己更加明白自己的心,所以选择了本能的抗拒。
她更喜欢和他做朋友。希望他还是那个会在操场上陪着她一圈一圈跑着步的大男孩。
而她终究还是喜欢做一个毫无防备的小女孩。只是不是他的。
她爱庆,她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
轮到安妮唱了,她不知道她还能唱什么歌。本来会的就不多,还大部分都被别人唱了。
“哼哼。”安妮拿着话筒哼了两声,“前面大家唱的都是些比较悲伤的歌……”,车里的人互相望了望,他们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比较欢快的歌吧—《白龙马》”
这是安妮最近一直在听的歌,有些幼稚,可是她真的觉得很喜欢。喜欢歌中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隐忍决然又不失轻松欢快的氛围。那是安妮理解的生命最本真的样子。
生命应该有些追求。
“白龙马,蹄朝西,托着唐三藏和三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什么妖魔…………”
安妮就这样一句一句认认真真地唱着,很动听。歌美人更美。
当然,只有懂的人才这样觉得。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她是不想把这首歌拿出来分享的。毕竟,不是所有的童真和单纯都有被欣赏和保护的理由。她不想让自己活成个笑话,宁愿将这些简单的美好永远地深藏在心中,寂寞的时候独自享用。
可是庆就懂了。而且记住了。
车子缓缓地行着,大家兴许是累了,都有些困意,便都挨着坐位打起盹来。
安妮坐着很累,伸伸懒腰,想换个姿势,站起身来,转脸后望的时候,一下子对上了庆的眼睛,她迅速收了回去。不想再说话,不想再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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