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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龙魂》第九卷 第七章 孰真孰假

《天道龙魂》第九卷 第七章 孰真孰假

作者: 东旭鹰 | 来源:发表于2023-05-30 09:1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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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

    面对房咏杰的大胆推测,周勇当然不能再任其发挥下去,影响案件审理的走向,立即起身说:“反对,一切都是毫无证据的无端猜测,是辩方为了混淆视听而故意对法庭作出的误导!虽然当时被告伸手习惯与平常不同,但可能因为多种因素造成,比如说被告坐在汽车右侧,被害人从左侧上车,所以他为了方便,伸出左手。不能根据这一点,就推测凶手另有其人。”

    法官自然承认“反对有效”,但也对这一疑点进行了记录。至于房咏杰,本来他就没打算凭这一招扭转乾坤,其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再纠缠于此点。

    随后,鉴于曹九同从被公安审讯开始,就强调自己没有作案动机,因为“仁心”慈善协会的账目不可能有任何问题,周勇便提出了新的证物,只是在动机方向上从“杀人灭口”改为“求爱不成的情杀”。而这件证物就是从何玉露家中搜出的一封情书,从内容上看,是曹九同亲笔所写,表达了他对何玉露的追求。

    周勇阐述这件证物的相关情况时,推测说:“各位应该还记得我刚才的起诉书内容上,曾经提及他们两个人的年龄。被告曹九同虽然至今未婚,但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而受害人何玉露刚刚大学毕业,才二十出头。两人的年龄相差如此之大,死者拒绝求爱也是理所当然。而曹九同刚刚事业有所成就,便见色起心,在这封求爱信上以极其露骨和不当的言语,对何玉露展开疯狂追求,其结果可想而知。必然是遭到了被害人的拒绝,曹九同才因爱生恨,以残忍手段扼杀了一个年轻的生命,这种行为真是令人发指……”

    “反对!”房咏杰再次起身,“按照法庭程序,证物应该当庭交由被告与我这个辩护人进行辨认,征求我们是否有异议。现在辨认程序还没有完成,控方就开始借题发挥,这也属于毫无根据的无端猜测,控方目的才是为了混淆视听而故意对法庭作出误导。”

    无疑,法官既然刚才认同了周勇的反对,也自然不能对房咏杰这次反对置之不理。他在一片嘘声中制止了检察官的“表演”,并再度向旁听者们强调了法庭纪律。

    看清这封求爱信,曹九同当即提出异议:“这封信有问题,虽然字是我的字,但内容却不是我写的内容。”

    周勇:报告审判长,这封信是用黑色签字笔直接书写。我们已经进行了字迹鉴定,鉴定报告也作为证物呈庭。根据报告显示,字迹与被告相似率达到95%以上,不存在他人仿写的可能!

    房咏杰:反对,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否定是自己的字迹,质疑的是内容。

    周勇:(冷笑)这个说法太可笑了,字是自己写的字,并非打印出来的。而这张纸我们也反复检查过,不存在重新拼接的可能。怎么内容不是他写的呢?

    法官:控辩双方请保持冷静,被告可以继续就质疑提出自己的意见。

    曹九同:谢谢审判长。我确实给何玉露写过信,而且这里所有的字,都在我那封信里出现过。不过,我那封信的内容,是指示她,因为有人针对我们慈善协会意图不轨,我怀疑有内鬼,授权背景干净的她帮助我暗中调查。我对比较重要的指示,都会亲笔写信,如果公司或协会内部有人阻碍何玉露做事,我的这封信就相当于对她的授权书。我只是没想到,会有人把信改成这个样子。

    随后,曹九同便背诵了当时所写书信的大概内容,总字数比这封简单的求爱信只多不少,但删除了一部分文字,再进行重新组合,便形成了这封信。

    一时间,周勇心中略感惊愕,他并不是质疑这封书信有假,而是开始佩服曹九同的本领,看来这家伙是早有准备,竟然能准备好后手,自己根据求爱信内容又编出完全不同的授权信来,这种奸商还真是不简单啊!

    其实,何止是周勇,在场旁听者中,不知多少人都是如此想。于是,议论声、起哄声、叱骂声再度响起,让审判长又被迫怒砸木槌。

    好不容易等嘈杂声平息下去,房咏杰才指出,无论这封信是真是假,也不管何玉露与曹九同年龄相差多少,认为被害人会拒绝曹九同,是极其荒谬的。因为现在老夫少妻的例子实在太多,尤其在名人界可谓司空见惯。至于因此而为何玉露引来杀身之祸,毫无根据,不能形成杀人动机。

    结果,正因为这一冲突的出现,在证人阶段,媒体记者们希望见到的同行没有出现。周勇请来的第一位证人,是死者何玉露的邻桌同事——庄明生,只为证明何玉露对曹九同的反感。

    庄明生是与何玉露一同入职的“仁心”慈善协会成员,他极力证明,何玉露曾经向他提及过曹九同的骚扰,又为了工作不得不强作欢颜来应付老板。

    庄明生还说,曾经看到何玉露接到一个电话,她皱着眉头虚与委蛇,最后仓促挂断。当时,何玉露就告诉庄明生,这是曹九同打来要跟她约会的,她非常讨厌这“老头子”,却不知该如何拒绝。

    听到庄明生所说,更加引起公愤,对曹九同这种事业刚有点成就便想吃嫩草的“老牛”,至少半数男性旁听者以极端言行表现了极大愤慨,也因此又被法警“请”出去几位。

    房咏杰则不慌不忙,起身对庄明生进行盘问,他以巧妙的询问,竟然让庄明生不知不觉中,透露出自己对何玉露的暗恋。当周勇发现这一点时,想要以反对权破坏对手的套路,却已经来不及。

    房咏杰特别提到,庄明生在得知何玉露死讯后,因听说死者并无被非礼的痕迹,还多次幸灾乐祸地跟同事们说:“还好,还好,小露连死了都没让曹九同那癞蛤蟆占到便宜,可见有钱人也不是什么都能得到的。”

    对此,周勇再度提出反对,而房咏杰趁势要请出自己的一位证人。当然,如果仅仅是为了证明这句话,确实与本案关系有限。但房咏杰坚称,这位证人不仅可以证明庄明生的证词不可靠,还能证明何玉露不会因为拒绝曹九同而被杀。

    至于这位证人,则是何玉露的另一位同事——罗美娜,她还是何玉露十年的闺蜜,也是让何玉露来到慈善协会的推荐人。

    在房咏杰的询问下,罗美娜不但证明了庄明生对死者的长期暗恋,还以闺蜜间的谈话内容,作证何玉露从两年前在大学听曹九同演讲后,就成为对方的粉丝,直至何玉露遇害当天都没有改变。因为,何玉露那天上午去向曹九同汇报监督部门检查账户的情况,曹九同对她不仅信任有加,更展现了大公无私、无愧于心的浩然正气,何玉露为此深受感染,回到慈善协会在罗美娜面前对老板赞不绝口。

    另外,罗美娜证言,何玉露多次提及,曹九同一心放在自己的事业上,根本无心儿女私情,所以对何玉露毫无私人想法,只是在工作上给予充分信任。何玉露对此“苦恼在心口难开”,深知曹九同心性的这位小会计,只能将感情深埋于心底,不敢直言。

    听罗美娜说到这里时,曹九同貌似高傲的神情有了少许改变,他甚至轻轻拭去了眼角的泪花。或许,他早已察觉到何玉露的心意,只是犹豫是否要接受这种忘年恋,但他还没有做出决定,就已经跟这花季少女阴阳相隔。当然,这一点,只不过是在场少数注意到曹九同异常者的猜测,那位IT精英此刻的真实想法,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这时,周勇对罗美娜的盘问已然开始,这位貌似刚才一直被动“挨打”的主控官,也展现了他非凡的盘问技巧。他在与美女证人的谈话中,渐渐转到罗美娜的职业生涯上。

    这一招,同样打得房咏杰措手不及,因为在慈善协会中,罗美娜也是深受曹九同信任的年轻人之一,绝不是庄明生之流可比。周勇从而指出,罗美娜是曹九同集团的既得利益者之一,与被告利害攸关,其证词缺乏相关证据的辅助性证明,所以对于罗美娜的作证根本不可取信。

    双方法庭之上的较量,因此又进入胶着状态,而且似乎对控方愈加有利。房咏杰作为辩护人,随后提出了几份社会知名人士对曹九同的人品证明,然而这种间接性证据,根本就无法推翻周勇的指控。毕竟,现在成功人士中的伪君子太多,在上流社会尽显绅士风度,而背地里无恶不作,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

    眼看这位“逆反天才”即将败诉,可是房咏杰依然不慌不忙,因为他还有一件证物没有展示。这最后的证物依然是一张照片,而且是来自某监控录像的截屏,照片中的曹九同在一个窗口店前买了杯咖啡。

    虽然原视频中的曹九同不是很清晰,然而在经过技术放大之后,面容与现在被告席上的这位“杀人嫌疑犯”完全符合,而且他接咖啡时确实是使用右手。房咏杰当即说明了这组监控录像的时间与地点,随即请当时的店主出庭作证,而那位店主十分肯定当时买咖啡的人就是曹九同。

    如果店主的证词是真,那么在此时间段和该店地址,曹九同根本不可能赶到杀人现场去作案,因为两个地点实在是南辕北辙,且与高飞绝提供的何玉露遇害时间只差几分钟而已。难道说,真有两个曹九同存在?

    周勇也不是吃素的,当即指出,如果辩方认为去接何玉露的是假曹九同,那么控方也有理由怀疑店主看到的不过是容貌极似曹九同者,也就是说,不能凭这张照片,便认定曹九同的无辜。

    审判长经过与陪审员商议,认为此案依然存在疑点,有可能确实出现了第二个“曹九同”。但是,究竟这位假“曹先生”,是在慈善协会出现的那位,还是去买咖啡的这位,控辩双方谁也无法有力证明。因此,法官宣布,此案将于二十四小时后再开庭,而控辩双方也只有这短短时间去取证,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两次开庭时间竟然如此之短,在过去的庭审历史中,可以说是前所未有。这也足见司法机关对此案的重视程度,知道如果不能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将在社会上掀起更大波澜。

    对于周勇来说,他并不慌张,毕竟手里还握有“刘馨雨”这张王牌。另外,刚刚结束庭审,执法机关报告出现了新证人,据说其目击了杀人现场。听闻此消息的房咏杰,不由暗捏一把冷汗,他目前已经招数使尽,很难再提出全新证人与证据。

    如果是外行人听说这种状况,一定认为反而对房咏杰有利,因为以盘问技巧驳倒证人证供,是房咏杰的强项。可是外行人却不知道,那种效果不是单纯依靠辩论技巧就能实现,必须对证人进行充分调查,才能找到突破口,从而一举击溃证人心理防线,打造对当事人有利的形势。可惜,时间只有不到二十四小时,以房咏杰自己的能力,根本来不及搜集到足够资料。为此,他只有拜托渊龙小组尽快展开调查。

    说实话,虽然现在郭岚月等人对曹九同是否杀人也开始犹豫不定,但他们实在不想帮这个嚣张跋扈的富商。但没办法,他们是“龙魂侠”,必须服从命令。

    要找到证人不是难事,因为这名男子已经被公安保护起来,周勇又迫不及待地去找证人核实情况。跟在周勇后面,加上高科技设备的帮助,证人模样便展现在“龙魂侠”们面前。

    照片传到“火威”基地,仅凭相貌,万泽雨在二十分钟内,调出此人的全部资料。看清资料,郭岚月三人忽然面面相觑,他们当然不是因这位无业青年“杭成默”躺平度日的宅男生涯而感到惊愕,主要是看到此人上网时的常用网名“不平则明”……

    对于这个网名,他们当然不陌生,因为在网络上,“不平则明”是有名的喷子,而且近年来,他主要攻击对象就是曹九同。如果仅凭这一点,让房咏杰去指出此人证词不可信,显然是软弱无力的。关键是必须弄清,究竟此人是出于对曹九同的仇视在编故事,还是确实看到了案发情况。

    为此,孟剑云偷偷潜入杭成默脏乱如猪窝的家中,这里唯一醒目的就是那台手提电脑。虽然这台电脑的价格不算太贵,可是杭成默哪来的钱购买?孟剑云来不及多想,顺手牵羊将这电脑取回去分析。

    在万泽雨的远程指导下,白古天好不容破解开了系统密码,进入了电脑界面之中。这电脑里的内容确实不少,看来杭成默的网络“节目”还挺多。

    由于时间紧迫,渊龙小组根本无心研究这宅男平时都干了哪些无聊的事情,白古天以“修改时间”进行查找,发现有几段视频就在今天被访问拷贝过。他们打开视频一看,不由更为吃惊。

    原来,这几段视频是从不同角度拍摄了何玉露被杀现场,而凶手与死者面目清晰可辨,简直就是曹九同现场犯罪的真实记录。虽然不知道杭成默从哪里弄到了这些,但别说他的证词,仅仅将这几段视频当作证据呈堂,明天就足以定下曹九同死罪。

    孟剑云才不考虑要不要为那个富商脱罪,他怒不可遏地大吼起来:“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你们看,人就是他杀的,我们还要为这个杀人犯帮忙到什么时候?”

    郭岚月:(喃喃)可是如果曹九同真入了罪,或许国家机密就会被他的同党泄露啊!

    孟剑云:那咱们也用不着再为他忙活了,现在去把国家机密跟他的同党找出来,不就完了吗?这才是我们“龙魂侠”应该做的事啊!

    郭岚月:你说的轻巧,如果能那么轻易找到,“天道”总部就不会让我们来帮助房律师。白古天,你怎么看?

    白古天:(若有所思)有点不对劲啊!你们看这些视频,像不像某个剧组现场拍摄一样,不但角度齐全,还有特写。

    郭岚月:(惊)你是说,这不是真的,而是在拍戏?

    孟剑云:(皱眉)不可能啊!咱们也都算是在刀尖上滚过来的,你们看何玉露的死状,那绝对不是演戏能演出来的,这应该是现场的真实拍摄。

    白古天:我并不否认这段视频的真实性,我质疑的是,为什么会有人像拍纪录片一样,将现场如此完整摄录下来,还进行了精心剪辑,手法十分专业。就好像他们布置好了拍摄现场,只等凶手将何玉露带来杀掉。

    孟剑云:(顿有所悟)难道说,这曹九同有找人录制杀人现场的习惯?那么这杭成默实际上是曹九同的摄影师喽?

    郭岚月:(当即一巴掌拍到孟剑云头上)你是不是死脑筋啊?这个杭成默一向跟曹九同作对,他难道不会是故意布置好现场,就等着拍下这些东西,让曹九同入罪吗?

    白古天:(冷笑)像他这种仇视曹九同的宅男,精心拍摄剪辑了这些东西,不放到网络上去,却交给警察,这可不像是“不平则明”的作风啊!

    郭岚月:(立时想起)没错,这确实不正常。但同样跟杭成默一样,平时作风迥然不同的还有一个人!

    白古天:谁?

    郭岚月:(一字一句吐出那个名字)郑、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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