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程标准学习了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三部分。阶段性的学习体会简单梳理如下:
一、课程性质
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在形成人的理性思维、科学精神和促进个人智力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学生通过数学课程学习,形成和发扬核心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课程理念
义务阶段数学课程理念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发展需要的核心素养。确立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设计体现结构化特征的课程内容;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活动;探索激励学习和改进教学的评价;促进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的融合。
三、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的确立,继续学生核心素养发展,集中体现数学课程育人价值。
(一)核心素养内涵
1、核心素养构成
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
2、在小学阶段的主要表现
核心素养具有整体性、一致性和阶段性。
小学阶段,核心素养主要表现为:数感、量感、符号意识、运算能力、几何直观、空间概念、推理意识、数据意识、模型意识、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二)总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习,学生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思维思考、语言表达)现实世界。
获得数学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能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提高兴趣、建立信心、养成良好习惯、形成质疑问难、自我反思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三)学段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
认识万以内的数,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运算,形成初步的数感、符号意识和运算能力。
第二学段(3--4年级)
认识自然数,经历小数和分数的形成过程,初步认识小数和分数;能进行较复杂的整数四则运算和简单的小数、分数的加减运算,理解运算律;形成数感、运算能力和初步推理意识。
第三学段(5--6年级)
经历用字母表示数的过程,认识自然数的一些特征,理解小数和分数的意义;能进行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运算,探索运算的一致性;形成符号意识、运算能力、推理意识。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性质、理念、目标的学习,体会到了数学学科的思想性,逻辑性、思维性、表达性、科学性。既培养了学生的数感、几何感、运算能力;又锻炼了学生的(发现、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对数学具有好奇心和求知欲,主动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学好数学,感受价值,体验数学美。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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