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老家三十多年了。
尽管居住地是一个位于鲁西南的十八线小县城,比不上省市大都市的多彩、富足与繁华,但与农村生活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优势,还是存有很大的区别。
自出生至童年、少年都生活在农村的我,尽管远离那片黄土地已三十多年,尽管也去过不少大都市,也在不少大都市之间旅行、逗留,尽管也接受过不少现代知识与生活的熏陶,可生活的许多习性却一直改不了。
乡音难改。从小学开始a、o、e到高中继续进行拼音的复习,再到与上幼儿园的儿子一起重新学习拼音,二三十年的功夫按说应该能接近每个字的正确读音了。本以为说、水、叔叔、老鼠等不再发fe、fei、fufu、Laofu这些浓浓的地方口音,就算改掉乡土乡音了。可一张嘴,不论是说话、唱歌、甚至读英语都带有浓浓的乡音味。外人一听就能分辩出是什么地方人或大致在什么地蜮。有时出去旅游,自认为用没有地方口音的普通话与人交流沟通,总是被人问起:你是山东的?!也许普通话有些蹩脚,也许乡音是刻在骨子里的,你走的再远,你去的城市再大,你身上散发出的那股乡土味、家乡情是藕断丝连怎么扯也扯不断的。
习性难变。接受过两年高等教育,书读的不算少,经常旅游去的地方也不少。新生事物更是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努力学习不敢拉下,又在县城生活了几十年,本以为身上已剥离掉了那些通俗的家乡习性,本以为已经算是一个城里人了,可真实的一些生活习惯及习性,仍参杂着或多或少的家乡土气。
有时端杯子喝水、刷手机,感觉最舒服的坐姿就是坐在楼梯的最下面的一层台阶上。就象小时候坐在老家门槛上吃饭、喝水一样感到安全、稳妥、舒服。感到那个“座位”是其他不论多高级、多昂贵的座椅所不能替代的。
夏天、冬天地暖的地板上,喜欢脱掉鞋子,赤脚走在上面。尽管它不象小时候光脚走在泥土地里玩耍时的那种酣畅淋漓、目酣神醉,可脚一接触地板就找到一种感觉、一种感触,那是一种家乡情怀、一种恋家情节、一种乡思筋胳的揪扯。
本性难移。泥土地里长大的我,脾性中雕凿着农村人的那种爽快、耿直。更有在无边无际、一马平川的大平原上孕育出的豪放与豁达。说话、做事直来直去,不会敷衍、不会偷懒、不会圆滑、不会拍马屁、不会人前人后两张皮。有人认为这是职场的忌讳、工作的绊脚石。可我一路走来始终认为 这是朴实无华之气,高雅圣洁之魂,从容淡定之魄 ,这是最朴实的人性展现。
家乡情节,就象在一片淳朴的土地上,孕肓出的种子发芽、生根,走的再远,蜕变的再狠,枝叶再茂盛,根是丢弃不掉的。
也许正因为这个根,才有了生命的深厚底蕴。也许正因为这个根,才有了家乡情节,才有了骨子里的乡愁。
(2024年度齐帆齐写作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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