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蝼蛄是一辈子都见不得光的东西。"H按住一只用前爪拼命刨土的浅褐色小虫:“灼烈的阳光会逐渐剥取它们为数不多的生机。”
“可他们却倔强的在黑暗中向光而行啊!就算触须焚尽、翅膀融化、双爪破碎,仅剩下一具失去灵魂的躯壳,也要飞向那遥不可及的东西。”我拉起H:“只是想要那光。”
蝼蛄仓皇消失在黑暗之中,继续追寻那愿为之一跃的光。
H喜欢女神的活泼,而我喜欢莹的善良。如果硬要说二者有何联系的话:那就是两坨牛粪厚着脸往两朵玫瑰脚下蹭。H说:“我们是两坨有理想有抱负的翔。”我笑:“你他妈放屁,你见过有理想有抱负的翔往鲜花裙底下蹭?”H说:“不想蹭鲜花的翔不是好翔。”“很好,你完全进入角色了。”我捂脸:“奥斯卡影帝。”H塔头挺胸收腹:“我将来会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成为牛粪史上的传奇,想想还真是有点小激动呢......”
那年夏天,听说附近的公园中,有无数新生的蝼蛄借着月色乘风而起,飞向那遥不可及的光。
当H说要向女神表白时,我正蹲在公园的长凳上抽烟。他在电话里嘀咕了很久,笑着问我他的计划如何。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并不是因为没在意,而是不知道在电话那头笑得跟傻逼似的他在走到结局时会怎样面对。我们明知道暗恋是一场哑剧,说出来就会变成悲剧,为何还要固执的走向毁灭?明知道自己是一坨永远不会有鲜花愿意立足的牛粪,为何还要毫无尊严的滚过去?明知道结局必定不会圆满,为何还要一如既往的踏向最终?
手指一阵刺痛,我下意识的将烟蒂甩出。瞥见了一只身上挂着些许尘土的蝼蛄从阴暗中挪出,它用纤细的节肢撑起肥胖的身躯,奋力抖动并不宽大的膜翼,如同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斯挥动鲜红的披风,尖锐的风声似贝多芬手下的《英雄交响曲》。蓄力!起跳!振翅!翱翔!它的双目中只剩下湖对岸的灯火阑珊。“good luck for you。”我深吸一口气,挂断电话:“something for nothing。"
也许蝼蛄一生之中最耀眼的,就是为了心中所渴望的而飞翔。没有那光,他只会永远蛰伏于阴暗之中。
现实终究是现实,H甚至没有见到女神的面就被拒绝了。他一如既往的笑着:“这下心安啦,再也不会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事了,兄弟你要加油啊!哥哥这坨牛粪算是出师未捷了。”他大力的拍着我的肩膀,几乎要把我的肩胛骨捏碎。那时我才明白:有些笑容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咬紧牙关的灵魂。
听说绝大多数蝼蛄并没有接触到真正的光,就已经死在了路上,化成了一朵朵鲜红欲滴的彼岸花,为同类引导着方向。
“真的挺喜欢你的。”我颤抖着双手将这行信息发了过去。我不知道此刻正握着手机的她是怎样的心境,但她许久都没有回话,最终回应我的,只是发过来的一个笑脸。没有拒绝,更没有同意。仅聊了一会她就下线了,只余我在电脑前发呆。
终于明白他们当时心中所想:生存在阴暗之中的蝼蛄是见不得光的,但一心却向往着光。只要见到光,便不故一切的冲上去,烧死自己也好,烧死他人也罢,振翅的那一刻,就已赢得了全部。
第二天清晨,我打开家门,仿佛看见一只熟悉的蝼蛄头向这东,静静的躺在地上,破碎的膜翼随风舞动,落寞的像耶稣的裹尸布,却美得堪比米开朗基罗手下的大卫.摩西,朝霞也为它镀上了象征新生的金色,闪耀着一种神性的光辉。
蝼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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