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越久越醇。记忆也是,十年珍藏。两个女孩,两次心动的瞬间。
还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来了位新同学,也是我的新同桌,名字不记得了,只知道叫小高。他小我两岁,我得知时惊呆了,我94年的都算早读书的了,他还小我两岁。后来我们玩的很好,原因是他有位超级漂亮的姐姐。
他家五个小孩,他排第三,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二姐就是那个漂亮的,暂时叫她高靓女。他姐姐在学校读六年级,和我哥哥,还有我两个朋友(两兄妹)一届,慢慢地大家熟悉起来,他家在一大片空地搭铁皮房,好像在做轮子生意,离我们住的社区不远,所以周末经常去他们那边玩。
我那两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位是玲姐,长得漂亮,该是班花的级别,她总是赞高靓女实在是太漂亮了,说简直是校花嘛,连那么漂亮的她都自叹不如,找不够词来形容她的美丽。我就帮她一下吧,一般形容女生有,普通,一般,还行,不错,漂亮,靓女,美丽,这些词汇都不够形容,她简直是完美无瑕,无可挑剔,美若天仙,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玲姐的弟弟是阿诚,我那时觉得我跟张卫健做朋友着,太像了,说白了就是帅气。他和高仙女很般配的样子,玲姐就是一直在推波助澜。
有一天,我,我哥,我堂弟(别人叫他番薯),玲姐,阿诚去他们家玩过家家,想起来真觉得幼稚。他们家前有三个水泥管叠在一起,高仙女和她的弟弟妹妹靠坐在那里,玲姐,我哥,还有高仙女的姐姐就开始带节奏,故事开始编起来:从前有个大唐和尚啊,叫坐阿诚啊,和“高仙女”结了婚啊,生了一个大儿子,叫孙悟空啊(指向我哥),生了个二儿子,叫猪八戒(指向我堂弟,因为他胖),生了个三儿子,叫沙悟净啊(指向我)。我嘻嘻哈哈地跟着笑,我想当白龙马的。。
平时话多的阿诚尴尬地不知道如何是好,而高仙女也羞赧地看着大家玩的开心。最后,玲姐为了自己的弟弟放大招了,问她:“你觉得我们当中谁喜欢你!”玲姐以为她说觉得阿诚喜欢她,自己这月老搭线得很成功吧。其实也就几个人,我哥,我堂弟番薯,阿诚,还有我。要问当中谁喜欢她?我想我们四个都喜欢她,特别是我的堂弟番薯,都成猪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美若天仙的她,谁不喜欢谁不是男人啊。
最后在玲姐地催促下,她缓缓地抬手指向我说:“我觉得她喜欢我。”场面瞬间冷了下来,玲姐期待的答案,她弟弟。然后她继续带着玩过家家,我也没说什么。
那瞬间我感觉时间停滞了下来,画面凝固在那里,心在跳动。她靠在水泥管上,穿着不华丽而清新的衣服,头发扎了起来,成熟而美丽。那天阳光尚好照射而下,透过她,如彩虹般绚烂,美若天仙。
上六年级时,他们全家搬走了,也转学走了。不知道现在如何,但美好的记忆越久越醇。
长大了以后,回首一看,大概是自己当时流露出的眼神被发现罢了。
初一的时候,班里有位学霸女生叫谢家冰,属于沈佳宜那类型,长得好看,但又不是最好看的,她成绩优秀,永远是年级前五,还蝉联过年级第一,是班主任骄傲的宝贝。
我原本并没怎么注意她,因为我是学渣,只知道她成绩最好,又是班长。我同桌和她早就认识,我有时才会搭下话。慢慢地感觉她其实挺漂亮的,永远扎着小马尾,刘海会用细发夹定住。
班主任是我们语文老师,有一回他一脸庄重的表情走进课室,在投影仪上放出谢家冰的周记作业本。老师给我们读了出来,周记写道她从小就努力学习,因为父亲一直在告诫她要勤奋好学,以后才会有出息。有一回她与父亲吵架,她很生父亲的气,但她父亲早上依然去给她买早餐,她最爱吃的肠粉,她边吃边留着眼泪,父亲永远都是爱她的。于是第二天晚上她给爸爸做早餐,是三明治,第一层是爱,第二层是爱,第三层还是爱,她爱她的父亲。
那天老师深受感动地读完整篇文章,谢家冰趴在桌面上,两眼藏在双臂上,泪水应该湿润了她的衣袖。我坐在谢家冰斜后桌,眼角湿润,我突然有一种很想保护她的念头。
我同桌平时开玩笑地叫她谢家波,说因为她BO大,我也跟着这样叫,我才发现自己怎么那么低下。
那次之后我想自己不该那么浑浑噩噩,我尝试好好学习,向她学习也关注着她。那时老师们给每个学生制定目标,像我英语60就是目标,万岁。而谢家冰的英语成绩指标是98,我的天啊,有一回她只考到95,还有点失意的样子,我看着真心疼。
有一次,我在第一排,她座位在隔壁组,我的斜后左侧。我那时不知道要问她什么,只记得她当时嗯地一声,写字的右手食指搁在右脸胖,眼睛眨了一下说:“对啊。”
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那一刻,我的世界仿佛定格住了,画面真想装裱起来。她就坐在那里,穿着蓝色的校服,和我一样喜欢穿短袖短裤的搭配,而不是短袖和长裤。她眼睛一眨,宛如在发光发亮,清新的脸蛋,青春的小马尾,那么可爱的样子。如何让人忘记?这心动的瞬间。
在她继续写字后,我意识到自己盯着她看了三秒钟。我是喜欢上人家了吧?
然而故事后面,因为我转学走了,不再有她的消息。后面得知她高中时学了拉丁舞,还拿了奖,大学考上了中戏。她会有精彩的人生,大概知道。可能是因为那段时间,后来我摆脱了学渣的标签。
一个漂亮,一个可爱。酒越久越醇,我有一壶老酒,你有故事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