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许某每月工资2000元,工作一段时间后,
许某偶然发现公司与工会还曾签订过一份集体合同,
该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工资每月不低于3000元。
之后许某找公司行政部协商,要求公司提升自己的工资,
但是被公司拒绝,理由是该集体合同只适用于当时在职的员工,
许某是在集体合同签订过后半年的时间才入职的,所以不适用。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
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
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
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集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有:
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3、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在职员工吗?
因为集体劳动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书面协议,
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只要集体劳动合同是经过了合法程序订立的,
并且报送了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在其有效期内,对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能力。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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