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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在结课之后请我吃火锅,还是那样,多麻多辣,吐着舌头流着泪和我说:“老师,谢谢你给了我90分的高分。”
我摇摇头:“90分在我改的成绩里是低分。”
林乐无所谓地大笑:“在我所有成绩里已经是最好的了!”
也许吧,她这半年根本无心学习,能不挂科已经很好了。
我看着这个穿着短袖短裤的女汉子,长发松松的扎成马尾,嘴唇辣的通红,大大咧咧地用桌上的抽纸擦着汗,豪爽地向我敬酒。
和初见时的她,判若两人。
我们学校有个很大的湖,湖边巨石、垂柳、古色古香的幽暗路灯,随意的点缀都是情侣约会的优选场所。那年春末,天气微凉,我踏着月光匆匆的往宿舍赶,路过湖边木桥的时候,看到了她。她一袭翠绿长裙,点着脚尖趴在栏杆上看桥下的流水,若有所思。
我心里想,好美的姑娘。
本想安静地擦身而过,结果该死的鞋跟卡在了木板之间。我低呼了一声差点儿摔倒,伸手便抓住了她的手臂。
她吓了一跳,回过头来看了我两秒,惊讶地脱口而出:“老师?”
我想我当时凌乱的表情一定颇为醉人。
我尴尬地站直身子,想着该如何挽回我优雅的形象,她却又叫了一声老师,而后大眼睛一眨,泪就噼里啪啦地落下来了。
我震惊当场,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找纸巾:“怎么了?不要哭。”
她接过纸巾,努力地深呼吸,半晌才停止了哽咽,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对不起啊老师,我是您选修课的学生,今天晚上我翘课了。”
我当时就笑了:“怎么,以为被我逮到了翘课,吓哭了?”
她又腼腆地笑了笑,低下了头:“不是不是。”
我从她脸上看出了难掩的失落,但却无心窥探别人隐私。只能说:“今天天凉,也不早了,早点儿回宿舍吧。”
她低着头闷闷地点了点头,然后礼貌地侧过了身:“那老师您先回去吧,刚上完课挺累的。”
的确挺累的,踩着高跟儿讲了一个半小时的礼仪,腰酸背痛口干舌燥。她不愿说,我自不会问:“那好,你也早点儿回去。”
她点点头,我径直离开,转角的一瞥,见她呆呆站在那儿,微风吹起裙摆,像荷叶一样美丽。
凌晨两点的时候被手机震醒,带着满腔的怒火拿起手机却是个陌生号码。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自从担了人际交往这门选修课,总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时间接到学生的电话。我叹了口气,哑着嗓子接了电话:“你好。”
对面有短暂的沉默,随后听到了女孩儿弱弱的声音:“老师对不起,不该打扰您的,可我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只能想到您……”
我一边听她断断续续地说,一边从床上爬了起来:“你在那等我,我现在就去。”
她又愣了一会儿,声音听上去远远的,有些哽咽:“老师……”
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才找到一件大一点儿的外套,急匆匆地跑下楼,不可避免地要吵醒宿管阿姨开门。阿姨被吵醒的火气比我还大:“赶火车怎么不早说!这大半夜的把人吵起来。”
我大学刚毕业,资历不够,所以没有分房,而是被分到了学校宿舍。长得又瘦又小,除非早就知道的,一般没人相信我是教师。事实上这个时候就算是校长,也难平息阿姨被吵醒的怒火。我也懒得解释:“真是麻烦您了阿姨,忘了提前打招呼,但是我真的赶火车,麻烦您开一下门。”
总不能说我是咱们学校的老师,有个大二的女学生,晚上没在宿舍落锁前赶回去,现在还在校园里溜达吧!
阿姨嘟嘟囔囔地给我开门,但最后还是善意地提醒:“晚班公交班次少人也少,路上小心点儿!”
我感激地对阿姨说了声谢谢,一路小跑往校园中央的湖跑去。那姑娘在电话里和我说,她叫林乐,是政法学院大二的学生,回去的太晚没能进去宿舍,现在又冷又怕。
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个翠色裙子的美女。
我气喘吁吁赶到的时候,她正蹲在木桥上,可能是怕我找不到,她就在几个小时前见到她的地方。
校园里路灯都熄了,也难得我能一眼看到她。
她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并没怎么动。我上前把衣服披到她身上,额,虽然是我最大的衣服了,但对于她高挑的个子来说还是小了些。
我叹了口气,蹲在她面前。潜意识里觉得,该是被哪个男孩子伤透了心吧。这个年纪的女生,总是如此。
果不其然,她表白被拒绝了。
简超是她的同班同学,军训的时候站在她后面,喜欢夸张地喊她美女,一米九的大个子可以趾高气昂地俯视一米七的林乐。
简超有着十足的痞子性格,其实按他的高考成绩是考不上我们学校的,但他是少数民族,又来自一个压分很低的边远地区,所以压线考了上来。林乐说,他成绩真的很差,学习态度也很不端正。但他说话俏皮,性格活泼,是他们队的开心果。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休息的时候欺负所有女生……林乐说那时候她就嫉妒简超欺负其他女生。
有句话怎么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确很有道理。
另外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哦,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简超很帅。林乐哭哑了嗓子,仍不忘上气不接下气地运用大篇幅来描述他的帅。后来我见了一次简超,的确是个长相不错的大男孩。
那天见到简超,是和林乐一起,下课后她蹦蹦跳跳地跑到讲台上说要送我回去,我和她走到26号宿舍楼的时候,看到了简超和他女朋友。
林乐一下变了脸色,但她个子高,太显眼了,躲了半天还是被简超看到了。对方先打的招呼:哎,林大美女!
林乐硬挤出一个笑容,僵硬地和他们打招呼:嗨,简超,梦君。
简超的女朋友李梦君,也是他们班的。
原来他就是简超,怎么说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真的很不好。我每个学期都要教一个月的礼仪课,作为一个男生,染红毛,打耳洞,穿着船一样大的鞋子,左手上带了三枚戒指……真想邀请他做我礼仪课的模特——多好的反面教材啊!
简超向我们走过来,用一只手指指着我——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用手指指过了,天晓得我多想告诉他那很不礼貌,原谅我的职业病。
他指着我说:“这是……你妹妹?”
“你妹!”我挑了挑眉毛,不动声色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请原谅优雅的礼仪老师在心里骂人了。
林乐连连摆手:“别闹,这是我选修课老师!”
简超一脸的不信,反倒是他女朋友,李梦君向我微笑着半鞠了个躬:“老师好。”
我礼貌地微笑:“你好。”
李梦君说:“您是顾老师吧,我看过您照片,我室友大一上过您的课,特别喜欢您,是您的超级粉丝呢。”
李梦君这个姑娘,其实林乐之前对她的描述也不赖,成绩好又多才多艺,会弹古筝,会跳民族舞,主持过校级晚会,性格也很随和,认识她的人没有不喜欢她的,哪怕是作为情敌的林乐也很喜欢她。
“因为她的确很好啊!”林乐以前这么和我说过。
现在她站在我面前,从仪表仪态上讲,的确无可挑剔。林乐虽然初见的时候脆弱地像一碰就会碎,但那时候她太伤心了。后来又聊了几次,发现真是个举手投足都很汉子的女汉子。李梦君则是个无死角的女神。
初见的那个晚上,我俩蹲在木桥上,林乐对我说:“老师,你说凭什么啊,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纱吗?为什么我表白了那么多次,简超都不同意,为什么李梦君对他爱答不理的,他就喜欢上杆子追?你看我今天漂亮吗?我出门的时候我室友都说我美呆了,可我表白还是失败了,第四次了已经!”
“那他不也对你爱答不理的,为什么你就喜欢上杆子追呢?”
“不是啊!”当时的林乐几乎崩溃:“他还是很喜欢和我开玩笑啊,就像表白这种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他既然不喜欢我,干嘛还要招惹我!”
那时的我只能听着。其实不见得是招惹吧,我后来见面的时候才敢对林乐说:“简超的性格太活泼了而已,说实在的,他也就嘴贱地喜欢和你开玩笑吧,还有什么实质性的行为吗?”
那天的林乐心情还不错,她仔细想了想,沮丧地摇了摇头:“没有。他也就喜欢和我聊天时开开玩笑,其实和其他女生也一样,除了李梦君。”
我拍了拍林乐的肩膀:“那他就是不喜欢你的亲爱的,是你小鹿乱撞了才会觉得对方在招惹你。”
我大学的时候遇到过一个男生,他做了很多实质性为我好的行为,却还是对别人表了白,像这样的,才是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的。
和简超与李梦君说过再见后,我问林乐:“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林乐摇摇头:“不知道……我也知道他没那么好,我室友也说他很不好……她们卧谈会的时候经常提起来,说简超配不上梦君……她们不知道我在追简超,我不敢说……”
“但我真的喜欢他!”林乐这句话说得很没底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他,见不着的时候会想他,见到了会害羞,有时候也会理智地分析他有很多缺点,而我不能这么犯贱,但是……还是忘不了!”
其实不乏少数吧,莫名其妙地喜欢一个人,哪怕他从未对自己做过什么,哪怕他有满身的缺点,哪怕他身边已经有人了。
结课后那天吃火锅,林乐喝多了,我酒量好,坐在对面看她大着舌头神志不清:“老师我们关系这么好,你为啥给我低分……虽然90分对我不低了,嘿嘿!”
我隔着桌子给她擦了擦溅到额头上的汤汁:“我课上讲的如何对待爱情,你全都没学会,还有,这样的仪态和这样的傻笑,显然也没学会多少礼仪……并且据我所知的,你翘过课!”
她叹了口气,直接瘫在了椅子上:“算了,那些知识,我学不会。你就算给我不及格,重修我也学不会……”
知道你学不会,所以不会让你重修了。
她到现在也没学会,大三的时候简超和李梦君分手了,是她一直陪在心情低落的简超身边,满心欢喜以为这次简超可以发现她的好,但依旧什么都没发生。后来简超找了新的女朋友,还是他们班的,一个略胖的女生,说话嗲声嗲气的,林乐一直不喜欢她。
她给我打电话,很平静,没有哭:“老师你知道吗,简超现在胖得像头猪一样……我觉得他真的喜欢李梦君,当初为了梦君可以好好学习,可以坚持锻炼身体,可现在简直自暴自弃了,我甚至怀疑他找现在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就是找了个吃伴!”
她没有再说为什么不是我。
大三下学期她申请出国,我参加了她的欢送会,再次见到了简超,的确胖了很多,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隐约能看到小肚腩,黑色的短发,脸上起了很多痘痘,身上不再有过多的装饰物,穿了一双发暗的皮鞋。见到我的时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顾老师。”
难得他这么礼貌,还记住了我,可怎么说,还真怀念一年前飞扬跋扈的他。
林乐那天又喝多了,她酒量真的很差。她把在场的朋友抱了一个遍,哭得一塌糊涂,最后蹲在简超的椅子前,也不怕丢人,红着眼睛抬头看着他,一遍一遍地问:“你倒是说说,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她的一个好朋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连拖带拽地把她拉去了卫生间,其他人坐在包间里面面相觑,简超只觉得尴尬:“别告诉我女朋友……我先走了。”
林乐走了有一个多月,我在校园里碰到了简超,是他喊的我。他手里提了两份饭,说是要送去给上自习的女友一起吃。我顺口说道:“你记性不错啊,只见了我一两次,就认这么准了。”
简超沉默了一刻才说:“不是……是梦君……李梦君,我前女友……您见过的,她和室友去上过您的课,很喜欢您,其实那天见到您的时候她特别激动,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所以也就客客气气说了一句话,可是后来回去的路上她说您说了一路,后来也经常提起,我也就留意了……”
我有些惊讶,脱口而出:“我以为是林乐说过……”
简超皱了皱眉:“林乐?说过您吗?没留意啊……”他笑了笑:“她每次见到我话都特别多,躲都躲不及,神烦!她说话我只捡重点听!”
原来真的从没有喜欢过啊……
其实也是个很不错的人吧,喜欢就喜欢对方的一切,包括喜欢对方的喜欢。不喜欢就坚决不答应,就算伤害你也不能耽误了你。
只希望林乐也能懂吧,能早点儿放下,这个人,这段情。
网友评论
如果现在有机会让你选一个,你会选那个伤害过你但你却还爱的,还是选大家都认为合适,你自己也觉得很合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