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毕业,第一次在外租房子,是和三个同学一起租。房子特别老,少说有二十多年了, 晚上睡觉,天花板上还掉灰。
选择这里的原因是价格低,一千一百块一月,分担下来,每人也就二百多。
大四那年,家里不再提供生活费,已经在外欠了钱。刚出来上班,在某新闻网地方分站实习,工资也就一千多块,不敢租贵的房子。
上班时,经常到外面去出差,做采访报道。
所谓的采访报道无非是走走过场,去了现场,有人给你拟好了新闻通稿,拿了稿子后,再编辑成新闻体,发布一下就OK。
第一份工作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上班之前,我把它当成一份有意义的职业,真实、求知、高精度反映现实,后来发现不是那样,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让你的稿子变样子,换成另外一种新闻通稿,只要钱到位,坏消息永远不会听到。
工作时间,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是去外采编没有新闻价值的新闻稿,太无聊和厌烦。
回到出租屋,可以得到短暂的休息,通过阅读弥补空虚,不到一个月时间,看完了《追忆似水年华年华》和《墙上的斑点》,让我觉得痛快。
很快,这一点幸福感弥补不了不安和空虚,合租的同学有两个去了云南,剩下两个人住出租屋里,发生了诡异的一幕,我们一个月用了700元的电费。
基本上没怎么开空调,每天晚上十点多才回家,早上七点就出了门。我们怀疑电表有问题,准备查证时,又有新的情况发生了。
晚上下班回家,室友告诉我,房东跑家里来了,他用他自己的钥匙开门,也没敲,到了屋就在各个房间里翻来翻去,说要找东西。室友的愤怒不言而喻,他的女朋友来了,和女朋友很久不见,正在亲热的时候,进来了一个肥头大耳的房东。
我听到后也格外生气,既然租了房子,双方就应该有一种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这房子在出租的时间不属于他,是我们的私密空间,如果他来了,应该按照客人的礼仪等待我们的邀请,起码应该敲敲门,而不是擅自进来。作为租客,也理应维护房间内的家具及相关设备,不进行破坏。
我打电话给房东,告诉他下次不要那样做,结果,他比我还生气,晚上十一点,他带了两个人过来,气势汹汹,要赶我们走。

有合同在身,肯定不会走。他又要理论,说合同里没写不能自己开门进房间,我告诉他,合同里同样没写一定要维护他的家电和家具,是不是意味着可以砸了?
之后吵了起来,对方三个人有动手的准备。他们推了我一掌,开始干他们了。
那时候,我才二十二岁,长得很瘦,但是,我想当时我的样子一定是疯狂的,因为我刚被辞退。
总编知道我是写小说,在一些杂志发表过小说和诗歌,是豆瓣阅读的签约作者。他希望我写一篇感人的报道,让果农把葡萄卖出去。
总编希望我描写果农的悲惨和心酸,最好给果农个人经历添上一些悲剧色彩,总之一定要感人。这位果农不是别人,是总编的一个亲戚,他的亲戚其实很富,有十多亩果地。我拒绝了,所以,被总编借故辞退,他在新闻中心群里发通知,说我拒绝了领导安排的任务。
被辞退后,心里正憋着一股火,房东他们三个人上来,我正想出气。我以一敌三,不是他们的对手,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有输气势。
那天晚上,被打得鼻青脸肿,室友报了警,警察来了现场,把我们带到警察局里去,让我们脱了鞋和皮带,站在墙角。之后,就是做笔录。
房东冷静下来了,向我们致歉,赔偿我们的医药费。说实话,在派出所,我根本没听见他们讲过什么,心不在这里,我想到了家乡的那条梅溪河,想到了月亮,想到了分手的前女友,想到了被开除,想到了我那个长得像鸡的女领导。
我任由他们处理,最后,办完了手续,写了保证书,魂不守舍的回去,他去处理接下来的事了。房子我们退了,房东把剩下的钱退给我们。
我没打出租车,自己一个人从派出所往外走。那个夏天的早晨,腥风燥热,我扬着脖子,突然大声地喊:“CAO你大爷!”
当时,准备出摊的人听见了,他们看我,路边开车的人听见了,他们看我,就我一个人没听见,我必须大声喊出来,让我自己听见,我越喊越大声。如果那天早上,你恰巧出现在街头,也能听见一个男人大喊CAO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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