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悦史君的微信公众号:历史这样说
发生在清朝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清朝在朝贡体制外的一次被动看世界,踉踉跄跄中带着屈辱。
从当时的世界大势来看,鸦片战争是迟早要发生的,因为外国人在之前跟清朝人打交道的时候,实在是吃尽了苦头,而且根本得不到任何尊重。
当时外国人来华贸易,只能去广州,因为清朝实行闭关锁国,只留了广州这么一个通商的口岸。
来了广州也不是随便做买卖的,只能跟十三行交易,也就是清政府指定的十三家对外企业,外国人和清朝官员要联络,必须经过十三行来转递。
贸易的时间限定在夏秋两季期间,外国人可以在十三行划定的地方居住,但交易结束,或过了时间,外国人只能去葡萄牙人半控制的澳门居住,不能留在广州。
外国人在广州期间,悦史君认为,也有很多现在看来比较奇葩的规定:
第一,外国人不能坐轿子,轿子在清朝可是身份的象征,夷人自然没有资格坐,当然,具体实施过来也会有所通融。
第二,外国人只能在十三行划定的地方居住,不能随便出来逛街、游玩,只能在每月特定的两三天,由专人带着到特定的地方玩一会儿。
第三,外国人不能带武器,也不能带外国女人,因为在清朝人看来,外国女人还是比较开放的,有伤风化嘛。
第四,外国人不能买中文书,也不能学习中文,这一方面是文化太自信,另一方面是防止外国人和国人接触,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
另外,海关收的税费之重,也是外国人抱怨多多的内容。
在鸦片战争之前,清朝的海关都是自己控制的,清政府本身并不在意海关收入,定的税率只有不到百分之四,而且要求公开,但海关官员们为了上下其手,在正常关税外加了大量税费,实际收取的税费达到货价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这就使得外国人每次过海关都要讨价还价,体验感非常差。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外国人和外国人、外国人和清朝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清朝官员对外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案件,根本不愿意多管,而是想办法让他们自己调解,除非一方坚决要求官府介入,才会真正审理,实际上是自动放弃了自己的法权,但在当时的清朝人看来,却是很正常的。
而清朝人和外国人之间的案件,官府也是想办法让他们自己协商,不是特别恶劣的,涉事的清朝人和外国人也会同意调解,因为打官司对任何一方都代价比较大。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的,清朝人杀了外国人,官府一般都是直接让杀人者抵命,外国人自然是很满意;但外国人杀了清朝人的,官府当然也是要求外国人一样抵命,刚开始外国人还会听从,但后来就慢慢袒护凶手,由本国领事或法庭来审理,毕竟动不动直接砍头,外国人感觉太野蛮了。
随着欧美工业革命的陆续开展,外国人已经无法容忍继续这样的贸易方式,决心用武力来打开清朝广大的市场,战争也就不可避免了。
这是清朝人的悲剧,也是落后付出的代价,但悦史君认为,这对老百姓来说真的是灾难。
作者:悦史君(资深媒体人,文史专家,作家,观止读书会发起人,书评人 微信公众号:历史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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