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和不爱的人在一起

作者: 鹿小漠童鞋 | 来源:发表于2017-01-12 21:01 被阅读389次
    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我那早熟的同桌曾经告诉过我一句十分经典的话,与其爱的痛苦,不如选择被爱。很难想象吧,不过才十岁出头的小孩子,可是说出来的道理却是那么深刻。

    那时候我小,不比同桌这个小混混谈过好几段恋爱,并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后来,看了很多的电视,阅读了很多的小说,才明白原来我的同桌竟是一个哲人。

    爱太痛苦,故而选择被爱,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表现,也是大多数爱而不得的人最终的选择。看似完美的无懈可击,从此以后爱情路上一帆风顺,从一个卑微者变成了祖宗,再也不用担心那个人会离你而去,也不用费尽心思去讨好一个人。

    可实际上呢?心却好像更累了。

    柠檬小姐是我写文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和我这种半吊子作者不同,她是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无论是诗歌还是散文,她都可以手到擒来。才女的身边自然是少不了追求者,尤其是像柠檬这种肤白貌美的才女。

    所以,柠檬的感情一直很顺,她没有主动喜欢过谁,最后挑挑拣拣在追求者里选了一个最有诚意、条件也最好的柚子先生,两个人也就这么平淡的谈了两年的恋爱。

    柚子先生是个新世纪好男人,追求柠檬的时候他就获得了柠檬所有朋友的一致好评,升级成为男朋友以后更是被送了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的称呼。下雨时送伞,每天准时陪柠檬上课吃饭,只要柠檬皱一下眉他就知道下一秒她想要做什么,交往两年柠檬的生日他更是想尽了所有的新奇的招数,只为博得佳人一笑。

    我们都以为,柠檬小姐和柚子先生一定会结婚的,却不曾想,这场恋爱不到两年就告吹了。

    提出分手的是柠檬小姐,她跟我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听出她语气里的愧疚,便劝她,错过这个人,可能再也不会遇到这么好的人。

    “我知道,但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分手。”

    “你不喜欢他吗?”想起柠檬小姐之前给他的评价,我有些不解,“你不是也说他很好,好到让你感动吗?”

    “是啊,他很好,为我做的一切换作任何一个女生都不会拒绝。正因为他这么好,所以我才不能耽误他。”

    “我不讨厌他,甚至对他很有好感,他令我感动,但可惜的是,他没有办法令我心动。”

    柠檬小姐说,她也曾经试图相信柚子先生就是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她也努力去像柚子先生爱自己那样去爱他,可到头来,她除了可以对他好以外,什么也做不了。她觉得他们的相处模式,说是恋人却更像是好友,面对他,她没有丁点恋爱时应该有的怦然心动和庆幸与幸福,她有的,只有深深的歉疚。

    柚子先生对她越好,她就越歉疚,因为她心里无比清楚,自己没有办法用同等的爱去与之相配。不喜欢别人却又和别人在一起,这种行为实在是渣,所以她才提出了分手。

    柠檬小姐说,那时候她就决定,以后绝对要和让自己心动的人在一起。后来,她真的遇见了那个人,在一场学校之间举行的文学交流会上。

    柠檬小姐说,直到现在,她才真的敢说,自己是幸福的,和柚子先生所给予她的幸福不同,这种幸福夹杂着得偿所愿的满足和两情相悦的庆幸。

    是谁说的被爱的就一定幸福?爱情可能是一个人的事情,但是恋爱却是两个人的事情,它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两情相悦。如果你选择了被爱,也许短时间里你会解脱,可是时间久了,你的心会很累很累,因为你面对那个人的时候,你的内心无比清楚,你不爱眼前这个人,从来都不爱。而到了那个时候,你才会明白,与其这么日复一日地被爱所累,还不如轰轰烈烈地去爱一个人来的酣畅淋漓。

    也许有人会说,生活嘛,哪这么多复杂,只要彼此都不讨厌,就这么过下去不也挺好的吗?的确,若是生活,这样的选择的确是最明智的,但若是爱情,却容不得丁点的掺假。

    你可以接受被爱,你可以被感动,但你应该明白,感动不是爱,不想爱的痛苦而选择被爱,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也对爱你的人不负责任。选择被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将就没什么两样,同样的索然无味,同样的会觉得不甘心。

    所以,永远别和不爱的人在一起。消除痛苦最好的方式,不是转移,而是转身。

    转身离开,去寻找下一个令你心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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