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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监狱里的吴法宪(五)

秦城监狱里的吴法宪(五)

作者: 彭春祥 | 来源:发表于2018-08-14 05:52 被阅读258次
曾经的开国将领吴法宪

文/彭春祥

  秦城监狱里的吴法宪                                (五)

我不知道吴法宪当权时的个人性格特点是什么样的,但监狱里的吴法宪表现出来的,与他“同伙”的黄李邱等人的性格特点完全不同。黄李邱等人给人的印象就是本色、自然,毫无做着、有意压抑装弄和迎合之感,即使入狱,个人的性格特点该是啥样还是啥样,没有那种因境遇转换而有意压低和扭曲自己个人性格的情况。

而吴法宪的性格特点则大不一样,他可能认为自己现在入狱了,与以前在“位”上时的身份已有天壤之别,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与“犯人”的身份相适应、相匹配,正所谓“德要配位”嘛。因而监狱中的他,总是给人一种懦弱、有意放低身份、刻意低调、谨小慎微、小心翼翼甚至唯唯诺诺的感觉。在我看来,这似乎有些扭曲了他本人的个人性格特点。

不论是在监管人员、“专案组”办案人员面前,还是在我们贴身看守护卫人员面前,甚至在医护人员面前,他都表现得有如“小媳妇”一样,见人矮三分,“低三下四”,唯唯诺诺,毕恭毕敬。有什么事叫他,他总是点头哈腰,畏畏缩缩。他自己有什么事需要报告,更是刻意小心谨慎,轻言轻语,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生怕别人怪罪他什么似的。

接受审判的吴法宪

有一天晚上,我当班,他监舍里的有线广播可能因为时间久了,线头松动接触不良,广播声音断断续续,音量变小,且有滋滋啦啦的杂音伴随。他敲门报告,我打开监舍门,看到他一脸卑微地近乎猥琐的神色,像一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小心翼翼地向我轻轻报告情况……

听他说明情况后,我马上按响信号铃通知监管员,204监区负责人老何(何殿奎)很快过来给他解决了。其实,他反映正当情况和诉求,完全可以大大方方,没必要如此刻意“低调”,让我们也感到不太正常。

“广播”事件后的第二天,我与老何聊起了吴法宪的“低调、谨慎”,老何告诉了我吴法宪在监狱里经历的一件事。我想,他之所以如此,是不是与他经历的这件事情有关呢?

老何告诉我,说在我们干部大队还未成立前,吴法宪他们的贴身看守工作是由原北京卫戍区担任的。

有一次,吴法宪跟一个看守他的战士聊天时,战士无意中说到,自己家乡石家庄市附近有一个“导弹基地”,他爸爸就是那个基地的一员。吴法宪感觉这个战士“泄密”了,不知是出于“想立功”轻判还是“讨好”,抑或是其他别的什么考虑,吴法宪立即主动向相关人员“告密”打“小报告”,反映了战士的“泄密行为”,结果是导致看守他的一个班的战士被整体“换房”调走了。打那以后,他认为其他后来看守他的人对他也都变了脸色。

从此,他便吸取教训,改变自己,把自己伪装起来,身段也刻意放低,以“挽回”因这件事造成大家对他的“不好印象”,希望藉此恢复过去看守与他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他究竟是不是如我分析的这样而改变自己,我不得而知,但我考虑多少会与此有关。

关于这次“小报告”事件,吴法宪在自己的回忆录中也有记述,只不过是另一个版本罢了。

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在狱中,有个警卫战士对我特别好,没人的时候,还进来给我拖地。有一次在聊天中他告诉我,说我已经被开除了党籍。震惊之余我去问监管人员,后来牵连到这个战士被撤换。吴法宪还在书中对这个不知名的战士表示了自己的歉疚之意。

习书的吴法宪

我想,他后来在回忆录中为什么要扯个“开出党籍”的事出来作为由头,而不说是因为“导弹基地泄密”的事主动向上级反映,主要是为了掩盖“主动”打“小报告”的客观事实。给人一种因“开出我党籍”,我去问相关人员情况,那是正大光明、名正言顺的印象,而不是因为“泄密”事件我主动找相关人员反映。他想以此为打“小报告”、给人不乏“讨好”印象的主观意图找理由和托词,以避免给人有一种“小人”之嫌。若真如此,我真是“佩服”了他的“良苦用心”啊!

由于吴法宪入狱前的职务级别和社会地位较高,因而入狱后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上,相较于狱中其他人犯,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一是看守的“哨别”不同。在秦城监狱,看守对象的贴身看守“哨别”分为三个层次或者类别。即普通哨位(简称普哨)、专门哨位(简称专哨)和特别哨位(简称特哨)。

那么,“普专特”哨位是依据什么标准划分的呢?我个人体会,主要依据有以下两点:

①  根据看守对象情况。包括看守对象的数量、看守要求、入监时间、入监前的职务、级别、政治地位、政治背景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②  根据看守人员情况。包括看守人员数量、看守状态等因素。

一般来讲,看守对象人员数量及监室较多,监舍的铁门和木门等两道门均为关闭状态,看守要求相对较低(如不需要记录看守对象的时时活动动态),入监时间较早,入监前的职务、级别、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都较低较小(如省部级以下);每班岗看守者只需一人,且为流动看守状态的哨位为普通哨位;

看守对象为一人,监舍仅关一道木门而铁门不关,看守要求相对较高,必须记录看守对象在监舍里的时时活动动态等,入监前的职务、级别、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较高较大(如省部级以上),每班岗看守者为一人,且为固定专门看守状态的哨位为专门哨位(204监区如黄吴李邱和陈伯达)。

看守对象为一人,监舍门有时不关,看守要求极高,必须记录看守对象在监舍里的分分钟活动动态等,入监前的职务、级别、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很大(如政治局委员以上),每班岗看守者为2人,且为固定特别看守状态的哨位为特别哨位(203监区如王张江姚)。

我所在的204监区,除了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之外,其他人犯都是“普哨”“待遇”。虽然他们“享受”的监舍都是“单间”(秦城监狱所有人犯均为单间,相互之间不得照面,所以,相互之间互不知道互为人犯,且在同一监狱),但贴身看守则是一人看守多间监舍和多名人犯。

而吴法宪则“享受”“专哨”“待遇”,也就是一天24小时身边不断哨兵,无论他吃饭、入厕、睡觉、活动、放风等,总有一个贴身看守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吴法宪书法作品

在他监舍室门外的走廊上放有一张小抽桌,桌子上放有一本专用《看守记录本》,用于贴身看守人员将他每时每刻的动态情况记录在看守记录本上,算是“记录在案”,作为当局分析研究他思想状况的依据。比如,“接班时7602正在酣睡,呼噜声大作。15分钟后的早4:15时呼噜声停止,该犯醒来,穿衣起床。4:20时到卫生间小解大便,4:35开始绕床甩手行走……”等。

看守人员如果在自己的当班中,发现看守的人犯有异常情况,也要在《看守记录本》中明确记载。如“该犯7:03时低头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直至本班交班,时间长达57分钟,情绪有些不太正常,请下班注意进一步观察,需要时请及时报告”。如若本班情况正常,看守人员交班时也应在《看守记录本》上注明。

这样记录有几点好处。一是了解看守对象情绪发生变化的起止时间,便于有关方面分析研究动态原因和规律;二是万一出现“后果”可以明确划分看守人员责任,便于担责处理。

2018年8月5日于湖北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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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肖公子:写得非常好!介绍得非常详细!彭老师真的是一个非常细心,善于观察的人,文章中能够写得如此详细,让我们读起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非常好!👍👍👍
    彭春祥:@肖公子_2053 谢谢您的肯定和点评。
  • 浅笑微印Natasha:自我传记往往有润色、为自己增辉的意味
    浅笑微印Natasha:@彭春祥 春祥文友所言极是:+1:
    彭春祥:@浅笑微印Natasha 或许他也在给自己要“面子”增辉。
  • 身在白云外:人总是选择性“健忘”,这也不奇怪。
    彭春祥:@身在白云外 您说的对,只能作这种解释了
  • 彭春祥:一个颇受争议、具有传奇色彩且研究当代历史难以绕开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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