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只是短短几十天的故事,我完全从这个故事里走出来花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
真的是在这两年我快要把所有low逼的事情做尽,都快忘记了自己。
你知道吗,我多么喜欢你,虽然只是曾经。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你一出现在我面前,只要是有关你的事情,我都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不理智的状态。
怎么办,在喜欢的人面前,我总是会一秒变LOW逼。
好多人都说过我,我就是太习惯心里需要一个人放在那里,一直忽略在身边的人,而自己却从来没有真正努力了解与接近心里的那个人。
其实,我只是不需要,我只是需要一个动力。
而这个动力,我所能想到的,就是你。
或许我知道有关你的并不多,你也就是拍过一些还好的照片,懂一点音乐会吉他会尤克里里,在《最小说》发过文章日志上过豆瓣热门分享,会电焊会修手机还有家用电器,,还有过辍学打工两年再考上大学的经历…
而我喜欢你,只因为你在QQ那头弹琴唱了一首我记不清的歌。
那是我刚刚来东财报道的第七天,忽然着了魔。
我在中国好声音决赛那天夜里写给你的日志上了人人热门分享。
说起来也比较幸运,我也莫名其妙认识了你身边的一些朋友,也参加了有你在过的学生组织,也买了单反和胶片相机,也买了吉他和尤克里里。
渐渐地,我所有的后来其实和你没有了关系。
最后一次给你发易信我忘记我说了什么,很短的一句,你回,没事,谁年轻的时候还没爱过傻逼。
是啊,现在回头看,他你有我当初想的那么好。
只是我当时那么单纯而热烈地喜欢着你,笑容仿佛能融化南极的冰山,拥抱可以温暖寒冷的心脏,能给我一股冲破所有阻碍的勇气和力量,对啊,你就是这么好,好得我没有办法不喜欢你。
但是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喜欢你是我大学里做过最好的事情之一。
大二那年的初秋,我曾两只手哆嗦地抱着手机,把几万句话压缩成一两句,顾左右而言他,在他刚刚回我时,迅速按下。心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又装作毫不知情,那种庄重的幼稚,后来曾一度被自己不齿。
我从之远回到梁园,看带着胶片相机穿着红色衬衫的你站在门口温暖地笑着。
我一直在听你故事,一个新的世界向我打开,在那一瞬。
我幻想整个世界还在为我盛开。
我幻想我仍握有返回过去的门锁。
我幻想夜晚那扇奇异世界的门就在我以为的位置。
我幻想你懂我,懂到我倾身听门外动静时,你早已站在门外。
我幻想路途遥远而有双合脚的鞋子,或者你有不灭毅力而我有你的温柔就够做药引,崎岖险境,痛苦万分,统统,说越便越。
那些只希望他你道的事,只有你不知道。
不是不知道,只是你不愿意知道。
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光里,我也遇到了很多比你还优秀许多的人。
可是我却觉得我再也没有喜欢过谁了,没有比你唱歌还还好听的人,没有比你有的还温暖的笑,也没有比你更好的人了。
虽然,我和你,再没有任何关系。
很奇怪,总是有某一段日子,某一个人陪在你身边。然后等下个人来的时候这个人就走了。他们都有一样的名字叫过客,多年以后再想起来又让你甚是感慨,他们除了对你好,还说了逾期不候。
往后的日子才知,不爱你的人太多,我花了很久很久,才成为其中一个。
还好,我还曾抱着你,还好,我在最后我再也没见过你。
还好,我真的不喜欢你了。
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像我爱你一样的。
像你爱她一样的。
一样爱着你的女孩。
陪你住一晚城堡酒店,醒来陪你开始全世界流浪,最后你终于累了在海边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养了好多猫咪。
“我穿过风,穿过云,穿过这世间所有细小尘埃。时间停摆,往事归来。只是终于,我不再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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