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问天有涯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史铁生《合欢树》)
这不是大毛第一次坐火车,却是他第一次去北京。一路上迎着不少人,来去反复,唇齿间藏笑,目光落下又马上散开,各自奔忙。
看向他,一顶老式窄沿帽,陈旧厚重,一件洗的发白的涤卡中山装,裤子老式,灰岑岑的不搭调,像不合时宜的印记将他与周围人区分。时值七月,天气俞热,这“铁皮笼子”的怪人,明里暗里引发一阵哂笑。众人相视无言,默契的为闷热又无趣的午后增加了一剂笑料。
坐大毛旁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塞着耳机喝着柠檬汽水,他听到对面传来低低的笑声,是两位中年女人。
“呐,老妹儿,中暑的天气他穿这么厚,也不怕捂出痱子来。”
“哎,你看他扮相不入时呐,怪得很喱。”
细碎的声音穿过潮热的空气跃进大毛的耳朵,他默不作声,捏住手中照片,这是一张怎样的照片:四个向上卷起的角全部被胶带黏贴压住,像是常被人擦拭、触摸,显而易见,时间流驶在它上面留下了旧迹,也引来了好奇心。
“我猜你上面是他老婆,看好久咧。”
“咍,女人哪会喜欢这样的怪人,只会惹人发笑喏。”
火车中途到站,下车的人塞满过道。忽的,他半个身子向前,整个人近乎站立,惊起之间碰倒年轻女孩的饮料,刹时,柠檬汽水的味道弥漫,他全然不觉,眼光在下车的人群里流连,直到中年女人开口说话。
“大兄弟,毛手毛脚的,道歉都不说咧。”
“没事的。”女孩毫无嗔怪之意。
大毛赶劲儿道着歉,他一口流利又标准的普通话,让对面的女人感到意外,他额头冒汗,想给女孩递上纸巾,可转眼女孩已收拾干净。大毛想要开口时,发觉手里空空,他坐下又站起焦急地翻动四周。
“哎我说,火车都要翻了哩。”对面女人抛来一个白眼,抬手抱紧怀里的包。
没找到。大毛心头一颤。
“是在找这个吗?”女孩纤长的手指伸过来,手心处是一张黑白照片。
大毛接过,眸子亮亮的,闪过一丝疑惑。
“你刚起身时掉在我鞋子旁边了。”
“谢谢你嗬。”
“她是你很重要的人吧。”女孩的声音薄如蝉翼,大毛的心房开了一个小口,流淌出他的故事来。
“是我母亲,不过从没见过。”
女孩沉默看向他。
“爹说她在北京,衣服也是爹求婚时候的,我想我要是这样一直穿着,真的碰到的话,她兴许能认出我。”
“大家都把你当怪人咧。”
“我不在意。”
“以前想过来找吗?”
“幼时寻她的念头挺强烈,等大些后,她这个人就掉进了我记忆的深渊。我已有家室生活平静,昨天七岁的儿子问我奶奶在哪,问我为什么没有妈妈。我想了一夜,任性大胆又不切实际的想法一直在脑子里徘徊,是个执念,打也打不散,于是来了。”
“哥你也挺不易的。”
“小妹,哥今年三十五岁了,今天却像个执拗的孩子,做一件渺茫的事,这荒不荒唐?小时候课本里有学过《寻母三千里》嗳,我现在又何尝不是那个小男孩呢?”
“刚也是以为看到你母亲了吧,才会不小心碰翻我的饮料?”
“哈,小妹好心思,被看穿了嗬。”说罢二人相视一笑。
他人有白首如新,今此两人却倾盖如故。
火车继续向前开,车窗外,一排排的杨树略过眼前,炎热里越显意气风发。
“我喜欢杨树,它们是孤独的守望者,却充满希望。”女孩不经意的开口。
“嗯。”
其实我更喜欢史铁生笔下的合欢,他在心里默默说到。
文/不问天有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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