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黛珂
齐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是东方大国,它的疆域,“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兼有鱼盐之利,十分富饶,在中原的各诸侯国中也是首屈一指。
齐桓公名小白,是齐僖公的庶子,齐襄公的弟弟。公元前686年,齐襄公被连称、管至父等人所杀。连称立齐襄公的堂弟公孙无知即位,但不久公孙无知又被杀死,齐国陷入了内乱。这时公子小白与公子纠在国外听说这个消息后,都赶回来准备继承君位。公元前685年,公子小白最终战胜了公子纠,夺得了君位,即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之后,听从老师鲍叔牙的举荐,任命管仲为相,在齐国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的措施。管仲改革主要包括内政和外交两大方面,而内政措施又包括三大内容:
第一是整顿地税征收办法,实行“相地而衰征”,就是把田地按土质好坏,产量多少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高低,征取数量不等的实物税。这一举措稳定、改善了国家的经济秩序,有效的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第二是调整行政管理办法,整顿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叁其国而伍其鄙”。所谓“叁其国”,就是将国人居住的地区划分成三个部分进行管理,使国中的士、农、工、商等“四民”各有定居,不得杂处,同时也不能随便迁徙或变更职业。
这项措施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所谓“伍其鄙”就是将鄙野(国都之外的广大地区)分为5属,设立5大夫、5正官分管。属下有县、乡、卒、邑4级,分别设立县帅、乡帅、卒帅、司官管理。“伍其鄙”的意义,是使齐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到了原来相对松散的“野”、“遂”、“鄙”地区,增强了齐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第三是加强对军队的建设,实行“作内政而寓军令”。根据周代的制度,只有国人才能有当兵的权利,而野人是没有资格上战场的。其实这项措施就是“参其国而伍其鄙”,其内容为:将全国分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工商之乡不从事作战,实际从事作战的是士乡十五。五乡为一帅,有一万一千人。由齐君率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就是“参其国”。
一乡有十连,一连有四里,一里有十轨,一轨有五家,五家为 一轨,这就是“伍其鄙”。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处在一起,因为利害祸福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这其实是一种社会生活与军事相结合的制度,“兵农合一”,上战场的人之间大多数父子亲戚,打仗自然更加卖力。
此外,齐桓公还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采取“轻其币而重其礼”的外交政策,就是对服从自己的诸侯都以隆重的礼节对待,不对他们征收大量的贡物,因此将众多的诸侯拉入到自己的阵营之中。同时齐桓公的“尊王攘夷”也不是空谈的,而是确实做了许多事。
公元前662年,狄人进攻邢国(今河北邢台),齐桓公率军救援,将邢国向南迁到夷仪(今山东聊城),还筑了新的都城安顿邢人。次年,狄人大举进攻卫国,卫懿公被杀。齐桓公率诸侯国击退了狄人之后,替卫国在楚丘另建新都。历史上也将这两件事称为“存邢救卫”。也正是齐桓公的扶危救患,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使齐国在诸侯国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领齐、宋、郑、卫、陈、许等国军队向南征讨楚国,与楚国立了“召陵之盟”,遏制了楚国的北进。最后,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宋、鲁、郑、许等诸侯在葵丘会盟,周襄王派代表参加,对齐桓公极力表彰。在葵丘之会上,齐桓公代表诸侯各国宣读了共同遵守的盟约。其主要内容是,不准把水祸引向别国;不准因别国灾荒而不卖给粮食;不准更换太子;不准以妾代妻;不准让妇女参与国家大事。
这些内容,有些是各国在经济上互相协作的要求,有的是维护宗法统治秩序的需要。条约规定,“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通过葵丘的盛会,齐桓公终于达到了联合诸侯,称霸中原的目的。这是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会盟中最盛大的一次,标志着齐桓公的霸业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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