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盛夏,面对着比古诗里的漠北还要苦寒风的境地里演绎出来的故事,实在像看天外的传奇,因为有一种反差,所以就更觉得震撼。
我最大的感受是,如果是设身处地的遭遇,我们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能活到这个故事的开篇。
在开篇之前,在还有两个人相伴的时候,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人已经绝望了,两个人除了后边的那个偶尔因为害怕呼喊一下前边那个人的名字,彼此都不说话了。在开篇,他们已经在绝境了,他们强弩之末了,他们已经亲近崩溃了,他们就快要倒下了。
整篇小说是在说这个从马上就要倒下到真正倒下还有多远,从弹尽粮绝到最后一口气之间还能做多少坚持,是从绝望向死亡那个方向走的路上的逆袭。
因为作者的描写,衬托,用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我觉得狠毒读者读一页提心吊胆一页,时刻觉得文中主人公活不到第二页的感觉,到最后感觉是活不到字里行间下一行。
比尔。一个呼喊,没有人应,四下狂野,唯一的伙伴走了。那实在是天底下只剩下一个人了的境地,他没有倒下。
鹿啊,鸡啊,在眼前晃一晃,但是枪里没有子弹了,饿到虚脱的人眼睁睁看着食物遛走的绝望里,他还没有倒下。
等待他的,还有抛下他的同伴的白骨,还有一头病狼。
两个弱者的生命较量激荡得人热血沸腾,看完觉得自己像看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又觉得像是参与了一次拼尽全力的大战,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简直有一种虚脱了一般的放松。
热爱生命。生命是可以这么强的,这最后的一口力气也可以赢回来整个生命的,对词语不放弃最好的诠释。
合上故事的时候,想起来有些报道,因为压力大抑郁的,和因为工作忽然变化,因为公司裁员……的。即便是这样,也还没有走到这篇文章的开篇,后边那么长的路都没有走,走什么理由放弃一整个生命的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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