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世袭制度问题

作者: 糊涂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21-12-14 09:34 被阅读0次

中国王朝的宗法制下,世袭传承的方式有两种,曰“父死子继”,曰“兄终弟及”。总体来说,“父死子继”是主流,至于“兄终弟及”的情况,兄无子嗣的自不必说,或者是子少弟强,子不得立,或者是内忧外患,以免主少国疑,但相较“父死子继”,间或有之而已,终究还是少数。“兄终弟及”最多的王朝,以至学者怀疑其为成例者,便是殷商了。

殷商传承三十代,其王“兄终弟及”者十四。(此据《史记》,另有十七的说法。)

世袭制度始于夏,夏代除少数几代之外,多是“父死子继”的情况;殷商承夏,却一改其风,令人不禁疑问其缘由。历史学家稽考其部落来源,或以为其内部风俗如此,如吕思勉先生以吴为例,谓“兄终弟及”之法由来已久,且考据出其制度为“季弟死,当还立长兄之子”。盖其然也。但从部落走向国家,尤其代夏“居天下之正”以后,殷商之主,难道不想参照夏,使王权留在自己一脉当中,却要使之流于兄弟之家么?

大概是想留的。

汤灭夏,其崩后,“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既是说,汤的嫡子太丁没来得及接班就死了,于是立了汤的另一个儿子也就是太丁的弟弟外丙。从汤的角度来说,无论太丁还是外丙,都是“父死子继”;但从太丁的角度来说,外丙继位就是“兄终弟及”了。外丙在位三年崩,然后继任的是其弟中壬。中壬在位四年崩,主政的明相伊尹于是立了太丁之子太甲。

如果没有太丁的早死,不知道中间是不是还会有外丙和中壬的继位。很难说。也许不会的可能性大。太丁死的时候,其子太甲大概是年纪较小,立国之初,为维稳计,要立成年的君主,这在后代王朝当中也是有的。至于中间是否有多方势力的角逐,这个就不敢妄言了。两世之后,伊尹极力更立汤之嫡长孙的太甲,或乃承汤之志也。他们大概也是想要为殷商确立“父死子继”的传承制度。太甲继位三年,暴虐乱德,不尊汤法,伊尹放之桐宫使悔过三年,及太甲自新后又还之政,可见伊尹对太甲的用心良苦。太甲修德,终成“太宗之治”。(殷商之王,追称宗的共三位,太宗太甲,中宗太戊,高宗武丁;所以称宗者,因有国兴盛大治之功,使四方诸侯来朝。)太甲崩后,其子沃丁继位,沃丁时,伊尹去世。到了沃丁崩,继位的又成了弟太庚,后又出现了“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的交替,殷商“父死子继”的传承制度终究还是没有确立下来。

经过了中宗太戊的中兴,从其子中丁开始,其后父子兄弟争立,以至“九世乱”,追究起来,这就是因宗法传承制度不明埋下的祸根了。

盘庚五迁殷都之后,后世“父死子继”的多,但仍有“兄终弟及”的。殷商末世连续三世传承为“父死子继”,但随着王朝的灭亡,后世不可知者,也不能说这就是成例了。况且奉嗣的宋国,也多有“兄终弟及”者。

殷商王位之传承虽为世袭,但可以说没有形成明确的制度。西周承商,周公为避免重蹈商承袭不明之覆辙,最终明确了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度,而后肇万世之基,成了后世王朝宗法承袭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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