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一天,一个老板气十足的中年人来找林泉。这人瘦高的个子,轮廓分明的方脸,目光如炬,显得极精干。他要林泉帮他找个人,因为不想造成太大动静,所以来委托律师。他说,他现在只知道她曾在石岗中学念过初中,另外她一定很秀气,只可惜秀气的下巴上有条疤痕。
林泉心中一动,就问他:“先生是不是姓刘,在石岗中学当过老师?”
在他惊诧地点点头后,林泉把自己对小雨所知的一切告诉了他。
当刘老师知道小雨念了师范大学后,显得特别激动。他因为小雨的事离开学校后,南下投奔一个办公司的老同学,后来他自己也办了一家,现在有了几千万资产,这次他是应市企业回归办的邀请,回乡考察并洽谈投资事宜的,原来他准备在家乡办一家电子公司,但他突然改变了主意,决定在家乡创办一所民办中学,并委托林泉代为联系和处理相关事项。
因为林泉教师出身,教育界有不少熟人,更何况刘老师投资办学是造福一方的大好事,政府各部门都开出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选址、征地、建设、招聘教师,一切都有非常顺利,第二年下半年就开始招生了,有二百多初中毕业生有了读普通高中的机会。
林泉想,除了感谢刘老师,这些人还该感谢一个人,那就是小雨。
渐渐地,林泉在小城也有了些名气。在上街时常有人喊他大律师大律师的,不过还有些是以前的学生或家长仍叫老师,他应着时就有些脸红心跳,仿佛自己是个做错事的小学生。
小雨毕业后没有回到家乡,而到西北一所山区中学当了老师,她打过一个电话给林泉,说她认为那里更需要她。
林泉也把刘老师的事告诉了她,她在电话那端沉默了很久很久,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难道说我们都没有伤害了对方,没给对方留下任何创伤吗?”
“绝对没有!”林泉象个审判长,宣读出了最公正庄严的判决。
原来世界上,有一种伤害只有伤没有害。
(本文作于199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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