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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默识编《周易集义》之雷火丰

读默识编《周易集义》之雷火丰

作者: 闲钓银河月作钩 | 来源:发表于2023-05-16 19:38 被阅读0次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上震下离,丰。震为雷为动,离为火为明。以明而动,故丰为盛大顺利之象,如日在中。假,至也。王亲至,故无忧。离为电为明,震为雷为威,以明察而威行,故“君子以折狱致刑”。昃,太阳偏西。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天地日月亦随时而消长变化,何况于人呢?

    荀爽曰:丰者,至盛,故日中。下居四,日昃之象也。丰者,阴据不正,夺阳之位。震为行,故行以丰。折狱致刑,所以讨除不正之阴也。

    阴据不正,指六五,以阴居阳,其位不正。下居四,指九四爻本应居五爻之位,现下居四,是日过中则昃之象。

    孔颖达曰:雷电皆至,丰者,雷者,天之威动,电者,天之光耀,足以为丰也。君子以折狱致刑者,君子法象天威而用刑罚,亦当文明以动,折狱断决也。断决狱讼,须得虚实之情,致用刑罚,必得轻重之中。若动而不明,则淫滥斯及,故君子象于此卦而折狱致刑。

    震为雷,离为电。雷电交加,离明知虚实,雷动用威罚,故利折狱致刑。

    《河洛真数》云:雷电皆至,明威并行,磅礴震耀,有丰大盛满之象。君子体之,明中以烛奸,威足以行法,故折狱致刑。此先电后雷,以明而动也,则与噬嗑先动后明不同。或问噬嗑去梗之卦,明罚饰法宜矣。其折狱致刑,何与丰乎?曰丰大盛满之时,人情所易玩也,圣人如此而用刑狱,岂得已哉。

    噬嗑上离下震,丰上震下离,正好相反。丰大盛满之时,犹须戒骄戒躁,君子体之,故于丰时折狱致刑,乃不得已而为之。

    程颐曰:丰为盛大,其义自亨。极天下之光大者,唯王者能至之。假,至也。盈虚谓盛衰,消息谓进退。天地之运,亦随时进退也。鬼神谓造化之迹,于万物盛衰,可见其消息也。于丰盛之时而为此诫,欲其守中,不至过盛,处丰之道,岂易也哉?

    极天下之光大,非王者不能至。万物盛衰,随时进退。于丰盛之时,告以日中则昃,月盈则虚之诫,是处丰之道,犹须守中,不至过盛。

    愚案:雷电皆至,明动以光耀,丰盛宜日中,天地日月四时之消息,无物不宜照,无事明断,何有忧患哉。屈原曰“薄暮雷电,归何忧?厥严不奉,帝何求。”是之谓也。

    消,消退。息,生长。天地无常,随时消息。处丰盛日中之时,正是忧患滋长之时。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配主,指九四。初九与九四,同具阳刚之德而相应,以阳适阳,其德相符。旬,十日,为数之极者。物极则反,过极则咎,但初九、九四同秉阳刚之德,故虽极亦可无咎。

    王弼曰:处丰之初,其配在四,以阳适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虽旬无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阳爻,故曰均也。过均则争,交斯叛也。

    王弼认为,旬为均。初九、九四均为阳爻,势均力敌,均则无咎,过均则有灾。

    胡瑗曰:旬者,十日也,谓数之盈满也。言初与四其德相符,虽居盈满盛大之时,可以无咎。以此而往,则行有所尚也。

    胡瑗认为,旬为十日,十为数之盈满者。

    《河洛真数》云:初九刚与四应,亦刚配主也,虽均同无咎。旬者,均也。虽均为阳爻,似乎不相下,然雷电相应,虽两刚亦无咎。如此进道,往有可尚者矣。若求胜而过旬则灾矣。

    《河洛真数》亦认为旬为均。雷电相应,故初九、九四两刚亦无咎。

    苏轼曰:凡人知生于忧患,而愚生于空佚。丰之患常在于暗,故爻皆以明暗为吉凶也。初九六二九三,三者皆离也,而有明德者也。九四六五上六,则所谓丰而暗者也。离,火也,日也。以下升上,其性也。以明发暗,其德也。故三离皆上适于震。初九适四,其配之所在也,故曰配主。

    离为火为明,初九适四,以明配暗,遇其配主,故往有尚。

    愚案:遇者,不期而会也。丰大之初以明,遇其配主,虽旬而阳刚以动,无咎而适时以往,嘉善之道也。

    编者虽未解释“旬”字,但从“虽旬而阳刚以动”来看,编者应是认同胡瑗等人观点,即“旬”为十,为数之极。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六二以阴居柔,居中得位,是大臣而贤者,但上应六五为柔暗之君,臣贤君昏,故“往得疑疾”,受到猜忌。蔀,遮蔽。斗,指北斗七星。大其蔽障,故日中而昏,得见七星。昏主在上,往则见疑。但六二居中而正,是诚信之人,处暗而不邪,不困于暗,故“有孚发若”而得吉。

    《河洛真数》云:六二为离明之主爻,中而正,居大臣之位,以此事君,岂不盛欤。然有上六小人在上,以掩君之明,致使二往而见疑见疾也。虽然君子之道,不以君之明暗而二其心,当一于志诚孚信,以发君志而已,若君之不疾不疑,固吉也,疾焉疑焉,亦吉也。

    《河洛真数》认为,六五受上六小人蒙蔽,致六二往而见疑,但六二居中守正,志诚孚信,固终能得吉。

    张载曰:凡言往者,皆进而之上也。初进而上,则遇阳而有尚,二既以阴居阴,又所应亦阴,故往增疑疾。

    上行曰往,下行曰来。六二上行以应六五,故称往,但六二、六五皆为阴爻,以阴应阴,故往则受猜忌。

    胡煦曰:蔀,草名。互巽,草象。巽,柔木,言柔言草昩,皆取巽也。斗乃夜中所见,日中而见,暗昩极矣。

    六二、九三、九四,三爻成巽,即互卦为巽。巽为木。斗,指北斗星,日中见斗,自是黑暗已极。胡煦认为蔀是草名。

    愚案:丰大之世,明动于其蔀,见斗于日中,往而得其疑之疾,发于意诚而获吉,其志足以信也。赵汝梅曰“疾得于境之疑,孚发于志之信。”

    明被遮蔽,日中见斗,处黑暗之时,宜其往而得疑。但六二居中得位,志诚足信,故虽被疑,亦能获吉。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九三居离之上,阳刚得位,本有阳刚光明之才,但上应上六阴暗,为沛之蔽,故有日中见沫之暗,仅能自守,不可大事,又折其右臂,终不可用。

    王弼曰: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沫,微昩之明也。应在上六,志去乎阴,虽愈乎以阴处阴,亦未足以免于暗也。所丰之沛,日中则见沫之谓也。施明,则见沫而已,施用,则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已,未足用也。明不足也,虽有左在,不足用也。

    王弼认为,沛也是障蔽之物。沫为微小的光明。九三以阳居刚,虽强于以阴居阴,但应于上六,故未能免于暗。处此之时,可以自守而已,不足用也。

    《河洛真数》云:草生于水曰沛,星之最小者曰沫。九三刚明,上应上六之阴暗,则为沛之蔽也,有如日中见沫之小星而不明。九三不可大事矣,且折其右肱,终不可用。

    《河洛真数》则认为沛为水草之谓,沫是星之最暗者。九三刚明,为上六所蔽而不明,故不可大事,且终不可用。

    邵雍曰:三居明体之上,阳刚得正,本能明者也。丰之道,必明动相资而成。三应于上,上阴柔,又无位而处震之终,既终则止矣,不能动者也。

    丰卦,必阳应阳,即明动相资,如初九之于九四,方可有成。如九三者,上应上六,是阳应阴,故终无成。

    来知德曰:沛,泽也,沛然下雨之貌。沫者,水沫也,故曰涏沫,濡沫,流沫,乃霡霡细雨,不成水之意。

    看来对沛、沫的解释,各位大儒们并无统一意见。

    愚案:孟子曰“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丰大之时,明以动于其沛,见沫于日中,折其右肱而不用,虽无咎于明哲保身,终不能丰泽于天下也。

    君子处丰大之时,当有润泽天下之志,但被上六阴蔽,终不能用。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九四处震之下,以阳居阴,下与初九同德,虽上不遇明主,但下赖同德相助,故虽处暗蔽之时,亦可得吉。

    李鼎祚曰:四处上卦之下,以阳居阴,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伤也。主者,五也。谓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伤五则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李鼎祚认为,主,指六五。夷为伤。九四比于六五,四、五均居非其位,乃不期而遇,四能上行则得位为吉,上行即为代五,故谓“遇其夷主,吉。”

    《河洛真数》云:九四居大臣之位,而君柔暗,此丰其蔀也。主暗而己明,如日中见斗,惟下遇正应初九夷主相辅则吉。均是阳爻,故称等夷也。

    《河洛真数》则认为,夷主指初九。夷为平、平坦之义。

    郭雍曰:有为之时,明动必相济,然后有成,故初谓四为配主,四谓初为夷主。迭称主者,明动相须,莫适为主。唯明者知求动以为主,动者知求明以为主故也。

    郭雍亦认为,夷主指初九。处丰有为之时,明动相济为吉。故初九、九四相济,虽“丰其蔀,日中见斗”,但均能获吉。郭雍,南宋易学家。

    胡煦曰:夷,等夷,谓初也。初四同德也。二之丰蔀见斗,离之中阴互巽也。四之丰蔀见斗,比于五上之阴。离明而动,以阳居阴,震动而互巽变坎,故位不当。变坤互坎而明伤,故幽不明,应初明故吉。震故言行。

    胡煦亦认为夷为平等之意,夷主指初九。六二居离卦之中,六二、九三、九四互为巽卦,九四动变,则六二、九三、九四之互巽变为坎,上卦震变为坤,坎为险,坤为暗,故九四动则幽暗不明,唯下应初九之明,方能得吉。

    愚案:其蔀之丰,日中能见斗,动之以明,遇其初九夷主以相应,虽位不当,幽而不明,吉而行天下之丰盛也。隋炀帝丰极而暗,高颎退与苏威,贺若弼私谋,为其义也。

    高颎是隋朝名相,因炀帝奢靡,与贺若弼等有所议论,被人告发,两人以“诽谤朝政”罪名被杀。编者引高颎之例,正是丰之九四,上遇不明之君,故下求夷主之意。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六五以阴居阳,而处中之尊位,怀谦虚之心,下有六二贤明之臣来彰显其德,故能获庆誉而得吉。来,指六二来谒。

    《河洛真数》云:六五本柔暗,能虚心谦德,下应六二正中贤明之臣,臣之有孚而来章矣,六五则有庆誉而吉也。

    六二是有孚中正贤明之臣,六五虽柔暗,但能虚心谦德,故能得贤臣来彰显其德,故有庆誉而吉也。

    愚案:六五来章之美,柔之以明,以丰盛之吉为庆誉也。

    六五以柔居明,而能有来章之美,宜其获庆誉之吉。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觌,相见之意。上六居卦之极高之处,故称天际。其屋丰,其家蔽,三岁不见人,是处丰大之时,而自幽隐者。自绝于人,宜其有凶。

    干宝曰:在丰之家,居乾之位,乾为屋宇,故曰丰其屋。此盖托纣之侈,造为璿宝玉台也。蔀其家者,以托纣多倾国之女也。社稷既亡,宫室虚旷,故曰窥其户,阒其无人。阒,无人之貌也。三者,天地之数也。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岁不觌,凶。然则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国矣。

    干宝以纣王亡国为例解说此爻。丰其屋,指纣王奢侈,蔀其家,指纣王淫逸。国亡家破,宫室为墟,故其户无人,三岁不觌。国之将亡,天示其警,地出其兆,人反其常,三者俱备则国亡。

    《河洛真数》云:上六阴柔,居动之极,以处屋高大蔀家者,居不明也。高亢自绝于人,人谁与之?故窥户而阒无人矣,至三岁之久,而不觌人,凶也。

    上六阴柔而居震之极,是处屋之高大而蔀其家者,蔀其家,即居不明。高而自绝于人,故阒无其人,三岁不觌,宜其有凶。

    愚案:孟喜翔作祥,曰天降下恶祥也。翔,回飞也。阒,静也。丰极之时,丰其屋以侈,蔀其家以私,窥其户而人静,三岁而不相见,动终而明无所用,失其居而凶至矣。

    孟喜为西汉易学家。孟喜认为,翔为祥,故“天际翔”为天降预警之意。编者认为,翔是回飞之意。上六高绝,如飞在天际。丰其屋为奢侈之意,蔀其家为隐藏之意,居动之终,而不见明,故窥其户而无人声,三岁不见其人,凶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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