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画满海滩贝壳的窗帘透进来,我不是很情愿的告别了昨夜金色的梦乡。旁边的妻子还在熟睡,她动人的脸庞上,嘴角微微上扬,洋溢着幸福的样子,想必是在梦中遇见了所爱之人——也就是我。我也同样感到幸福。我不由得弯下腰,在她额头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吻痕。即使我们两个人在生活中并不显得热络,爱情也趋于平淡,可我知道自己是很爱她的,她也的确如此。我觉得在这种平淡中很踏实,我们从不担心对方有一天会离开自己。跟她在一起,仿佛所有的时间都得以安放,就像两个人融合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像忘记我们在谈恋爱一样。对啊,我们本来就没在谈恋爱啊,我们是真正的夫妻。我们一起看书,一起创作,一起逛街,一起做饭,一起弹琴,一起做对方喜欢的事情,即使不说话。
我翻身下床,离我们两个人最初共同的上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我得先去把早餐做好。因为有了个乖女儿,所以我让她辞职在家好好陪孩子。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这是每个身为家长的共同心愿。其实我更希望女儿的童年记忆里有足够多的我,但为了养家糊口,我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工作,我多么害怕女儿会因此与我产生隔阂。但每次下班回家,女儿都像一块糖一样粘着我,让我之前的担忧都随风飘散。我很庆幸上天赐予我的是一个女儿,我并不是不喜欢男孩子,只是我觉得女孩会更像妈妈,因为我深爱着我的妻子。
我们的女儿睡在隔壁房间,在她还没出生之前,这房间是我的书房兼兴趣爱好培养所,我给它取名为养心斋。房间面积不大,布局简单。一个大型的落地书柜,紧靠着在进门正对着的墙壁,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一张仅限一人酣睡的小床,挨着左边的墙摆放,此时我的女儿正躺在上面,她还沉浸在甜甜的梦乡,怀里搂着一个唐老鸭,这是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张老旧的书桌,就放在床头旁。墙上挂着一把吉他和一把尤克里里,前者是我的,后者是我妻子的。白天它们就躺在墙上,晚上就会被取下来。榻榻米被用来放一些小物件,例如:篮球,羽毛球等等。
厨房的蒸笼里冒着热气,里面是昨天刚买的奶黄包,我跟她都喜欢吃甜食。电饭煲里煮着加了红豆的稀饭,这是我妻子教我的。煤气灶上放着一口小锅,“呼哧呼哧”的发出声音,那是水沸腾的声音,打开锅盖来一看,三颗鸡蛋正在躺在锅底。我在厨房一边忙活着,一边用手机播放着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从初中起就非常喜欢的历史,没想到竟然喜欢到现在。虽然未能从事关于这方面的工作,但我觉得把它当成一种兴趣爱好也好。
做好后我会把粥分三个碗装上,把鸡蛋剥好,放在粥上面。然后叫醒我的两个宝贝(妻子和女儿)一起吃完早餐,妻子柔情的为我打好领带,再用手替我抚平身上皱起的衣服。通常这个时候我们都会相互拥吻,然后再真心的祝福对方有个美好的一天。宝贝女儿也会甜甜的说"爸爸再见"。
坐电梯来到地下室,不远处停放着的一辆黑色的哈弗h6,便是我绝大部分时间上班的交通工具。我家到公司的路上并不是交通要道,因此很少堵车,所以我也不用像别人一样去挤地铁。开着自己不贵甚至可以说便宜的私家车畅通无阻的来到一座气派的大楼前,蓝色的墙壁上写着清风文艺出版社。这里便是我工作的地方,一眨眼我在这已经待了十年。
我从口袋里取出工作证在墙上的一台仪器上刷了一下,门“哔”的一声开了,我平静的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把公文包里的文件取出来,然后打开电脑,等待它开机。我趁着这时间望了望四周的同事,正在擦着自己的办公桌的女孩叫邱紫媛,她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擦干净自己的桌子,她特别爱干净,这是个好习惯。还在对着镜子化妆的是小兰,她是个敢爱敢恨做自己的人,对此我深有体会,因为她曾经就一见钟情后疯狂的追求我,但当我把无名指上的戒指给她看时,她放弃了。现在公司负责财务的林书,和负责营销的肖文军是跟我关系最好的哥们,我们三人也是公司的门面担当,人送外号“清风三少”。还有现在没到的林建声,他总是爱迟到,但他文采是真的好,至少比我的好。
其实我妻子也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只是为了照顾女儿所以请了长假。想当初,我们也正是在这个公司认识的,给我们做媒的便是坐在我对面的王胖子,我对他说了声早上好,他也按照同样的话回答我。他比我早许多年就在这个公司,是这个出版社的副主编。那时候的出版社还只是家小小的打印室,做些广告编辑,给人复印一些身份证啥的。后来王胖子和现在的主编老邱,创立了这个清风文艺出版社,这个名字还是王胖子的创意。我刚想到老邱,他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了:小豪子,你最近就好好写书吧,其他的事情就交给他们去做吧,如果你能出书,这对你对我们公司都有好处。我深深的为老邱的体贴而感激,一个人在为别人打工的途中,有个好老板真的是件幸福的事情。更何况我还是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电脑开机后,一张我们全家福的桌面映入眼帘,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温暖。我在排满文件夹的桌面上找寻着一个命名为“忏悔”的文件夹,然后打开。这是我一年前开始写的一本小说,讲诉自我人生求索的过程。看上面的记录,我已经写到第三百五十章了,大概还需要一个月我就能写完这本书。想想某书店的书架上摆放着写着作者为李豪的书,我的内心便无比激动。这是我的梦想,我突然觉得自己离梦想很近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碰到一样。
我从前有过许多梦想,曾梦想去看赵雷的演唱会,在大学期间我到了现场;曾梦想着进入杂志社工作,毕业后我也做到了。现在我梦想着写书,我马上就要实现了。有人说:人只要不断的实现一个个小的梦想,就能完成内心中的那个最大的梦想。
时间过的很快,我们“清风三少”的其他两位,林书和肖文军就拉着我去吃午饭了,我们出版社有自己的食堂,伙食很不错,更关键的是厨师老刘的手艺很不错。饭后到休息室美美的睡个午觉,然后继续与文字切磋。写到腰酸背痛或者写不出东西了,便到公司门口的小公园散会步,回来后又文思泉涌。写作这件事就这样,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不是自己在写,是上帝抓着我的手在写。
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个女孩子手里捧着鲜红的玫瑰在叫卖,便慢慢的把车开到她身旁,买了两朵,我想送给我的妻子和女儿。家里妻子已经做好了晚饭,女儿看到我来便兴奋的朝我跑过来,扑进我的怀抱。妻子微笑着为我脱去西装,解下领带。我从公文包中把玫瑰花取出来,先是递给了女儿,然后又含情脉脉的把另一朵递给妻子,妻子打趣着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搞的这么浪漫,唉,男人真是越老越吃香,感觉你越来越帅了耶。“你也还是一身仙气啊,跟天上的公主一样。”“得了吧,先吃饭吧,女儿在这里,也不怕羞。”
那个时候的我以为爱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以为爱是我希望的就是你希望的,以为爱是两人份的炸鸡,是一个香喷喷的屁,是开在马路上卑微的野花。现在才知道,爱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是相看两不厌,是以陪伴为终点。爱是舒适的沉默,爱是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浪费人生,是灵魂伴侣,是相互欣赏,是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一边聊着一边吃着,说的都是开心的事情,烦恼在此刻都统统被抛在脑后。这是我们最享受的一个时刻。吃完饭我们会把墙上的吉他和尤克里里取下来,然后合作着弹喜欢的曲子,碰巧的是我们都喜欢民谣。女儿则在她自己的房间写着作业,或者看动画片。唱的嗓子累了我们便会回到卧室,打开投影看一部电影,我跟她都喜欢看的是漫威的电影,都喜欢美国队长。
看完电影之后,夜已深了,连猫咪都在动情的叫着,我们便相拥着入眠,梦中再次相遇。我想,只要有你,明天又是一个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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