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妙不可言

作者: sgasun | 来源:发表于2017-10-23 10:38 被阅读32次

    文/sgasun

    缘,妙不可言

    那年暑假回乡,正与好友忠忠在凤凰城北门码头边如织游人中徜徉散步,我们刚刚逛完儿时小学文昌阁校园,来北门看看小时候游泳的地方。

    突然,一个人跳到我面前,大喊一声:“嗨!!”有几秒钟时间,我惊呆了!

    等我认出她来!除了瞪大眼睛,嘴里惊叫“啊!啊!”之外,我做不出任何反应了!如果我是个女孩,一定是狂喊狂叫,又蹦又跳,说不定就抱住她,喜极而泣了!

    这就是那晚最能够体现“缘,妙不可言”的最妙不可言一刻!

    映入我眼帘的来人:一顶藏青色的棒球帽,低低地压在眉头上;小巧挺拔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酷酷的黑色墨镜;只有红唇、皓齿、两个小酒窝勾勒出的笑意盈盈,突然就与我脑海里的一张再熟悉不过的笑脸match了!

    “海燕啊!”内心里惊呼!嘴里却喊出的是:“啊!你啊!哇?哇!哇?!你怎么跑来了?!我曹刚和曹宝呢?!”

    来的是我曾经最好的朋友曹刚的妻子海燕!自从我们上一次见面到如今,也已经过去十年。无比的惊讶是面前的海燕,人如其名:身轻如燕。而且更显得小巧玲珑了。而我以前印象中海燕算女孩子中要身高有身高,要长相有长相的哦。

    如今再见,容颜未变,仿佛“天山童姥”化身。也许是不愧为学医的出身,会保养。

    海燕和我和曹刚的友谊则要回到二十年前我们在湘西吉首同一所高校的岁月。

    我8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吉首。两年以后,学生宿舍的一楼一间房子里,有了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居住。刚来没房子住,暂时安排住学生宿舍。我们只知道是中文系新来的一位青年才俊。

    他,头上戴一顶鸭舌帽,身上的着装透出一派儒雅的书卷气。刚开始总一人独来独往,晚上房子里的灯光很晚才熄。闲暇的时候,会看到他一个人穿身运动服,在操场边对着墙壁踢足球,练习大力抽射。

    我那时候刚结婚不久,夫妻分居。也算过着单身的生活。我有一个比较简陋的家,住在学校一排低矮的砖瓦房。我那时代理外语系的的领导工作,又身兼工会的一些职务。

    缘,妙不可言

    那几年,我和几个同来的青年才俊们一起把学校的各种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种文艺活动、晚会、篝火舞会、骑车下乡社调、德夯苗寨自行车游,都是和共青团的活动结合在一起,真的是走到哪里,就会把共青团的红旗插到哪里。

    我们还记住了每个年轻老师的生日,在生日那天,以工会的名义给这位一个惊喜!

    我家就是几个玩的特好的朋友的俱乐部。我们的桥牌选手随便就可以凑出八个人来,分成两队。每天吃过晚饭,我家的两张桌子就排在家门前的空地上,我们还能按照标准打“开室”和“闭室”,同样的牌,这桌打过,会放进做好的牌袋里,传给下一桌。反正一切都是标准化。

    无论是文艺活动,还是体育活动,甚至有一阵子麻将风行,赌博,曹刚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足球踢得酷毙了,一副好身板,交际舞跳的帅呆了,技压群芳;象棋、围棋都可以上段位的水平;麻将,只赢不输。让我对他佩服有加,视为知己。

    后来我们的确 也成为了最好的知己。所谓缘,妙不可言啊。连我妻子也对待他像对待自己的弟弟一样疼爱有加。

    有时候,妻子来看我,我们照常桥牌玩得昏天黑地。年轻老师个个都是从学校食堂买好饭,边走边吃边聚集到我家门口,饭吃完就把碗往我家窗台上一放,往往牌打到天黑才散。

    然后几个人可能接着打打“升级”,输的就罚钻桌子。值得一提的就是,我的钻功绝对一流,再低矮的桌子如茶几之类本人可以不碰桌沿,泥鳅样无声地穿过。但不是说我的牌技差,我们都是高手,输赢往往都在闪念间。正因为这样,牌打起来,常常是通宵或者半夜才能散。

    而他们的饭碗就这样经常遗留在我家窗台上,忘记拿回去。我妻子每次都会拿进家,替他们洗好。所以,每天早上,就经常会出现曹刚敲我家窗户的情况。喊我妻的名字,说我的碗呢?我来取下碗。

    唉,那十年的岁月,至今回想,虽然清贫,却是快乐满满,喜乐盈盈。这也是为何我大学的同学们一直叫我过广东,我一直不愿意离开的主要原因。我在这里有太多肝胆相照、意气相投的兄弟样的朋友,离开实在舍不得。

    曹刚名校毕业本可以在省里高校谋一份职位的,当初之所以选择我们那所高校,就因为他当时胸怀壮志,要考研!其他学校可以接受他,但开出的条件就是:几年之内不得考研!而我当时所在的学校没有这条限制。

    于是他来到了我的身边,进入了我的生活。缘呐,妙不可言。

    87年我结束两地分居生活,妻子也调到了我们学院。我一生中最大的一件事算是完成,为了卸掉我身上的领导职务,我申请出门读书,去了上海。孩子刚出生,还没到一岁呢,我就离开母女俩。那是我们一家最困难的时候。

    妻子把我的工资都寄给我,自己的工资养活孩子和我的表妹霞,她从老家来帮我照看孩子。为了贴补家用,妻子还卖过粮食指标,在街头卖过自己做的小孩衣服呢。

    她说那时候最盼望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孩子的大舅或者孩子的满满(叔叔)来家里看他们,因为他们每次来,都会买一些肉、鱼,走的时候,都会给她留下一二十元钱。我那时候一个月工资才60多啊!每次说起这些,她都会泪眼婆娑。

    曹刚也经常到家里来,看到有一些重体力活就帮忙,顺便也看看孩子,看看电视。

    结婚前我经常和曹刚一起在我家那台九英寸黑白电视前看《米老鼠和唐老鸭》。结婚后有了台彩电,晚上六点半我俩依旧准时守候央视儿童节目的米老鼠。等候那句“演出开始啦...”以及那熟悉的音乐声起,每每我俩是笑的前仰后合,而妻子和表妹则看着我俩发愣,不知道我俩发什么神经,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所以,妻子每次给我描述曹刚看电视的神态,我也是乐不可支。

    往往曹叔叔一来,就会把频道换到1台,然后转身在沙发上坐下,那时候电视机没有遥控板。等他推推眼镜,抬起头来,准备好好欣赏米奇老鼠的时候,却发现表妹霞在他离开一瞬间,已经把台给换了。他一脸迷惑,只得又起身找到1台。每次来曹叔叔都要和霞表妹抢电视看。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乐趣。

    缘,妙不可言

    在上海,我看到了真正的足球场,我曾经写信给曹刚,说这里有你施展球技的地方。他有次托我买一条运动短裤。我几乎跑遍了整个南京路,最后在华联商厦里给他买了一条真正的Victor运动短裤。是我给人买得最贵的,当然是最好的。

    如今才知道Victor在运动品牌中的地位原来如此之高,也算我识货。因为我觉得他穿这条短裤上场配得上他。给别人都是买最便宜最经济实惠的,所以每次买东西,好难。好在我为学校托我买上海东西的男男女女买回来的物品都令他们满意。

    大概因为和我们玩得天翻地覆,让曹刚都忘掉了他来这所学院的初衷。那几年时间,他好像不再有考研的冲动。操场上、棋盘上、牌桌边、赌场上,到处有他的身影,还有他的特殊的嗓门。

    忽然有一天,他的单身宿舍里有了一个女孩的倩影,身材高挑,衣着不凡,气质孤傲。

    我们那时候除了玩牌,晚上几个人经常看电影,然后津津乐道谈论配音演员的声音。自从他身边来了这个女孩,曹刚就开始脱离我们快乐的有家的“单身集体生活”。

    自从那天晚上我们亲眼看到这位个子高挑、一头浓密披肩卷发、一件米黄色太空服的女孩,两手抱住曹刚插在裤袋的右手,依偎着曹刚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又一个重量级男人被“收编”了。

    而且,这么大胆的亲昵举止,令我们都知道,曹刚被完全“征服”了。那英的那句“就这样被你征服”晚了几年后才唱出来呢。何况我们事后通过准确渠道,知道这个女孩从中学时候起,就爱上曹刚了。现在医学院毕业,分配到到州卫生局工作。

    从此,海燕这个名字也就进入了我的好朋友的家属名单当中。

    成家后的曹刚开始重拾考研旧梦。当然,肯定是在妻子的敦促下的。虽然我们都各有家庭,但是依然往来频繁。海燕喊我妻子邹姐,邹姐,喊得比谁都亲热。

    曹刚读书更是个奇才。海燕说,他看书好像是心不在焉地翻啊翻,很快就会看完一本书。有时候,看书的时候,还得电视开着。但是,他合上书的时候,你如果要考他。问他那本书都讲些什么,他就会跟你讲得头头是道。

    92年的时候,全国开始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曹刚鼓动我一起报考。我经不起他劝说,也买了整套的复习资料开始看书,但是看了几天,就不行了。

    那些繁琐的法律条文,我哪里能记得住哦。考死记硬背的东西,我都不在行。所以,最后,到考试那一天,我逃了。准考证如今依然夹在某本书里,纪念那一次耻辱的经历。

    果然,曹刚后来就成为了全国第一批获得律师资格的人。然后,他报考北京大学的法律研究生考试,一考就中了。我们知道他这一走,就不会再回到这里。所以内心既为他高兴,又为我们将和他分离而念念不舍。

    我和他一直保持着通讯。他曾经从北大给我写信回来,给我描述北大教授上课的情景。说讲不好课教授经常被学生轰。

    他说,每次早上起来去上课,看到北大学校里上千辆自行车形成的浩荡车流那种壮观景象。他说,他觉得自己没有白来!这令我感动异常,他终于抵达了他应该抵达之境。一个更宽广的世界敞开怀抱拥抱了他。

    他后来也买了辆旧自行车,在校园来穿梭来往于各种课室之间。

    缘,妙不可言

    后来北大毕业后,他只身来到了广州,很快就在广发证券谋得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位。然后,把妻子和孩子到接到了广州。开始在异地独自打拼,凭他的人际交往和实力,我们知道他的事业绝对是风生水起。

    后来我终于也来到了广东。98年他们一家来到我家这里来看我们。我们分开多年以后终于又团聚一起。

    第二年,我们也一家到广州他们家玩。安顿好后,我们一起到天河城玩,他们的儿子曹易那时候才5岁左右。胖墩墩的,背上背一个小书包,小嘴唇翘翘的,走路一步接着三连步,可爱极了。

    女儿也极其喜欢这个小弟弟。一路喊他:佬佬(小弟弟的意思),佬佬,喊姐姐咯!他就会乖乖的喊。妻子说,佬佬,唱个歌我们听下咯。他就毫无羞怯快乐的边走边唱。我们一路上笑语喧天。

    刚到天河城,孩子就自己跑进去了,身影转眼就消失在拥挤的人海中。我满脸惊讶,看他们父母俩,若无其事地笑着,说没关系的。

    我这个最提倡孩子独立的老师,看见都担心。他俩对孩子的这样态度,让我对曹易这个孩子肃然起敬。

    一个5岁的孩子,父母撒手任由他在广州这个被称为“最危险的城市之一”里自由来往。十对父母里,有几个敢?我不知道。但是,敢这样做的父母,绝对了不起。

    我更加对这孩子疼爱有加。第一天晚上,我们住在他家里的时候,他已经让我震撼了一回,为什么?原来孩子酷爱拼装各种模具,汽车坦克航母等等,每个零件都一丝不苟,有一间房子摆满孩子拼装好的各种机器,俨然一个巨大的军工厂。

    我在天河商城底层找到孩子,给他买了一架遥控汽车。我们后来去酒店吃饭的路上,他就已经把遥控器车操作的得心应手。在酒店里,他也让汽车在桌子下穿梭来往,来去自如。安安静静的沉浸在自己的游戏里。

    第二天,我们再次来到天河体育城里玩,买了风筝放,我给孩子买了辆四驱车模型。他爸爸妈妈兴致高昂地放风筝去了。他坐在花园草地边,自己专心致志组装四驱车。看着他把每个小小的零件拆下来,然后熟练地装配配上去。我心里都在感叹:我要是有这么个儿子,我就在他旁边为他打工都心甘情愿啊!

    曹易,一个非常好的名字。易,取之“易经”之易。易,乃日月之精华。万物变迁之永恒。

    于是,当这个天才的孩子的妈妈这样突然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醒悟过来,问的第一句话,依旧是:“曹刚呢?曹宝呢?”

    海燕笑笑:“刚豆在北京开会。曹宝在屋。”

    我又吃惊了:“一个人呆在广州家里?”

    海燕说:“是啊。他说不要我们打扰他。你以为他还是个小孩啊!读高中了啊,好高的个头。什么都会做!曹宝还记得你,紧念叨你,看到电视上某个足球运动员,老说,嗯,这个有点像孙伯伯。!”

    这个孩子啊,每次他的消息都会给我带来无限感慨。是不是像他的名字“易”一样。这么容“易”养啊?几乎不用父母操任何心。

    海燕把我带到她带来凤凰玩的他们单位的人面前。七八个人,两个领导,也是博士生导师,一个老教授,三个孩子,两个年轻人。我们握手寒暄。我依旧在感叹我们这样的奇遇。

    我总在问:“你怎么就一眼看到我了呢?这么多人!”何况,就在此时此刻,没有早一点没有晚一点,就这样,恰恰,碰上了!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到该遇到的人,除了缘,还有什么能够解释?

    刚好他们还没吃饭,正想找地方吃晚餐。我说:“好啊。我来安排。跟我走。”

    我于是电话回龙阁开餐馆的我的中学同学“青狗”,问他,是不是所有的菜都齐备,他说都有。我让他给我在河边准备一张大桌子。七八个人吃饭的。

    缘,妙不可言

    然后,我领着刚结识的他们一行,慢慢往回龙阁走。路上,海燕就给在北京的老公拨了个电话。

    第一句就问:刚豆,你猜我遇到了哪个?曹刚哈哈的笑声,从电话里传出:“老孙嘛!还有哪个!”

    然后海燕把电话递给了我,一个又是几乎十年没听到的熟悉的声音从北京传过来。我喋喋不休将刚才的奇遇又叙述一遍。过去的一切又都浮现在眼前。

    后来,在河边,在凉风习习的吹拂下,在山顶边一轮月亮的清辉下,我接待了这群我最熟悉的人带来的陌生客人。

    没想到,令我根本想不到的是,饭局吃的那么尽兴,两位领导尤为兴致高涨。当然,饭桌上我既给他们讲述我和海燕两家我们的缘分,也给他们讲述凤凰名人沈从文和张兆和的传奇,以及河边每处景点的一些逸闻趣事。

    也许就是这些东西,也许就因今天就是个唯缘字能说清的一天。每个人都high了。然后,他们就在河边、饭桌上,唱起歌来。什么歌都唱,一派忘乎所以的境界。我也应和着各种歌声,声嘶力竭地放歌!

    开始有个领导有点隐藏酒量,放开以后,要和我喝酒。喝凤凰的米酒,我们一共喝了四壶米酒,也就是四斤米酒!

    期间,我车上结缘的“飞雪”原定晚上请我喝酒的。他回到客栈,短信问我在那里,我告诉他,就在你住的客栈后面河边喝酒,你来吧。不久,他也加入了我们的大合唱。

    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饭局!后来,酒劲上来,我觉得醉意连连,但是脑子更清醒。更加高声的放歌!

    在凤凰,你可以愿意怎么发呆就怎么发呆,愿意如何放歌就如何放歌。只要你拥有了那一刻的机缘巧合,有了那一刻让你放歌或者发呆的理由和人!而且,你根本用不着去什么卡拉OK,让灯红酒绿刺激你的欲望,然后再消解的欲望。不用,这里,你就是你的主人,处处有歌,人人皆可歌。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就是它!

    夜深,有几个同事带着孩子先回去休息了。我们换了张桌子,喝茶,唱歌,聊天。

    最后,分别的时候,我已经是身子飘浮,脚下踩云一般。“飞雪”第二天说,怎么孙老师走路都是晃的了。

    在古老虹桥上,我们作别。轻轻地挥手,作别河沿老街的市井之声,作别沱江里夜游的木船,作别夜里河边吱吱嘎嘎作响的吊脚楼.....

    然后,明天,每个人都会踏上下一次与其他人的奇缘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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