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一事非独使学生读书习字而已,尤要在造成完全人格,三育并进而不偏废。”这是著名教育家张伯苓先生的一个教育主张,亦是其身体力行的教育箴言。
“读书习字”是教育的日常态,“德智体”三育亦在课程表的安排之内,教育旨要则在于“造成完全人格”。以这样的分析看,张伯苓先生话语思想的重点是为突出了。核心的问题是:怎样才能造成完全人格呢?
我以为,首先要明确人格的概念。“人格,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也指个人的道德品质。”“完全人格”呢?则该是“人格魅力”——“一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的很能吸引人的力量”,也就是一个人在社会里能受到别人的欢迎与容纳。提炼之,则是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上的力量,最在受欢迎、被容纳。
如是,我们就可以明确:要在教育中造成谦和的性格,儒雅的气质,卓越的能力,高尚的道德品质,这是最受社会欢迎、最为人所接纳的。
以“谦和的性格、儒雅的气质、卓越的能力、高尚的道德品质”之完全人格的造成来看,“教育一事”就是非同凡响的了,更远非今日之“中考”“高考”的“单一向度”,把读大学作为“就业跳板”则更是与之甚远了。由此看来,当代社会最需要彻底省思的,无疑是在于“教育一事”。
个人是无力改变整个教育面貌的,但个人是有能力和能量改变自己所受教育的面貌的,这恰如在同一个球场内,球员如何卓越杰出地打球,则完全取决于自己——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把所受德智体美等课业都聚向“谦和性格、儒雅气质、卓越能力、高尚道德”,完全人格还能够不塑形吗?
所以,在“教育一事”上,受教育者只要把决定的力量握在自己手中,做主宰者而不做被役使者,便没有不可实现的目标,“完全人格的造成”更当倾力实现——最受社会欢迎、最为人所接纳的事情不去卓异作为,还有什么价值需要自己去可为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