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茜笑笑的朋友们

作者: realChelsea | 来源:发表于2017-05-02 10:04 被阅读146次
    茜茜笑笑的朋友们

    文/陌霏

    我的网名叫“茜茜笑笑”,前两个字音同我的名字,以前也叫过许多非主流和洗剪吹的名字,可是只有最后这一个,我自己想的这一个,是最喜欢的。

    改这名字是在去年九月,那时候我正和自己闹着别扭,心里很着急,很生气,最后无处排解,于是我给自己改名叫“茜茜笑笑”。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不用为那些奇怪而且莫名其妙的事情生气,生气难过倒不如想点开心的笑一笑!所以我叫自己“茜茜笑笑”,我开心了,朋友们也能开心,我希望我能很深刻很深刻很深刻地记住这个名字的寓意,无论面对什么困难,无论所遇见的情况有多么的糟糕,都能笑一笑,安慰自个儿说没事,一切都会好的。

    【chapter 1.我的姑娘十二岁】

    那一年正赶上好时节,我终于从一个全校人数不足30人的乡村小学转到镇上的中心小学上课,一切都显得猝不及防。

    六年级开学的那一天,我爸爸在过完暑假之后依照往常的惯例地推来他的小破摩托,把我的被卷和一个他从前当兵退伍时,从部队里带回来的一只模样甚丑的装过炸药的箱子(落了把小锁给我当箱子用)甚是认真地在摩托车后座上捆结实,准备载我去学校报名。

    等我们一路风风火火到了学校,我站在女生宿舍小小窄窄的门口守着我的被卷和我的炸药箱子,听见老师告诉我爸爸,因为学校里学生实在太少了,学校里并不打算开设六年级了,这就意味着,我和另外三个本来即将风光制霸六一小学的女生们,暂时失学了。

    我老爸没说话,很简单的哦了一声,然后把被卷和炸药箱子重新绑上后座,风风火火地把我送到了镇上的小学。

    一个有38个人的,班级,其中当然有我认识的。那个时候还高高的瘦瘦的但是皮肤蜡黄蜡黄的看起来拽拽的,我哥。

    其余的,一概不认识。

    要在段时间内融入一个新的班级想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对什么都很陌生,都特别不能适应。所以那时的C姑娘对于那时的我,是一个独特的存在。

    C姑娘单纯自然可爱,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当时的我还天生脸胖自然呆,一脸懵逼的样子也许还能算作可爱,这是我们俩友谊建立的第一基础。

    我喜欢漂亮,而她恰好,喜欢可爱。

    那时候我们像所有的女生一样,分享彼此心里的小秘密。C姑娘似乎是很不拘小节,所有的一切都愿意和我分享。

    那些年 C 姑娘他爸爸总爱打牌,一种叫“炸金花儿”的玩儿法,手气也是好到令人嫉妒。她爸打牌的时候,我们 C 姑娘就在一边看着,她爸赢了钱高兴,时常顺手抓一把零钱赛到 C 姑娘手里,五块十块的其实不多,可那时候买零食确实够够的!有时候C姑娘很大方的请我吃很多很多当时想吃却吃不到的东西,我常常感觉幸福感爆棚,久而久之,我深深感念“炸金花”带来的厚重的幸福感,于是立下了以后若混的不如意就去“炸金花”的伟大志向!

    那年遇见C姑娘,正好12岁。

    刚好的青春,恰好开头。

    【chapter 2.六岁,和一颗洋葱的故事】

    ①.

    那年我还小,比现在要不知道矮多少,还留着男生独有的难看的却十分凉快的寸头,配上我那时候圆乎乎脸蛋子上惊天动地的两坨高原红,怎一个傻字足以形容,尽管我十分讨厌这个发型,可还是顶着它度过了整整一个小学时代。也从那时起,奠定了我后来自黑黑的惨无人道的良好基础。

    同我比起来,隔壁那个打工出门在外的大哥哥就时髦的多了,在那个非主流头型满天飞的年代,那哥哥很是时尚的顶着一头飘逸的长发,蹲在水龙头前面,洗菜。

    可我的兴趣却并不在此处。

    我趴在我家门框上探出半个脑袋向隔壁家好奇的张望,隔壁家的门框边沿也探出半个脑袋,生着黄乎乎的头发,一只眼睛半边鼻子,半边玉米杆儿似黄色皮肤的胳膊,像个洋葱一样形状的脑袋。

    我知道那是个女孩子,又瘦又小的女孩子,我的好奇心让我整个下午都不停地围着我妈妈扯我妈妈的裤腿央求她带上我去隔壁看看热闹,其实主要是为了看看那个洋葱形状脑袋的女孩儿。

    不用我泪流满面地求,我妈也是要去的,去的时候我跟在后面,进了门坐在暖烘烘地炉旁边的椅子上。地炉上烤着一张黄黄白白的玉米锅巴,散发着十分好闻的一股甜蜜蜜的玉米香气。

    洋葱形状脑袋的女孩儿和她妈妈坐在对面,彼此好奇又尴尬的望着。我看见了完整的她的脸,小小的巴掌大一块儿,当时可比我黄多了,两个眼睛倒是挺大,溜溜的挺有神儿。

    河南来的女娃多稀奇啊,她说的方言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我还是缠着她玩儿,当夜我妈扯着嗓子叫我我也不回去,跟洋葱两个人把椅子堆成长长的一排堵住大门,然后她大舅出门倒水时看着门前那一堆蜈蚣似的椅子默默地黑了脸。

    她妈妈喊她去取一瓶牛奶来给我。我映象很深刻,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那是人生中第一次喝牛奶,我当然很高兴,顺带也将这个洋葱形状脑袋的女孩儿带进我的人生,从此成为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一抹奇特的,不可或缺的色彩。

    ②.

    我和她,就像是一个人用两种方式生活,彼此明白了解,知道对方所有的优点缺点,相看不厌。

    那年我们7岁,那时候还在六一上小学,因为家离学校真的有些太远,被领居家稍大一点的哥哥姐姐带着上学。可是有的时候,他们却不能时时刻刻照顾我们彼时的小短腿,转而带着每天送我们上学的那条大白狗走得比飞的还快,慢慢地将我们俩遗留在传闻中闹鬼甚凶的路段,两个人拉着小手,就不怕所谓的专吃小孩儿的“矮罗子”,即使不小心踩到了前一夜被车轮碾死的蛇尸时,就不至于被吓得不知所措边哭边走了。

    那年我们8岁,早晨上学天还没亮呢。走着走着我们的洋葱不见了踪影,暗地里炸开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慌忙打开手电,居然看见方才不见了的洋葱,呈“大”字型背对下摔在前一晚被雨水泡软的菜地里,活生生把菜地砸出一个“大”字的坑儿。上学迟到了,我却笑了一路,下午回家看见那个“大”字形的坑,差点直接笑背过气去。

    那年大约是8岁,在大雨过后的湿漉漉街道捡到一只瘦弱可怜的刚刚断奶的小小白狗,怜悯之心驱使我们把它偷偷抱回家,拿她姥爷的洗脸巾给小白狗擦了身上的水,堂而皇之地把小白狗放在炉边烤火。最后在大人们的反对与声讨下不得不放弃了对小白狗的监护权。最后的结局自然是小白狗死掉了,我们很伤心,于是偷偷带走了小白狗的尸体,追封为“小白”,上学时候郑重其事地埋在上学路上,自此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必然以一把野花祭拜,从不间断。

    那年我们12岁,夜里在洋葱她奶奶家住。她奶奶家住在坟堆子里,那可不是开玩笑呐,处处皆是高耸的墓碑和土包,我们在其中穿梭来去也不害怕。我们夜里住在奶奶家里,屁股对着屁股睡觉,一起看一部很老很老的小和尚电影(后来才知道那是释小龙还是个小屁孩时主演的《笑林小子》)。

    那年我们15岁,洋葱说自己的名字可难听可难听,扬言要给自己改名叫“杨聪”,从此得了“洋葱”这个我亲自取的诨名儿。

    那年大约高四,班级里评贫困户,她得知了情况,冲进我们班主任的办公室不厌其烦坚持着试图帮我说明家庭情况。

    高四的那一年,一个烦闷无聊又备受煎熬的暑假过去,成绩并不如意的我选择复读,洋葱陪我四处寻找便宜的租房,然后义无反顾的搬过来和我一起住。那些个晚上,唯一的一次打架,我们彼此红了眼睛,无声的沉默互怼着对方,最后我堵着一肚子气背着书包,冒着大雨从出租房跑出去,本来就是成心要让彼此不好受。而我在同学家里舒服睡着瞌睡的时候,她一个人在半夜十二点,冒着雨,打着伞到学校找我。

    那年生日是在秋天,汉中的秋天那么冷,我收到一件沉甸甸的大包裹,把一件黑色的又大又厚的简直像一床棉被一样暖和的大棉袄穿在身上的时候,我觉得,有那么个洋葱形状脑袋的女孩儿在身边,特好。

    那天我办些私事去到西安,经历冗长时间的颠簸,在出站口看见那个穿着白色外套的小小身影在等我,那一瞬间觉得人生真的很幸福。

    我想起高四那年她在教室外面叫我,我急急忙忙的冲出去,却是怕她那样大声叫我的名字,会吵醒其他在教室里午休的同学。她见了我很开心,我却按住了她忙着从购物袋里给我掏最喜欢零食的手,“哎,别在这儿了吧,他们都在睡觉。”

    彼时她抬头看了看我,没说话,等了半晌,很认真的说了一句:“真搞不懂,你何必要那么在乎别人的感受?”

    真搞不懂,我为什么要那么在乎别人的感受。

    我想我一直隐藏得很好,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用这么简单的字句一阵见血的戳中我的弱点。

    可是她,却可以。

    我们没有必要认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却不应该错过世界上的每一个懂自己的人,有人懂你,有你想懂,生活会因此快乐许多许多。

    有些小事平日里看起来似乎并不起眼,可是却在心里存留很久很久,足以铭记一生,保质期是一辈子那么长。

    有一种爱叫做,“你是我的特别关心。”

    专属的铃声响起来过后,我在洋葱最新的说说之后留言,一字一句很是郑重:

    “我六岁遇见你,如今我二十岁,还会一直下去,到死。”

    还会一直下去。

    【chapter 3. 大傻,二傻叫你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着呢,相遇于人生,是两条直线,偶尔相交,延伸向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那么我要煞风景的来一句:我和王二傻的这条线,大约是两条神奇的波浪线,还是不怎么直的那种弯弯曲曲的波浪线。

    非要说遇见,那得分成好几个阶段,比如,六年级碰一次头,初中同班再碰一次头,高中离的便远一些,高四复读的时候冷不防的再碰到一起去了。

    实在不得不说是好一场孽缘。

    ①.

    她从来都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从来不妄自菲薄,也从不轻易说失败,她决定的事情,很少没有不能完成的。

    从六年级那年,我就深深地知道。

    ②.

    初中分在一个班,我们是同桌,从没打过架,唯一的一次吵架是因为一支笔。那时候也在她家和她一起住,她那里对我吸引力最大的,是一个手臂和腿可以360度转动的芭比娃娃。后来我长大了,芭比娃娃,也就不再记得了。

    ③.

    那年冬天来得早,树叶子都没落呢,偏偏寒风呼啸而至,就十足像是冬天的味道。我坐在座位上看一本一早上都没有翻过一页的书,发了一早上的呆,手脚都冻得冰凉,教室里因为人多,暖烘烘的热气融融,我却始终觉得特别地冷。

    从很远的方向,有人塞给我一张纸条,打开的登时是二傻并不算好看的歪歪扭扭的字迹。

    看着看着,终于还是落泪了。

    我迅速处理了一把脸上的眼泪,揣着纸条出门去,撒谎自己头疼向老师请了假,一个人沿着河滨公园一步一步地走下去。

    大概是老天爷也喜欢看我这幅丧家犬似的模样,本来便彤云密布的天,走着走着便愈发得黑起来,差不多是大雪要来了。

    这样想着,眼前的路就看不清了,偏偏又没有带一张纸巾,眼泪一颗颗掉下来砸在手上我居然低头能看得到。

    那是一段什么样日子啊。

    又无奈,又失落,又累,似乎每一天起床都能看见自己对自己的厌恶在愈演愈烈。

    花了三个小时走到城里,却不知道要去哪里,最后仍是一步一步走到烈士陵园,一级一级去数台阶。

    当时不懂事,在那里喝了一瓶白酒向暗恋了许久的男生告白,许多人都在看着我发酒疯,我说,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了,你怎么还不知道?以为这些事情久了就记不得了,蛰伏在过往,稍微想想就像昨天一样一遍遍重演。

    那天的雪终究是没有落下来,我坐在陵园赤红色的亭子里,看见太阳的光从厚厚的云翳的缝隙里漏下来。

    我从我的兜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我看见某个人并不算特别好看的字体,定定看了两遍,仍旧沿着来时的路自己慢慢的走回去了。

    在校外租了房子,从那个神奇的宿舍搬出去,甚至换了座位。

    丢下了许多早就应该丢下的,从此再不愿颓废。

    ④.

    初中和二傻同桌的时候,她就是个很上进的女孩儿。那时候上课从来不敢睡觉,一节英语课下来,手上全是七七八八的指甲印子。

    未曾想高四了,还一样。

    上数学课,于我这个三年级开始数学就没及过格的数学超级大学渣来说,除非数学老师颜值逆天,(最差也得是吴世勋那种级别的吧!)否则不睡觉不打盹儿就比登天还难。迷迷糊糊中手臂上熟悉一阵儿酥麻,顺势再那么一拧……

    然后是我满眼泪花儿的忍着尖叫差点儿从座位上弹起来……

    “我喜欢吃鱼,一元钱一包那种香脆脆的鱼,我喜欢所有味道,已经把所有味道都尝了个遍。”

    噢,原来二傻喜欢吃鱼,二傻喜欢吃零食。所以那个时候,经常有人见我们买对方喜欢吃的零食在见面的时候狂塞给对方的神奇场面。

    也是因为她,从前自暴自弃的自己似乎豁然开朗。从此夜里的灯总是亮到12点,一遍一遍去记那些枯燥乏味透顶的数学公式,早晨起得很早,一次次从校园的铁栏杆上翻过去,第一个打开教室的灯。

    我想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她,这是真的。

    ⑤.

    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们吵架了,很厉害很厉害的一次。

    在那种重要的时刻,我们每个人都格外重视坐在教室里翻书做题的时刻,她居然一早上缺课。

    原因是因为,我。

    前一天晚上,我们本来是很热络地像从前许多个晚上一样玩笑打闹,可是模拟考的成绩就那么猝不及防地下来了。

    不偏科的人永远不会明白偏科的人的痛苦,用一个十分老套的比喻句,就是白天不懂夜的黑,一个艳阳高照的白天,不懂一个风雨交加之夜的黑。那感觉就是自己是一个超级大学霸,一只脚踏进了成功的大门,另一只脚却是瘫痪的,怎么用尽了力气地爬也是在原地兜兜转转,这才是最大的折磨。

    那时候我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那些喜怒哀乐一旦经历就像酒喝多了一样,都会上脸,于是打闹之中打翻了她正喝着的一杯水,迅速地打湿了衣服的下摆,可我昂着头说,都怪你。

    事情就以那样离谱的速度,很快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天她仍旧没来。

    我开始心慌。后遗症是,眼泪没完没了的流,从小我就这样。面对爸妈的管教或许不服,却能够很好的阳奉阴违,凡事随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做错了就流几滴或者几天眼泪。

    可是那一次却明显不一样。

    我们胖胖的班主任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我站起来像机器人一样慢慢地走过去,他现在栏杆内侧,问我想不想去看看二傻。

    自然是想的。

    她最恨有人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我向来最爱自悲,她是因此而生气。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是大哭一场。

    这辈子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⑤.

    过年的时候大家在二傻家搞同学聚会,而我宅在家里做着春秋大梦。

    腊月里的大雪一场大过一场,白白的在门前存下许多,我就不厌其烦地捏着袖珍的小雪人小兔子,等太阳出来把它们晒得融化掉。天色暗了就会下雪,存下雪来就再捏。

    正月十三那天正是大太阳明晃晃,所有的雪人和兔子都化了。

    没想到二傻真的来接我,虽然骑着她的小电驴走的比蜗牛还要慢上几分,可是我看到她的暗红色小电驴还是很开心。

    无时不刻都在身边,就是那种感觉。

    我不知道她还会遇见多少志同道合的人,她就像一直在我身边,作为一种精神鼓励。

    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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