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座奇怪的城市。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像是要把每一寸空间都利用干净,现代化得让人窒息。街道上的人稀稀落落,影子模模糊糊,步伐仓促,揉一揉眼睛,便不见踪迹。
一路积累的疲惫漫溢上来,好在街边就有一个木头的长椅,可以让我坐下来休息。
“喂!你压到我了!”
“啊!”
一个奇怪的声音突然从脑袋后面传过来,把刚刚坐下来的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回过头去看,却明明只是个空荡荡的椅子,什么也没有。
“喂,你轻一点,别叫得那么大声,别人会发现我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小心翼翼地散落在空气里,分辨不出方向。
“你在哪里?我看不到你。”我试探性地问空气。
“呐,我就在你原来坐着的地方。你把手伸出来,我碰碰你。”
然而就感觉到一个东西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手指,随后又迅速地缩了回去。顺着那个方向,我努力地去看,才隐隐约约地发现有那么个模模糊糊的人影,和长椅上的木纹浑然一体。
“好厉害!竟然可以像木头一样!”
木纹人很骄傲地笑出了声,然后坐到了草地上,转瞬变成了草纹人。
“怎么做到的!好神奇!”我伸出手去碰他,他那部分的身体瞬间也变成了我衣袖的红色。
“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是进化的结果啊。”尽管这么说,变色人的语气还是很自豪的。“就像丛林里的动物,身体的颜色和周围的环境一样,就会很安全,不会被攻击到。”
“可这里不是丛林啊。”
“一样的。如果不和周围的环境一样,就会被当成怪物,被排斥在外。”
大概是我脸上似懂非懂的表情太明显了,变色人继续耐心地举例子。
“就像你穿着红色的衣服,跑进了面包店里。一切都是黄色的,你就成了里面的怪物,他们不会给你面包吃的。”
“哦,我懂了,人们内心里只喜欢和自己一样的颜色。”
“是这样。”
“可是人不一定只有一种颜色啊。我的鞋子是银色的,我可以跑去鱼市,他们会喜欢我,然后给我鱼吃的。”
“可是不是哪里都有鱼市啊,可能它在一千里之外,一万里之外,等你跑到那里,已经饿死了。”
“没关系,我的裤子是紫色的,我可以跑到水果店,要一些葡萄吃。”
“葡萄的季节已经过去了,等到明年夏天,你也已经饿死了。”
“明白了。尽管不喜欢面包,可是不吃就会饿死。”
“是的,而且,如果你不变成面包的颜色,就吃不到面包。所以你一定要适应,变成和周围一样的颜色,才能活下来。”
“可是我不会变颜色。”
“你可以的。只要努力改变自己,就会进化。一个人也可以,一座城市也可以,生命的本质不就是为了活下来吗?”
我望了一眼这个看不见的人,再望了一眼这座看不见的城。
“可是,我为什么不可以借一件面包色的外套去买面包呢?”
变色人笑出了声:“傻孩子,别人的衣服总要还回去的,当你又饿的时候,又吃不到面包了”
“可是,我其实并不喜欢吃面包啊。吃面包难道不是为了撑到明年有葡萄的时候吃葡萄吗?不是为了撑到一万里之外的鱼市吃鱼吗?”
“额……好像应该是这样的。可是,一年是很长的时间,一万里是很远的距离,那之前需要很多很多的面包啊。”
“嗯。可是很多很多也有一个限度啊,不是无限无穷无尽吧,足够就好了。所以,我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的皮肤也跟着变色呢?”
变色人不说话了。他的存在感消无声息地溶解在了空气里,不留痕迹。
“喂,你做变色人多久了?”
“很久很久了吧。”
“超过一年了?”
“……对,为了一直有面包吃。”
“其实,变得和周围一样也不是一直都是安全的,你看,今天我就是因为看不到你的轮廓,才会压到你,弄疼你的。其实,你也不太喜欢变色,也不太喜欢吃面包,对吧?”
“……对,可是大家都在变,而且,有的人跟我讲,面包是很好吃的。”
“也许,那个人本身就喜欢吃面包,也说不定呢。重要的是,你喜不喜欢吃呢?”
“……好像,是不喜欢的吧。”
“那么,你究竟喜欢吃什么呢?”
“……一直变成面包的颜色,我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喜欢什么了。”
“怎么会不记得呢,喜欢的味道,就是会带来幸福感的味道,就是抛开外界的所有,单单纯纯,仅仅是这味蕾和食物接触的过程,便让你感到无以复加的幸福。这一刻,你不会在乎,这种幸福需要用多少面包来换,你也不会顾及,这种幸福会带来什么结果,此时此刻,时间停驻。不断的变色,会让感觉一点点麻木,记忆力一点点磨损,可是,没关系,喜欢的味道是一种刻在骨头里的本能啊。”
“这个本能已经在面包堆里埋得太深了。”
“那么,就想象着,头脑现在是一条不堪重负的船,所以你不得不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舍去,不要思考,不要犹豫,像释放一样地去排除,最后剩下的那种,一定是最爱的。”
变色人又不出声了,我以为他又消失了,可是渐渐的,却看到一个红色的轮廓慢慢地浮现了出来,突兀在空荡荡的空气里,却是真实的。
“我想,那个味道是草莓吧。”变色人终于露出了一个看得见的笑容,草莓色的。
“嗯,所以等到草莓的季节吧。”
“可是,那还要等很久很久啊,我还得继续变成面包的颜色,活着活着,我就又会把草莓色给忘记了。”
“那就离开这座变色城吧。”
“可是根已经深深扎在这里了啊,怎么离得开呢。而且,这是我的城啊,我怎么能抛下她呢!”
“这样的话,那就留下个记号吧。”我把自己红色的袖子撕下来,系在他的手腕上。
“保护好这个记号,别把它弄丢了,看到它,就会想起你最喜欢的草莓了,就不会错过草莓的季节了。”
“可是,这个记号多醒目啊,会被当成怪物的。”
“其实,这个世界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危险吧,有那么些人骨子里其实也是喜欢草莓的,只是也是吃面包吃得麻木了,不敢说出来而已。他们看到你的这个记号,也许也会被唤醒记忆,加入等待草莓季节的行列的。”
“真的吗?”
“一定会。”
需要的是耐心。需要的是勇气。
千万不要弄丢,自己的那个记号。
某石 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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