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这篇文章转载自我的一个文友也算是战友,他的公ZHONG号:风过未必无痕,欢迎关注了解。
这几天,我在重读《平凡的世界》。
这么多年,这套书我好像读了不下五遍了,但还是会每隔一段时间,再找出来重温一下。
对这套书的喜欢,不止是因为路遥老师精湛的文笔,精彩的叙述,以及对那个时代深刻的理解,还因为书中所表现的农村场景,跟我的童年的息息相关,每次读那本书,我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回到了童年的农村。
人越上年纪,好像越来越怀旧。
这套书,也真是套旧书了,页面已经微微泛黄,有两本已经脱线了,翻起来必须小心翼翼,不然页面就会掉出来。
这套书,是一个女孩送给我的。
很多年了,还是在我当兵的时候。
( 1 )
在我新兵下半年的时候,我被选中做我们中队的代理司务长兼文书。
司务长这份工作,一般都是干部的差事,我一个新兵能做这项工作,是中队的信任和对我工作的认可。
主要是因为跟我那群青涩冒失的同年兵相比,有过两年工作经验的我,比他们稳重多了。
思想成熟稳定,是部队衡量一个战士是否合格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其实最主要的吧,还是我训练比不上那群猴子一般敏捷的家伙,队长本着人尽其才废物利用的原则,让我误打误撞捡了这么一份差事。
在我们那个管理极其严格,训练极其紧张的中队,作为办公室主任兼财务科长,跟其他战友相比,那优势就出来了。
首先,我可以借弄帐之名逃避训练,还能以去银行提钱或对账的名义随便外出。
想想吧,就在他们在训练场上灰头土脸汗流浃背的时候,我却穿的人模狗样的骑着自行车就出去了,这有多招人恨啊。
不过恨也没办法,他们还得巴结我,因为我可以替他们从外面带回来他们想要的东西。
比如点心水果低俗小报什么的。
就这些,不到周末,他们也别想出去买到。
当然我就不像他们这么庸俗低级了,作为同年兵中最成熟稳重的战士,我有着更高级的精神需求----看书。
所以在办完该办的事情之后,我外出最常去的一个地方是:
——新华书店。
( 2 )
那时的我,在经历了小学时代对评书的废寝忘食,中学时代对武侠言情的如醉如痴后,对阅读已经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开始关注一些历史、人文、以及国内外的文学经典。
尽管这些读起来远没有金庸古龙那么畅快。
但人生总是要进步的嘛。
当然,在那群只看艳情武侠的战友面前装逼的成分更多一点。
所以,在1994年到1996年,泰安青年路上的新华书店内,经常逛书店的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个肤色黢黑,体格粗壮的武警战士,捧着一本书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看着。
但就算翻了一本又一本,我最后还是会依依不舍地放下。
因为一个月几十块钱的津贴,我实在买不起想看的那些书。
好在书店不怎么管这些,我无论看多久,都没人跟我说什么。
但我的行为,还是引起了一个售货员小姐姐的注意。
有一天,我正在那里看书,她走上前去问我:
“你是武警支队的?”
我说是啊,你认识我?
她说我就住在你们边上的市委家属院,每天上下班,我都能看到你们在武警支队门口站岗,站得可标准呢。
我忙说对啊,那就是我们中队的。
当时我就没好意思说,我们站的当然标准了,我们中队的岗哨因为严整挺拔的警姿,可是被称为“泰城第一哨”,就在整个武警山东总队,都很出名呢。
她接着说,我看你经常来看书,就猜到你是武警支队的。
我又连忙答应着。
看来,不是来嫌我蹭书看的。
那就好。
“你都喜欢看什么样的书?”
这个时候,我才好意思仔细地看了看她----细高个,皮肤白白的,短发,稍微带卷,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应该跟我差不多大的样子,或者,顶多大个一两岁。
说话很轻柔,显然对我蹭书的行为没有恶意。
“我就是瞎看,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我略显局促地回应着。
“你接着看吧,没事,想看多长时间就看多长时间。”
说完,对着我微笑了一下,她就轻轻的离开了。
那次,是我跟那个女孩的第一次见面,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 3 )
之后的一段时间,因为中队的工作紧张,我就没再去书店看书。
有一天,我在门岗上一号哨,就是这种:

(站岗的是我战友振华,当兵时是一道闪电,现在成闪电球了)
正上着,走过来一个人,在我左边两三米的地方停住了,我用余光扫了一下,以为是上山的游客,就没在意。
那个时候,经常会有爬泰山的游客被我们挺拔的警姿吸引,在边上驻足观看的。
没想到,边上的人跟我搭话了:
“嗨!”
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她。
“你站岗的啊。”
我在上岗期间是不能跟人闲聊的,所以我就发出只有她能听见的一声“嗯”,然后迅速把头摆正,恢复了正常的上岗姿势。
看到我窘迫的样子,她也迅速领会了我不搭话的原因。
“哦哦哦,我没事,我就是很长时间没见你去看书,看你正好上岗,就过来问问你。”
“那我走了,你赶紧上岗吧。”
走出几步了,她又扔下一句:
“没事的时候再去看书啊!”
我依然没法回答她的说话,只能两眼目视前方,算是对她的回应。
几天后,我再次去了新华书店,巧了,她正好在。
这次,她看到我,就直接走向我,把我叫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悄悄对我说:
“以后你想看什么书就告诉我,我回头拿给你,等你看完了,我再放回去就行了。”
那时的我已经在部队的大熔炉里锻炼了近一年,心中充满了对规则的敬畏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崇高责任感,对她的做法不禁心存疑虑:
“那合适吗?”
“没事的,只要你别看坏了就行。”
我一看她说的这么轻松,又考虑到这样做不但不用花钱,还能看很多的书,也疑虑顿消,就高兴地对她说:
“那太好了,那一次能多拿几本吗?”
她听我这么说,噗嗤一声笑了,依旧低声跟我说,没事的,抽空我给你送到支队去。
说完,再次对我微笑了一下,悄悄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正在队部值班,门岗打电话给我,说门岗有人找我。
我出去一看,她抱着一大摞书站在那里。
( 4 )
从那时起,隔一段时间,她就会给我送几本书。
通过这种方式,近两年的时间,我或粗或细地看了很多的中外名著。
应该说,如果我也有那么一点点文学基础,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帮我奠定的。
后来我才知道,她姓冯。
她叫我小张,我叫她小冯。
临近退伍的时候,她找到我,送给我这套《平凡的世界》和一个电动剃须刀。
回赠给她的礼物,我忘了是什么了。
退伍后,我们还通过信,彼此通报各自的近况。
几年后,我们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她跟我一样,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过的很幸福。
2004年,我带着所里的同事去爬泰山,还提前联系了她,我们一行十几个人,就住在她们书店下属的酒店里,那时,她在管理那个酒店。
她给我们安排了七八个房间,怎么都不要钱。
再后来,我们就渐渐失去了联系。
这么多年,我偶尔会想起她,想起那个个子高高,头发短短的女孩曾经在我需要的时候帮助过我,无私的,没要求任何回报的帮助过我。
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但我敢说,我跟小冯之间,没有任何一点的男女情感掺杂其中,她对我,可能就像一个姐姐对自己的弟弟那样的关心,而我对她,则充满了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感激。
算起来,从最初认识她,一晃27年过去了。
她结婚比我早,或许都已经当奶奶了吧。
但无论怎样,我都希望她能健康,平安,幸福。
也感谢她,让我在异乡的那几年,给了我亲人般的温暖,和一段,水晶般纯洁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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