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仲

作者: 易水寒韓 | 来源:发表于2021-11-13 09:13 被阅读0次

    几十年前,郑村里有个酒店,叫聚才庄,我在那当了几年伙计。

    郑村那时是不知某个战场旁边的地界,树折房倒,动不动在家里,就会听见从远处传来的枪声,即使枪声在耳朵里不真切,可在人们的心中却是无比真切的。聚才庄里的横匾是歪的,窗上大都订着长木板,中间的立柱也是有些破损的,整个屋里完好的大体只有那写看“秤于人心”四字的匾与那几坛酒缸了,我在那干的活不算累,只是擦桌端酒的杂活,但那是无比枯燥的的,来的客人也都严肃不语,也使这份本就不令人喜欢的工作更乏味了。但是每当博仲来时我还会笑一笑。

    博仲是博家的第二个儿子,与我是发小。他家是一个那时所谓的书香门第,可是博仲只上了二年学,便缀学闲呆在家,反正有父母与大哥挣钱,他何愁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使教书回来的父母丢了性命,而大哥由此积劳成疾,不久也因病死了,这对小时的博仲来说是莫大的打击,一夜间,家化为了乌有。所以他便自己靠剩下的钱财坐车投奔到了乡下的二叔家,由此便认识了我。

    我们成了邻居,那时的他是一个充满灵气的小孩,面色红润,双眼发光,大头大耳,如一副弥勒佛模样。可是他与之的区别可能是他没那么胖。当时的他还教我如何偷玉米,说他在原先的家里总是这么干,自己偷吃别人的玉米。他选的天是正午,地主家守玉米的老头可能睡却了,他便领着我,蹑手蹑脚的翻进玉米园,专踩有土的地方,因为那样没声,他那掰玉米的手法堪称一绝:一握,一拧,一转,便悄无声息的将那玉米收入囊中,我们以此法偷了好多些,屡试不爽,他的聪明智慧,眼界思维都是当时小孩中的佼佼者,我们这群孩子无不佩服。

    时间长了,博仲便厌倦了如此的生活,高开了我所在的小村,一去不返了。再与之相见时便是在聚才庄的正午高峰时。

    我正在屋内擦着桌子,只见一个面黄肌瘦,双眼内凹,瘦骨嶙峋,死气沉沉的大叔缓慢走进酒庄,找了个角落坐下,便只点了一杯酒。他端起酒杯的样子,我看像个行家。他用嘴抿了抿酒,又用鼻子凑近闻了一间,便大叫道:“这,这酒有问题!”我慌忙地跑了过去,问道:“先生,有什么问题吗?”“这酒,这酒,额......定是对了水!”那老者说道,声音越来小小,脑门也出了汗,我仔细一想,这定是个来找茬之人,便回去叫了掌柜,掌柜一听,怒目圆睁,“一个假行家,装什么装!”掌柜愤怒地说,那老人见了,便放下酒杯慌张地逃了......我在后面大喊:“还没给钱呢!”但那人飞快,便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那是博仲,老是学人行家在各大酒庄骗酒喝!”在我身旁的一个老主顾说,“那人尖的行,小伙汁你可要小心了。”我诚恳的点了点头,谢过了老主顾。我心想: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博仲吗?”

    几天之后,博仲又来了我们酒庄,他付了上次的酒钱,可能是因为我在这,便坐下和我聊了一会儿,聊着聊着,只叫旁边一位顾客与另一位说道:“你听说了吗?那洋人可威风了,杀人不偿命,所有人还得对他恭恭敬敬.....”再多也不记得了,可这几句话可是被博仲叫到了,他便勿忙与我做别,回去了。真不知道他去哪了?

    第二天,博仲又来了,可他有了些大变化,他的头不知是怎了,头发都聚在一块,整齐的顺到脑后,衣服的后面也有了变化——被分了岔,好似那燕子的尾巴,他的手通红,不知怎了。这发亮的头一进门使成了满屋的焦点,他大声叫道:“大家,停一停,听我说,我宣布个事儿!”人听了,都纷纷转过头来,看这小丑如何表演。“我不叫博仲了,现在我有个洋名,叫Dog,以后你们都得听我的,叫我洋名Dog,听到没有!”博仲大声叫道,有几个懂行的人的大笑了起来,他们小声向众人解释这洋名Dog的意思,忽然间整个屋子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我听了也忍俊不禁,而只有这Dog被蒙在鼓里,还在“洋洋自得”哩!这时,Dog打了几个主顾:“让一让,Dog要坐这,你个土人,我是个洋人!你就得听我的!”那几个主顾不是吃素的,握起拳头便是一顿毒打,当他们打他头时,手却粘在了他头上,这时其中一个主顾大叫道:“哈哈,是胶,是胶!”又有几个人说:“哈,怪不得手红哩,原来是硬薅下来的呀!”顿时酒庄又热闹了起来,而那Dog却落荒而逃地走了。我也跟着笑,可还是担心他去哪呢?

    由那之后,过了许久,博仲都没有来酒庄,这使酒庄失了一分乐趣。

    几个月后,等众人都忘了那Dog一事时,他又回来了,众人有的还会开玩笑讥讽他,他却也没当回事,继续同我聊天。今天不同寻常,来了个文人,那文人张口闭口者乎者也,神气的很,很多人都去附庸风雅,也只有我,博仲与几个老主顾不为所动,今天我们聊的很开心,博仲也显得自信了不少。

    那以后的几天里,他没是来,听说是学文人,给那个土地主家当家教去了,我一听,也真是为他高兴,高兴他终于有了个正形。

    再与他相见,已入冬,博仲托着双腿,用手拄着地,在酒店门前的路上,爬行,那天很冷,大雪如刀般划过他的皮肤,他面容憔悴,衣服单薄,艰难的瑟缩在酒庄门前的石阶上,同我要了碗酒,他喝完酒就走了,便再也没来。听其他人说,博仲装文人,被那土地主抓住了破绽,那地主想要钱,他却全花了,便被那地主打断了腿,抢去了所有财物......终是无家可归。

    那次以后,博仲便再也没来过酒庄,听人说,太体是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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