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陈晨 李惊亚 等 半月谈
个别群众不顾法律和政策,遇事就闹,甚至催生出专业的“闹事团队”……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时常听到基层干部自嘲,他们患了“恐闹症”。然而,也有群众表示,有些“闹”是出于无奈,正规渠道走不通,不闹问题就得不到重视和解决。这个看似死结的难题,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软肋。
一闹就软?基层常选择息事宁人
陕西一位交警在执法中曾遭遇过五花八门的闹事行为:例行检查中发现有车辆年检过期,按规定要暂扣车辆,车中老人立马下车往地上一躺,高喊“警察打人了”,引来群众围观,交通堵塞,民警不得已只能放行;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民警依照交规认定前者应负全责,电动车车主不满,找来家属堵路闹事,一定要交警“给个说法”……
“有一次,我依法扣留了一辆非法改装载客运营的黑三轮车。车主来到交警队,突然掏出一瓶农药,威胁不还车就喝药。还有人跑上楼去,说敢罚款他就跳楼。”这位交警说,他们没有治安处罚权,处理此类事件必须要派出所配合,为防止出现突发极端事件,常常选择息事宁人。
西北地区一位乡镇干部说,他们镇上有一位妇女,十几年前丈夫出车祸去世。因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她一直上访反映问题。后来,有关部门纠正了原先的处理结果,依法给予其赔偿。至此,事情已得到解决,但她仍不断到镇政府闹事,要求政府为其子安排工作。
“她经常在镇政府院子里连喊带骂,有时还躺在地上打滚,影响很不好。不得已,我们只能为她儿子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这位乡镇干部坦言,因为上级机关对基层稳定工作有硬性考核,一旦出现越级上访就会被“一票否决”,他们这样做“也属无奈”。
个别群众正是抓住了基层怕出事、怕事情闹大的心理,将“闹”作为争取利益的工具。半月谈记者在西部某地采访时就曾遇到这样的案例:一位村民的妻子在一起医疗事故中去世,为了不让他闹事,村干部帮他申请成为贫困户,理由是“一个人拉扯3个孩子,负担很重”。
然而,这位村民亲口告诉记者,他承包了5亩地种植猕猴桃,一年收入有4万多元,“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上贫困户之后,怕别人说闲话,他把自己的桑塔纳轿车让给弟弟开。
因闹事可能尝到甜头,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的“闹事团队”。据媒体报道,2017年,河南南阳警方抓获了一个专业“医闹团伙”。该团伙在南阳多地主动介入纠纷、暴力讨债、充当“医闹”,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甚至聚众冲击党委政府、围攻公安机关,殴打执法人员。
不闹没人管?少数干部“一推二拖”惹不满
采访中,也有群众反映,有时候闹也是无奈之举。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漠视群众利益,老百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用“闹”来引起重视。
贵阳某小区和另一片居民区交界处有一小块空地,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人在空地上打陀螺,附近居民不堪其扰。“国家对居民住宅区噪音分贝数有明确规定,小区业主测得的噪音分贝数远远超标。我们小区都是30多层的高层住宅,挥鞭声特别刺耳,窗子都不敢开。”小区业主李宏(化名)说。
李宏和一些业主不断向区委书记、区长信箱及贵阳城管“百姓拍”APP、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城管部门的文字和电话回复均为:一是取缔缺乏有效法律依据支撑;二是打陀螺者均为老年人,劝解时情绪激动,担心出现危险。协商的结果是“晚上9点之前可以打”。
正规渠道投诉了3个多月都解决不了问题,几十名小区业主在去年2月和打陀螺者发生了正面冲突,最终经过派出所、居委会等出面协商,噪音扰民问题才得到解决。“我们都是想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的,也尝试了很久。但最终发现,闹才能解决问题。”李宏无奈表示。
受访基层干部坦承,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近年来“遇事先闹”现象已大为减少。当利益受到侵害时,绝大多数群众还是会首先通过合法渠道反映。但少数干部遇事“一推二拖”,群众只能借助非常手段促进问题解决。
西部一农业大县干部就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多年前,当地一对姐妹发生纠纷,姐姐家的果树被妹妹砍掉,事发后妹妹跑到外省失去联系。姐姐到县法院起诉,但因年代久远,调查取证较难,且担心难以执行影响考核,法院一直拖着不予立案。此后,这位姐姐就经常到政府闹事。为安抚其情绪,镇政府逢年过节就为她赠送一些慰问品,但此举显然“治标不治本”。
依法治国,良性互动机制待建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当前对基层的考核体系中,过于强调矛盾不上交、稳定压倒一切,导致在个别地方,“任期不出问题、花钱买平安”成为部分领导的维稳招数。有的群众摸清楚地方政府求稳怕乱的心态,遇事就闹,往往是闹得越大,获利越大,由此出现“个人闹、合伙闹、集群闹”等趋势。
一些无理取闹的非法行为被一再姑息纵容,也提供了坏的示范效应。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梅志罡说,如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但过去一段时期形成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流行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地方对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少数干部在面对棘手问题时更倾向于“灭火”,助长了遇事先闹的歪风。
一位受访基层干部表示,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缺乏担当,一怕出事、二怕担责、三怕丢官帽。一遇到群众闹事就层层批转下去,看似解决问题,实则也将责任一推了之。实际上,基层政府权力有限,有些问题在其职权范围内往往难以解决,形成“死循环”。
竹立家说,破解“不闹没人理睬,不闹石沉大海;闹就有领导重视,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一方面需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的基层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疏通群众问题反映、处置渠道;另一方面,需要强化“依法处置”刚性约束。
“应当明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完善基层考核制度,对因干部不作为而引发的群众不满,应对涉事干部严肃问责,但对诉求不合理不合法、违法违规闹事者,则要敢于‘亮剑’、提高其违法成本,追究闹事者的法律责任,避免形成示范效应。”陕西延安一位有多年乡镇工作经验的干部建议。
“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群众,都应将自身行为置于法治轨道之中。随着制度的完善,官员和民众互动应依法依规,大家都有自己的行为边界,进而形成良性互动。”梅志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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