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的我和小时候差不太多,除了皱纹增多,身材变化不大,精瘦,像只猴子,只是多了副眼镜,显得斯文不少。
说斯文其实是针对小时候而言的。在我印象里,除了那次猛搧一个女孩嘴巴直到手肿之外,再没和人打过架,许多人都说我性格柔情似水,颇招女孩子喜欢。
被我搧嘴巴的女孩就是我多次提到过的那个荷花。
荷花住在我家旁边,算是正儿八经的邻居。她母亲肺结核多年,没钱医治,后来就死了,她就和她父亲还有一个弟弟生活。
每次过家家荷花都想当我老婆,许多次没有合适人选,就让她得逞。特别让我尴尬的,是那次过家家,我竟然和她办了“结婚证”。
办“结婚证”是我提出来的,因为我看见大人结婚都有一张奖状一样的花纸,所以我认为我们既然结婚,也必须要有一张奖状一样的结婚证,不然会被警察逮起来。
荷花没有反对,于是我从家里偷出一张空白奖状,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上一行字:我答应荷花嫁给我,永不反悔,要不是小狗。
“结婚证”上自然少不了要有印章,我又从家里偷来一块“水饼”,将大红纸用水湿了,将红印抹在“水饼”上,圆圆的还真像那么回事。
有了“结婚证”就得有婚礼,我脱下沾满鼻涕和眼泪,且上面爬满虱子跳蚤的破褂子顶在她的头上,大叫三声天灵灵地灵灵,玉皇大帝快显灵,冲南方拜三拜,冲北方拜三拜,又冲对方拜了三拜。没有亲戚朋友,就用远方不断摇尾巴的两只花狗充数,算是完成了“结婚”流程。
打那以后,我就一直认为荷花是我的老婆,我是他的丈夫,尽管那时我只有9岁,荷花8岁,而且我还是个纯爷们,她也是个纯姑娘。
可能是没有母亲的缘故,荷花打小就脾气暴躁,说话相当粗鲁,脾气上来就连她老子都要咒骂,同学们都惧怕她,就是大人提到她都说将来很难找到个好老公。
更可恶的是,荷花似乎从没把我这个“丈夫”放在眼里,经常过家家时指挥我洗衣做饭、拖地带孩子,分明我就是他的奴隶,渐渐就产生了逆反心理。
那时我整天头脑里都是恶作剧,变着花样整人,似乎要把熊孩子进行到底。
有一回几个同学又聚在一起过家家。不知为什么她就发起飙来,逮谁骂谁,骂得自己口角生白沫,眼睛血红,几个同学不敢招惹她,任她不停咒骂。
她两手叉腰,双脚张开,如同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圆规嫂”。
骂完别人,她又开始咒骂我,连我八代祖宗也不放过。一向温柔的我忽然想起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教导,脾气突然爆发,轮起我瘦弱无比的小胳膊,小巴掌雨点一样落在她的冒着白沫的嘴巴上。
我一边打一边问她:“你还骂不骂?”
她骂得更凶,我也打得更凶。掌嘴行动持续大约五分钟,她发现嘴角流血才停止了叫骂。
他父亲听见吵闹赶了过来,什么也没说,拽着荷花回家去了。
我母亲也急匆匆赶来,老远就看见我搧荷花嘴巴,便大声呵斥我住手,我似乎没有听见,巴掌一下一下搧在荷花的嘴巴上,直到她不再叫骂,直到她父亲赶来。
回到家里,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肿了,馒头一般,麻麻的。我母亲向来非常严厉,自然用擀面杖将我屁股伺候得不能坐板凳。
母亲一边打一边流泪,教训我说:“我不管谁对谁错,你是男孩,欺负女孩就是不对!更何况她没有母亲?”
我没有哭,撅着小嘴任凭她打屁股,直到她打累了方才罢手。
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和荷花都不讲话,她见着我也总是躲着走。我也懒得理她,再过家家时就换掉了老婆。
转过一年,我们全家得到平反,迁回了城里,就再也没有见过荷花。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后来参加了工作,后来便娶了现在的老婆。
那一天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来找我,孩子手里还拿着狗尾巴花编的小兔子。我才知道她嫁的第一个丈夫坠楼摔死了,第二个丈夫莫名其妙失踪,走投无路的她才想起来找我帮忙。
送走了荷花,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特别是荷花临走时说的一句话让我难受:“你那次打了我以后我就再也没骂过人,还想着将来你真的能娶我,只是生活和我们开了个玩笑。”
我搧了荷花的嘴巴,改变了她的脾气,但却没有改变她的命运,这或许就是五味俱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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