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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三 道的形象

道德经第十三 道的形象

作者: Resurgence_a570 | 来源:发表于2021-08-12 23:15 被阅读0次

    这章,有点意思?凡是人在古代能认识到的事物,都是能感受到的。王阳明格物致知,这个梗大家应该都知道,一个对着竹子打坐的空想学家。甚至古代认为鬼怪死后都会有痕迹存在。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可见人们对莫须有的事情,仍然是要有一定认知的。

    那么人们对道的认知是什么呢?它是可以感受的吗?它是可以触摸的吗?答案就在原文中。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看到但意识不到它存在,叫做夷。比如说,无处不在的空气和阳光。你看到空气和阳光了吗?你看不到,但是它就是存在。听到但意识不到它存在的,叫做希。比如说,高分贝140分贝,远远超过人耳接受范围,你能说它没有嘛?能摸到但是你意识不到它存在的,叫做微。细菌,你手上有很多,但是你能感受到细菌的形状吗?

    这些原因是什么呢?你处于道之中,怎么可能感受到道的全貌呢?所以说,你认为用视觉,触觉和听觉区分事物,就好比盲人摸象,只不过每个人能发挥作用的器官不一样。门口有一只鸟,眼睛说它是灰色的,耳朵说上边有啾啾声,手则感觉到了羽毛的质感,没有办法说其中哪个特征,最能代表这只鸟。所以只能把他们混在一起去说。

    道是啥?上边没有光亮,下边也不晦暗。可谓是一切都没有头绪,没有形状,没有实体,一切恍惚不分。你顺着它,你见不到他的头。跟随着它,见不到它的尾巴。这就是混沌,这就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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