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要消灭阶级剥削、实现公平正义。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阶级剥削的根源,社会一切的罪恶都是从私有制产生。要消灭阶级剥削,首先必须消灭剥削阶级赖以依存的私有制。他提出公有制的概念,主张将个人财产全部归于国家和集体。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分配生产资料,人人为国家和集体劳动,从国家和集体平等分享劳动成果,就没有了阶级剥削。
马克思考虑到了财产归于国家和集体公有以后,可能会被管理国家和集体的权力集团瓜分,从而让公有沦为官有。因此,他主张财产公有一定要实现民主,要让民选的权力集团来管理社会,保障公平正义。
公有制与民主相结合,才是科学社会主义。
列宁和斯大林在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时候,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无产阶级从对以资本主义为代表的私有制的革命胜利的结果,资产阶级时刻想要复辟。因此,只有在一党领导下,才能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他们只知道公有制是消灭阶级剥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佳选择,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比实现民主更重要。
他们只要了公有制,用集权代替了民主。
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沿袭了苏联模式,用一党领导的中央集权来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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