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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情節,還是要合理?

是要情節,還是要合理?

作者: 5a2b7ad99411 | 来源:发表于2018-03-13 21:17 被阅读0次

    電視劇《端腦》第10集開始有一個RUNNING MAN遊戲,參加者夏馳、周晨、孫盼盼,規則如下:

    遊戲是一場對抗賽,三人需要與另一隊伍比賽,看誰先到達終點(自己的起點則是另一對的終點)。三人可以選擇任意路線從起點奔跑到終點(基本路線有A、B、C三條,其餘可以自行選擇)。因為三人身上均有一“計時炸彈”,時間設定為10分鐘,超過10分鐘還沒有到達終點或設於各基本路線上的補給站回表的話,就會“爆炸”。A1-7、B1-7、C1-4均為補給站,且補給站最多能同時為三人補給,使用之後,不能再被使用。祇要任意一個隊員首先到達終點,則全隊勝利。勝利獎勵20分,輸或集體被炸均被扣5分。

    補給站最短距離祇有800米。錯略計算,A、B路線全長6400米,而最短的C路線則約有4525米。另外,A2-A6約2263米,起點-C1約1697米。其餘補給站位置距離可參考以上數據,不一一詳述。

    第一次跑,夏馳想出一種“不會輸方式”,即夏馳跑基本路線A,周晨跑基本路線B,孫盼盼跑基本路線C(通過C1-C3直達終點),且每到補給站均使用補給站,使對手無法使用回表。夏馳到第一個補給站時,用時3分零5秒,速度約260米/分鐘;

    孫盼盼跑基本路線C,到第一個補給站時,用時5分零30秒,速度約308米/分鐘;

    周晨跑基本路線B,到第一個補給站時,用時約7分鐘(因為被周晨的手遮擋了,看不清楚,就算現在截圖的也不很清楚)。如果用時7分鐘,速度約114米/分鐘(周晨的速度是關鍵,有集中可能,一會還要再談及)。

    跑完第一次之後,被通知那是測試。實則是端腦將他們的奔跑情況記錄下來,虛擬出一支與他們第一次跑的情況一模一樣的隊伍來,與他們進行對抗(這結論是通過幾次失敗後,夏馳分析出來的)。也就說,虛擬夏馳跑基本路線B,虛擬周晨跑基本路線A,而虛擬孫盼盼依然跑基本路線C,使用補給站得順序也剛好相反而已。

    由於虛擬人對採用的是“不會輸方式”跑,所以幾次下來夏馳等人均因為沒能用補給站續上時間,集體半途爆炸,分數被扣得差不多。於是他們在倒數第二次跑時決定讓對方勝利,集體選擇走基本路線A,並讓出A4補給站不用。但最終沒有成功,還是集體半途爆炸。但問題來了。

    因為集體選擇跑基本路線A,也就是讓出基本路線B、C,又因為補給站祇能同時補給3個人,所以,孫盼盼、夏馳都要按周晨的速度跑,從起點到A3共2400米,需時21分鐘,另再加上A3補給之後的10分鐘,總時長22分鐘。而虛擬孫盼盼跑基本路線C,全長4525米,需時15分鐘。也就說,在三人還沒有爆炸之前,虛擬孫盼盼已經到達終點,取得勝利。三人設想通過這一方法輸掉遊戲成功了,最終結果各再被扣5分,然後退出遊戲。可劇中結果卻是,三人又一次集體爆炸,被扣5分。如果按這樣算,之前所設想的周晨速度需要重新審視。不然,很難解釋劇中的結果。

    再回看,那張周晨的截圖,數字很難看清,相對清楚的是,計時器前面的數字,個位數顯示有三橫。顯示有三橫的數字祇有2、3、5、6、8、9。因為計時器是倒數的,所以可以排除可能性的有2(那能比之前設想的3還要慢呢?那會出現與之前一樣的矛盾結果)。同時也可以排除8、9,因為周晨是三人中最慢的,不可能比夏馳的用時3分零5秒更少。剩下祇有5、6的可能,也就說800米用時4-5分鐘,速度160-200米/分鐘。

    如果按這來算,三人集體跑基本路線A,且留下A4不用,用時大約是22-25分鐘。時間上依然長於虛擬孫盼盼跑基本路線C的15分鐘。還是輸掉比賽,而不會集體爆炸。

    如果反推,虛擬孫盼盼所用15分鐘減去10分鐘,剩5分鐘,三人要用5分鐘跑完2400米,則速度是480米/分鐘。這速度超出虛擬孫盼盼太多,超出原來的周晨速度就更多,是否合理?如果果真有這樣的速度,大家都而已直接跑基本路線C,中間都不用補給站,直接起點跑到終點,也纔9分多鐘。

    雖然劇中說,因為第一次跑路線不熟悉,會比後來正常跑的速度要慢些,但總不能跑幾次之後,立刻有質的飛躍。這是很不合理的。

    現在姑且承認上面的結果,夏馳等人要用最後一跑擊敗虛擬人隊。方法是:集體跑基本路線A,且A1補給站不用,節約時間。在A2補給站補給之後,周晨以最短的路線跑到A5,拔掉A5的三條補給線,夏馳則背著孫盼盼繼續跑基本路線A,跑到A5的時候,再接上A5的補給線,進行補給。再由孫盼盼在10分鐘內跑完最後的2400米。

    這種設想其實也是建立在速度有了質的飛躍纔能實現的。因為,虛擬周晨祇要跑2400米就可以到達A5了,而真實的周晨則需要跑共3531米,且時間上小於前者。

    再算算虛擬周晨跑到A5的時間,若按114米/分鐘算,2400米需要21分鐘,而夏馳及孫盼盼從起點沿基本路線A跑到A5分別需要15分鐘和12分鐘,是否有必要叫周晨趕去A5,拔掉A5的所有補給線?當然,若虛擬周晨的速度是160-200米/分鐘時,則需12-15分鐘。那夏馳及孫盼盼就不能選擇基本路線A跑了,而祇能和周晨一樣,從A2直接轉向A5,那樣纔能確保搶在虛擬周晨趕到前,搶到A5(這裡默認周晨的奔跑速度不可能有質的飛躍)。

    但無論如何跑,若放棄掉基本路線C的話,也是會因為虛擬孫盼盼暢通無阻地跑完全程,且距離最短,而使三人再次落敗。

    如何纔不會落敗呢?其實還是有辦法的,但有前提。第一大前提是虛擬周晨以114米/分鐘的速度跑,另外設想的160-200米/分鐘均不能成立;第二個前提,虛擬孫盼盼在後半段路程速度會下降,不能在不使用C1的情況下,跑完C3-終點的2828米路程就“爆”掉;第三個前提,真實的孫盼盼全程速度比較穩定。

    這樣的話,虛擬周晨跑到A6時需時14分鐘,且必需逢站必停,進行回表。孫盼盼則跑最短距離(經C1轉A6,合共3863米),搶在虛擬周晨之前使用A6回表。需時13分鐘左右。且在中途用掉C1補給站,防止虛擬孫盼盼利用C1回表,讓她再未到終點時“爆”掉。又讓虛擬周晨不能在A6回表,在到達A5前也“爆”掉。

    這種跑法,沒有夏馳與周晨什麽事了。因為孫盼盼速度要比虛擬夏馳快,且路程又短些,應該早於他到達終點,不用特意利用夏馳或周晨堵截。沒有了夏馳背孫盼盼的情節,就不能突出協作精神了,對劇情有一定傷害。

    是要情節,還是要合理?朋友們自己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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