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兴如果能顺利长大,一定会是个了不起的人,那么爸爸妈妈也就不至于离婚了。所以奶奶和外婆的任务就是,让他顺利活到长大。
没法形容两个退休好几年的老太太看到孙子时的喜悦,奶奶甚至打算把罗兴从妈妈手里抢过来由自己来哺乳。万幸,她像一口干枯了快三十年的井,这才得以让罗兴在妈妈的怀里多待了一会儿。“这必然是个伟大的孩子,”俩老太太一齐想,“因为……他是父母合力生的……别的孩子即使也是由妈妈生的,但是……总之……反正他们不一样!”老太太们恨不得说,别的孩子都是杂种!只要和自己的孙子放到一起,病房里另几张床上躺着的只能叫猴。
请体谅老太太的苦衷,尽管她们的想法有些粗俗。罗兴的父母都是独生,两家都有快三十年没见过孩子了,难得这个“两脉单传”的小天才敢于顶着老太太的压力在这时诞生。两个老太太激动之余,偕同老头,把全部的精力都无私地奉献给了小罗兴。只是孩子该怎么分呢?两家都宁愿一个月不见太阳,可谁也不能忍受一星期当中连续三天看不见孙子。爷爷出主意,一三五在奶奶家,二四六归外婆,那星期天呢?
“抓阄吧。”爷爷说。爷爷退休后一直买彩票,托他的福,小罗兴每天往返于一段二十公里长的路上,只要公共汽车依然发车,风雨无阻,冰雹都挡不住!一年当中有六回,奶奶是顶着面盆去接孙子。回来时直接把孙子顶在头上,再用盆罩住,万无一失——除了有一次,快到家时接到外婆的电话:“老妹妹,你把盆落我家了!”我们应该原谅奶奶,上了年纪的人记性都不大好。罗兴还不会说话就一声不吭地帮奶奶挡了一千多个雹子,这份孝心感动得爷爷大骂奶奶是个“老混蛋”。
说罗兴是个神童也不过分。早在他还未满月时,也就是阳历快四月份,奶奶为了怕孙子受风而准备了四台电暖气,再用两床被把他包起来,放到铺了三条褥子的床垫上,外头再罩上一层细绒的毛毯,不知情的人远远看去以为罗妈妈生下了一尊大炮。不得不佩服老太太的想象力,同时罗兴身上遗传的艺术细胞也可见一斑。
更值得钦佩的是我们的小罗兴,默默配合着奶奶的艺术创造,既不哭也不要奶吃,甚至一动都不动,老老实实地躺着。没人记得过了多久奶奶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会喘气的孙子,把早就闷死过去的罗兴抢救出来时,他已经像个烧糊了的土豆。
有人往新生的婴儿身上涂油,奶奶不能容忍那种既没有传统依据又浪费的做法。按照对门张老太太的主意,她往罗兴身上抹了一层酱。张老太太固然不是医生,可是她生过六个孩子(算上死去的四个还更多),并且有二十二年当祖母的经验。奶奶愿意向比自己更老的人请教经验,年轻的张口闭口科学常识,却连菜都炒不熟,靠不住!据张老太太说,抹一层黄豆酱能使婴儿不生痱子并且日后“黄金万两”。
关于涂酱这件事,奶奶没有错,谁都知道她老眼昏花看不清酱口袋上的字,还以为是豆瓣酱出了新品种。毛病其实出在爸爸身上,谁让他买番茄酱的?还是最甜的那种,他以为奶奶是要给罗兴吃的。且不管罗兴是否喜欢吃番茄酱,蚂蚁们绝对喜欢。邻居家的蚂蚁都像接到了应征入伍的通知一般排队赶到罗兴家,预备把他抬回去过冬用。奶奶急了,怀着对孙子无限的爱,凭着一瓶杀虫剂、两块抹布抵抗了半个师的蚂蚁。最后还亏了爷爷聪明,把孙子从硝烟——杀虫剂——弥漫的战场上直接拎出来泡到水盆里,才挽救了他幼小的生命。老头子和老太太又一次凭借半辈子的默契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美中不足的是罗兴让杀虫剂呛昏,再有,爷爷终究不如奶奶,他把孙子脸朝下扔进了凉水盆。
连医生都称赞爷爷奶奶的勇敢:“就没见过你们这样的!”
还不会走路就有了这么两次差点儿死了的经历,我们就不难理解小罗兴的生命力之顽强。即使后来外婆强迫他喝下两公升黄连水,换成谁也早就死了,他居然只是昏迷了一天。看着外孙子完整无缺地活了过来,外婆很高兴:“行啦,先苦后甜!”好兆头,两公升的黄连水已经使罗兴的眼神里都散发出浓郁的苦味,以后的甜蜜生活还会少了?他尿了外婆一脸黄连汤表示对她的赞同。
凡事总有利弊。婴儿期的两次严重缺氧经历锻炼了罗兴的意志、体魄和忍耐力,也使他脑子不大灵光。到了快一岁,他还背不下来九九乘法表。邻居家两岁半的孩子会用六种语言说“早上好”,即使他说一中文就结巴,奶奶还是不能容忍他超过自己的孙子,那几天,奶奶恨不能把乘法表卷到饼里给孙子塞进去。爷爷看不下去了:“你起码等他识数啊,他连妈都不会叫呢。”奶奶也承认,自己太心急了,可是教育必须从小做起。爷爷又说:“那就不能教点儿别的?”奶奶为难了,她的确不会别的,要不教孙子烙饼?爷爷没再说话,认为还是乘法表好点儿。
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外婆自然不肯落后于奶奶。她只有这么一个外孙,就像奶奶只有唯一的孙子一样。奶奶要是给罗兴吃半碗饭,外婆就非得塞进一整碗去;奶奶炖了一条鲤鱼,外婆至少焖一条黄鳝;奶奶也听到了风声,诚心跟亲家母较劲,她买了一条石斑……直到外婆发着狠红烧了一只猫,奶奶才想起小罗兴肚子里没长着绞馅机,跟亲家母妥协了:“老姐姐,咱还是多想想孙子,看他爱吃什么?瞧你把孩子喂的,我年轻那阵子喂鸡也没这么干过!”
外婆也客客气气地说:“喂鸡?你喂活过几只?”
在两个连鸡都喂不活的老太太的悉心照料下,罗兴居然顺利活过了一周岁生日,我们必须佩服他的伟大了,尽管他还不会说话。两位老太太又着急了,奶奶怀疑孙子是个哑巴,外婆则认为毛病出在耳朵上。为了验证罗兴是不是聋子,外婆想出个绝妙的办法:趁罗兴睡着时拿来一个炒勺扣在他头上,再突然用铁铲狂敲,敲了十来下他都没有反应,外婆带着挑衅的神情说:“怎么样?”
奶奶只看了一眼,说:“上医院吧。”
医生很负责任地证实了外婆的大胆猜测:不用多了,再有这么两回,罗兴准变成聋子。奶奶盼着孙子早点儿会说话,医生说那他可管不了。
赶到罗兴学会说第一个词时,两家人一起见证了这个伟大时刻。这不同寻常的第一次发音练习,奶奶认为孙子但凡有良心,该先说“奶奶万岁”;外婆为了听“世上只有外婆好”在奶奶家住了六天,老姐妹俩脸上互相谦让,奶奶给外婆夹菜,嘴上说“吃这个啊,老姐姐,这个好。”心里想着“噎不死你个老东西”;外婆边吃边吧唧嘴,气得奶奶倒仰。
六天后,伟大的罗兴终于赏脸张嘴,然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叭叭叭叭叭……”一口气说了二十多个,还带抑扬顿挫。俩老太太的脸都黑了,外婆认定是奶奶教的,奶奶则说是外婆的山东口音的影响。
以后的几个月,简直没法形容罗兴的过人之处。为了让他学会走路,外婆用两根绳拴着他的两臂,像提线木偶似的带着他溜,赶上老太太胳膊酸了一松手,还能让孩子练练摔跤;奶奶认为这种养狗落下的习惯不可取,应该多带着孙子下楼晒太阳,事实上到现在为止罗兴还没见过太阳。“楼下车多啊,小区里也不行!”外婆抓住时机反驳。
“车多?还有我呢,我不会看着他?打这儿走到虹桥市场,三里地我都不带歇气的!”奶奶自认为能够胜任这项工作,她可忘了,罗兴出门从来都只跑不走,而奶奶一口气跑出十五米要是有幸还活着,就必须坐下喘三分钟。
于是,这段时间里,罗兴的胳膊被绳子吊得脱臼三回,让汽车轧到一次脚,还被小区里的狗咬过两口,至于摔过的跟头则难以计数。受了这么严格的训练,长大了当哲学家,兼职还能干运动员。
直到有一天,罗兴发烧了,老太太们认为这比世界末日起码严重一万倍——反正她们俩压根不知道“世界末日”是什么东西。打了两针没好,奶奶对现代医学灰心了,决心求助于传统,研究了十六种偏方,给罗兴喝了各种各样的水,有黄连煮的,有鱼腥草煮的,有香菜根煮的,也有把这些放到一块儿煮的……不知是哪一样最终发生了效果,小罗兴浑身散发着一股鲜香的青草味,脸都绿了。奶奶正想着要不要再去医院试试——本想瞒着外婆“那个老东西”,但老东西早得到了消息,半夜里赶到奶奶家,硬把外孙子抢过来,“你这儿风水不行,窗户对着烟囱的房子还能要?”奶奶也有些动摇了,比之“风水”,医院是什么狗屁?倘若医院的风水也不好,那岂不白白葬送了孙子?况且,外婆还有一百多种偏方没用上呢,怎能急着就医。
后半夜,有一点半了,老太太们和老头一起把罗兴转到外婆家。别看她们没力气去医院挂号排队,上楼倒是还不在话下。外婆认准了罗兴是受了惊吓,拿出一整套对付鬼的装备。折腾到到天快亮时,罗兴瞪着的双眼都放出光,外婆大喜,以为自己要成功抓住鬼了。还是爷爷的建议,不如去儿童医院看看,也许还有救。
晚了,在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内,在两家人如此周到的照顾下,拥有着前无古人的天才的罗兴,怀着奶奶和外婆无限的期望,居然因为感冒转肺炎转大脑炎,过早地离开了我们,享年19个半月。按照奶奶和外婆的说法,她们都没责任,医生说的那些毛病有一半她们听都没听过,所以肯定不是她们让罗兴得的;照医生的说法,俩老太太里至少有一个算谋杀。外婆火了,打算跟老不死的奶奶去拼命;奶奶文明些,暗中撺掇着爸爸离婚。
一个月后的一个明媚的下午,只有妈妈还想着去坟前看看自己的小儿子,一个平平常常、刚会说话走路的小胖孩儿。我们一直忙于介绍两位老太太以及罗兴的天才,甚至忘了这位母亲。这是一位有些瘦弱的三十岁的女人,瘦弱的身体使得罗兴一出生就没吃过她的奶水,然而,她真希望眼泪能变成乳汁喂养她的孩子。她根本不想要什么天才,只想要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过去的一年半当中,她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今天,妈妈对爸爸说,我们还是离婚吧。
爸爸点点头:“下次,你千万找个有房子的!”
爸爸为小罗兴做了一篇简短的祭文,作为我们这个故事的结尾吧:
可怜的孩子,你出生前就带着两家人的期望,忍受着巨大的压力,注定你的一生不会轻松,也许上帝可怜你,才将你召回天堂!上帝错了,他让你生在这么一个平凡的家里。你的爸爸拼命工作,你的妈妈勤劳而又善良,在你出生之前,他们努力工作,只希赚到两间属于自己的小屋,能和你一起在里面快乐自由地度过后半生,但他们终究失败了,甚至在这有限的十几个月当中都没能和你在一起生活。请你相信,我们依然希望有一天,能拥有一个咱们三个人的家,给你属于你的自由空间!你的人生刚一开始就遇到了这么无用的父母!孩子,我已经不能再为你做什么,只能祝愿你在天堂里能拥有自由!
(本文由新文艺青年作者 黄叶 原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