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论
笛卡尔被称为西方近代哲学之父,他在《方法谈》中制定了四条准则,他相信这些准则是完全够用的。
1.
决不把任何我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做真的而接受下来,即普遍怀疑一切。
2.
把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分解成尽可能多的部分,直到可以必然使这些难题得到适当的解决,即把难题分解成容易解决的若干小问题。
3.
按照这样一种秩序引导我的思想,以便我可以从最简单也最容易知悉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地,也就是逐步地上升到更为复杂的知识,即循序渐进地积累知识。
4.
最后,无论何时都要尽量列举出一切情况,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以至我可以确信无一遗漏,即全面总结。
二、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就是肯定我的存在。
但究竟什么是我?一个进行思维的东西。
什么是进行思维的东西? 就是一个在怀疑、在理解、在肯定、在否定、在意愿、在拒绝,并且也在想象和感觉的东西。
笛卡尔始终认定:是因为思维是一个事实,所以也就必须有一个思维者,一个在思维的东西。
我知道我是一个其全部本性都是思维的实体。
于是,看起来可以绝对肯定的是,我,一个自我,存在着。
没有任何思维能够离开一个进行思维的东西而存在,这一点是肯定的。
人有两条推动原则,一条是物质的,另一条是精神的,物质和精神互相影响和作用。
我们的心灵能够从事纯粹的思想,我们的心灵受身体感觉和知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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