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葵是我多年的好朋友。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喜欢林哲,喜欢了很多很多年,我已记不清到底是十年还是十一年。
一件事情坚持得久了,或许就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总是容易让人忽略它的存在,比如每天要吃饭、周一要开始上班,还有,阿葵喜欢的人叫林哲。
今天天气不太好,是我最讨厌的阴雨天,天空阴沉沉的,压抑得很。
毕业后,我和阿葵到了同一个城市工作,自然而然地住到了同一个公寓。
我就在她隔壁,和以前一样。
和往常一样,我开车去阿葵公司接她。我已想好了带着阿葵去城北的小巷子里吃麻辣串,然后去刘阿婆那小店里喝啤酒,这次一定不能再被阿葵那小姑娘灌醉了。
不远处,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踉踉跄跄地朝着我走过来了,没错,是阿葵了。
上车后,我如往日一般打趣她,她却不理我。
我想,许是工作不顺心吧。
阿葵不理睬我,我一个人说了一会儿也觉着无趣,慢慢地,车里安静得出奇。
我不喜欢这种安静,挺不自在的,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这时,阿葵开口了,她说,林哲回国了。
我心中一阵苦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后,阿葵的声音再次响起,她说,林哲决定要结婚了。
我突然有些庆幸,又觉得自己的这种庆幸带着一种罪恶感。
阿葵自顾自地继续说着,“他今天约我去城北的小巷子里吃麻辣串,就是我们经常去的那家,我不知道该不该去见他。”
我正准备说,不想去就别去,我带你走,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煽情的话还未说出口,却听见阿葵说,“但我想去。”
那就去吧,我说。
我开车把阿葵送到了城北小巷子里,然后就去刘阿婆那个小店里喝酒了。
我酒量并不好,两瓶啤酒下肚就已醉熏熏的了。
醉了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多从前的事。
繁红尽处,不见少年
﹋2﹋
我和阿葵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我家就在她家隔壁。
小时候,我爸妈经常去打麻将,彻夜不归是常有的事,但邻居们却待我极好,尤其是阿葵的妈妈,所以我经常去阿葵家蹭吃蹭喝。
别看阿葵人瘦瘦小小的,她脾气可不小,像极了对面张爷爷养的那只小黑猫,一生气就给你一爪子。
那时我就经常戏谑她是没人愿意娶的暴脾气姑娘,谁娶了谁倒霉。
阿葵总是二话不说,抡起板凳就开始打我。当然,她也打不到我,一个三四岁的女娃娃能有多大点力气呢。
时间久了,阿葵待我也不像从前那般凶狠了。虽然,每每我惹她生气时,她还是会用板凳问候我。
许是今夜酒喝得有点多,我想不起来是从什么时候起,我戏谑阿葵没人娶,她却不会抡起板凳打我了。
哦,我想起来了,是从那个叫林哲的少年转到我们学校来为止。
林哲是谁,除却是阿葵喜欢的人外,他还是老师口中的好学生,家长眼里的好榜样,我们学生心里嫉妒的对象。
那个总是穿得干干净净的少年,那个一次次站在领奖台上的少年,那个考试提前交卷还考年级第一的少年,是林哲,是阿葵心中永远的白月光。
我始终比不上他。
繁红尽处,不见少年
﹋3﹋
阿葵遇见林哲时,我和她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还在洋洋得意自己的进步——从被阿葵抡着板凳打到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却不想,这个无话不谈也包括林哲。
阿葵会跟我分享关于林哲的一切——林哲又考了年级第一、林哲借了块橡皮给她、林哲在校刊上发表了文章……
林哲、林哲、林哲,那些无话不谈的时光里,满满的,都是林哲。
风吹来,酒有些醒了,打开手机,是阿葵传来的简讯,“我和林哲在楼顶吹风,不用担心我。”
我不知道阿葵现在心情好不好,我只知道,我现在应该陪在她身边。
我拍了拍疼痛的头,清醒了些,是啊,林哲要结婚了,阿葵心情怎么可能好呢,我真傻。
踉跄起身,我朝着楼顶而去。
没人知道我有多羡慕林哲,并非因为他的优秀或是其他东西,而是因为阿葵、因为阿葵喜欢他、因为我喜欢的阿葵喜欢他。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阿葵的了。
一件事情坚持得久了,或许就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总是容易让人忽略它的存在,比如每天要吃饭、周一要开始上班,还有,我喜欢的人叫阿葵。
我也不太清楚我为什么会喜欢阿葵,会喜欢这个瘦瘦小小而脾气不好的姑娘。
我清楚的是,看见阿葵高兴,我会觉着大地山河都在扬眉带笑;看见阿葵伤心,我会觉着风云花鸟都在叹息凝愁。
所以,听说林哲决定要结婚的时候,我是高兴的。因为,也许没了林哲,阿葵就能看到我了。
终于到了楼顶,我却突然开始羡慕起自己来——有个挚爱的姑娘在心头,靡日不思的是她,牵牵念念的是她,切切于心的还是她。
在风吹黑发的好年纪,一颗漂泊的心便已有了归宿。
而且多幸运,多幸运她一直在我的生命里,过去,现在,也许还有未来。
楼顶的风越发凶狠了,我紧了紧身上的外衣,酒意也醒了一大半,正准备去喊阿葵回公寓,却隐隐约约听见——
繁红尽处,不见少年林哲说,抱歉,阿葵,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阿葵怎么说的呢。
她说,无妨,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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