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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丈夫的“取款机” 离开他真“无计可施”吗?

我成了丈夫的“取款机” 离开他真“无计可施”吗?

作者: 陈大仙儿 | 来源:发表于2016-01-02 23:22 被阅读119次

    阴雨绵绵的傍晚,天空已经有了寒意,正是让人眷恋家的温暖的时候,一个40来岁的绍兴女人打来了电话。她说被丈夫逼得走投无路了,现栖身在朋友家。和丈夫的感情是早已没有了,但他不肯离婚,把她当成取款机,“拖也要拖死你。”这是丈夫对她说的话,冷得让人心颤。

    突然觉得,当女人遇到一个恶棍般的“丈夫”,法律的保护其实非常乏力。

    1

    这个家一直是我撑着,从来没指望过丈夫。靠着十几年辛辛苦苦开的一家小企业,我们终于攒了一些钱,城里、乡下都买了房子,也有了汽车。小企业一直是我在打理,丈夫没有工作,厂里忙的时候,他帮我打打下手。

    可能是太闲的缘故吧,他不争气,几年前迷上了赌博,从此,家里就再没有一刻安宁了。

    赌输了,他就借,怕人家不信,他拿我做招牌,“你看,我老婆开厂,我们家有钱。”别人看我们家汽车来汽车去的,以为真是有钱人,都乐意把钱借给他。结果,我的厂里天天有人堵着门来讨债。

    他赌咒发誓,再不赌了,求我帮他还债。我厂要开下去,为了打发要债的人走,我只能信了他,帮他还债。但要不了一天,他又去赌了,然后又是一大帮人来要债,一次次赌咒发誓,我都麻木了。

    为还这些赌债,我先后卖了汽车,又卖了一套房子,几年来已经替他还了70万元的赌债。


    2

    这时候,我辛苦挣下的家业只剩城里的一套房子了。

    去年过年,他又让我给他还赌债,我拒绝了。他很生气,为了躲债,也为了向我示威,他春节都没有回家,一个人去了遥远的新疆。从此杳无音信,一直到今年5月他突然回家,我才知道他去了那里。

    那一年过年,我和女儿孤苦伶仃两个人,不知道是该可怜自己,还是该庆幸这难得的安宁。

    回来不久,他又一头扎进了赌场,并且很快又有了别的女人。他向我提出离婚,但条件是孩子归我,房子给他。我说这不可能,房子是我挣下的,给了他,我和女儿住哪里?

    3

    孩子一直住校,丈夫把家门钥匙换掉,把我赶了出来。那天,我几次试图破门而入,都没有成功,不得已,我报了警。当时的情景非常好笑。在我家里,警察说,夫妻 俩的事情不好管。丈夫听了很得意,当着警察的面,他伸手就来打我。警察只好又折回来,喝斥丈夫,“你当着我们的面打人,当我们是什么?”丈夫理直气壮地反 问,“我们夫妻俩的事,关你什么事?”

    警察气呼呼地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但还是拿丈夫没办法,教育了一通,就让我们离开了。

    这以后,丈夫的态度就变了,“就不跟你离婚,拖死你。”

    4

    几个月前,我跟丈夫打了两场官司。

    先是我起诉跟他离婚,看丈夫这么无赖,我的心都冷了,对婚姻再不抱希望,觉得再拖下去真是死路一条。

    但在法庭上,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跟我感情很好,坚决不肯离婚。中国有句俗话,劝和不劝离,我也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多半是不肯判离的。果然,法院当了和事佬,让我们回去再合计一下,好好过日子。

    在不停的争吵中,在金钱的魔力下,我们的夫妻情早已荡然无存,彼此就像仇敌一样,如果还有联系,那就是财产。

    第二场官司我是被告。有一天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公公婆婆拿着2张共计40万元的欠条,说是我们欠的,要我们还债。我心里有数,这么多年,我们压根儿就没跟他们借过钱,可是有口难辩,上面有丈夫的签字呢。而且在法庭上,丈夫也承认是他借了钱。

    我气得浑身发抖,这是一场阴谋,可在法律上,它是成立的。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借款事实存在,40万欠款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我不可能也拿不出这40万元,最后丈夫如愿以偿—我们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5

    名义上我们还是夫妻,所以,我依然是他名正言顺的“取款机”,即使他打我,那也是白打,因为所有的人都说,那是“两夫妻之间的事”。

    我已搬出了家门,但他仍不放过我,一见面,就抢我的东西,拿到当铺里卖掉做赌资。

    因为他不停地骚扰,企业也办不下去了,前不久,我把开了十几年的企业也盘掉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断了。

    我找过法院、妇联、派出所,可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办法”,谁都帮不了我。我有时候真的奇怪了,明明有人在干坏事,为什么法律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手记

    电话里聊到最后,她说她心死了,也想通了,到这份儿上,还争那点钱有什么用?房子她也不要了,只求他早点离婚,让她安静一下。她也想托本篇文章问问读者,对她的处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据小编了解,这样的故事并非个别。有时想想,婚姻这种法律关系,对人的束缚既脆弱又顽强,不爱了,她(他)可以抬脚就走,比如上一期《“新新人类”的婚 姻》;可婚姻又让夫妻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夫债妻还;还有人身的束缚,丈夫打了妻子,只要够不上几级伤残,警察总是说,“那是夫妻间的事。”说这是法律的漏洞,不知道法学专家会不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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