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的礼物

作者: 兔纸Elf | 来源:发表于2017-09-29 20:57 被阅读38次
    晨起的礼物

    我过去不是一个痴迷早起的人,但现在是。

    我过去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但现在是。

    在《圆桌π》讨论文艺青年的那一期,蒋方舟说文艺青年都爱看村上春树。这让我想起了年头附庸风雅,读了当时很火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这本书。村上其实写得相当精彩,不过这也是以我个人之见。大概平时读虚构类的书太多了,偶尔读读类似这样关于作家写自己的非虚构类的书觉得甚是新鲜。

    除了欣赏外,其实我当时很吐槽村上,基本上是一边读,一边腹诽。村上是摩羯座,一个善于自虐的星座。这个星座的人都有一种别人可能难以理解的癖好,那就是用最复杂的方法做最简单的事情。如果想要做成一件事,摩羯座的人很可能会把很简单很容易做成的事也弄得十年磨一剑那么复杂。所以我觉得村上根本不是喜欢跑步,他就是觉得自己必须要跑。他会觉得身为作家,需要一个好的体魄,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因此他会选择跑步这个方式来排遣自己。说白了,当时的我觉得,跑步也是村上作为摩羯座自虐的一部分。

    后来偶然的机会,我采访到了一个很厉害的女神,她叫格格。她在北京工作,做志愿者、每天读书,参与樊登读书会的分享,在豆瓣上,她已经写出了将近150篇的书评。有很多出版社会找到她,给她付费并且免费送她书让她帮忙写评论。另外她从不间断地学习英语,用吃饭和等人的时间背单词。除此之外,她最令人赞叹的一点其实是她经常报名北京的半程马拉松的赛程,在熟练了半马以后,这个简直可以称为励志本人的北京姑娘甚至进军全马。

    当时采访的时候,我有两个部分影响深刻。

    我问她:“你每天读书、每天背单词,不会觉得烦吗?”

    她回答说:“不会啊,你对你喜欢的事情不会感觉到烦。因为热爱,所有很多在别人看起来很难坚持的事情,对于我来说就变得简单了。”

    当时我也在心里吐槽,甚至很不信任地说了一句:“怎么会?”

    事后,我甚至在思考她的人生和我的人生之间的区别。我想,或许我之所以不够努力,是因为我对于我所喜欢的事物没有达到她那样的热爱而忘我的程度。但是一年后的今天,她的另一个回答开始引起了我的注意。

    当她在谈论她的跑步经历的时候,她说:“人生分为半马之前和半马之后。”

    也就是说,如果让她来对自己的人生经历做一个总结的话,决定并开始跑马拉松绝对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在开始跑马拉松前的生活和之后的生活完全不一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有氧运动给了她灵魂第二次生命。

    她告诉我:“后来就觉得,既然连马拉松都跑下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做成的?”

    那时候的我,不会是一个把跑步看得如此重要的人,甚至我会对有才之人有一种很世俗化的偏见。在我心目中,那些身体羸弱,动辄生病的人,他们比普通人更有可能被老天赏饭吃,因为既然身体不好,那就需要灵魂出类拔萃来填补虚弱的体魄。一个著名的作家村上,和一个有着励志经历的格格都没能挽救我的思想。

    直到最近,我自己成为跑步大军的一员。


    我是一个有唯美主义倾向的人,喜欢王尔德,喜欢木心,所以我感觉我对于美一直有一种近于偏执的追求。假期胖了一些,然而接下来更面临着可能要“贴膘”的秋天,我开始感到惶恐,在这样惶恐驱使下,我开始了我的晨跑生涯。

    开始的一两天,靠着“三分钟热度的劲头”坚持下来,差不多到了第三四天就开始懈怠,开始有了各种在我看来“不得不放弃”的理由。不过好在慢慢都坚持下来,以至于到了现在,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一点运动的强迫症。就这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从一个运动小白成为一个每天必须早起运动的人,这之间似乎也没有一般人描述的那么难。

    所以,我开始相信所有关于跑步很好的论调。

    这件事说起来和听歌差不多,微博上有一个说法;“当你听一个人的歌超过十首的时候,无论这个人唱得好不好,你都会路转粉,成为她的迷妹。”跑步也是的,坚持不懈地跑了两个星期,后来就完全不需要往“跑步“前面冠以”坚持“二字,它成了我生活中很自然的一部分,就好像吃饭、喝水、睡觉一样。

    后来,慢慢的,因为跑步天数的增加,我发现了更多有趣的事情,这些有趣的事情可能会是早上的特权,这让我感受到早晨独特的美感和韵味,我一直感念它们,把它们当成是我晨起的礼物。

    首先是阳光,这一点不会一直都有。南京是一个阴雨天气比较多的城市,那些有阳光的日子就变得格外受宠。我好几次已经走出体育场了,也会折返回来,静静地看着阳光把整片操场镀成金色。它们零零星星地从层层叠叠的树中穿过。有一棵树参差的叶子围成了一个天然的心型,无论是阳光还是夜晚的路灯,都把它衬托地格外美丽和可人。

    其次是身体。陈意涵作为娱乐圈中的不老美女,她健身的事情人尽皆知。差不多在大一的时候,我的身体就显现出不同于过去自己的精力。我似乎更少睡眠,更多食欲,而且做事情注意力很难集中。跑了几天步以后,我感觉自己从准备睡觉到熟睡的这段时间变少了,我比曾经更容易睡着,而且睡得安稳。

    还有一些收获是我意想不到的。早晨是一段特别神奇的时光,大概是很多关于不好的、颓废的、堕落的事物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苏醒,所以早晨是有最多正能量的时段。我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没有中午遇到的那些人那样没有精神,昏昏欲睡,也没有下午遇到的那些人那么疲惫和充满戾气。早晨遇到的人们,他们至少从外观上看起来积极向上,阳光健康。这一切让我产生了早晨比较容易和美好的事物相遇的想法。

    每当我想要写一些关于自己晨起的经历的时候,有一个画面总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一个头发灰白的老教授被身材娇小的妻子搀着,走在食堂的门口。他妻子穿着一个黑色为底印着朵朵白花的裙子,和他简单朴素的衬衫裤子相对应。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里面说:“我毕生的理想,就是找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他就那么随便一帅,我就那么随便一赖,然后岁月流逝,我们磨磨蹭蹭地变老。”在我看来,那个老教授的头发就这么随随便便地一白,他的娇妻的头发就这么随随便便地一染,两个人彼此相携,一起面对了好的、坏的、难以预料的事情,然后就在那一刻,就在我看到他们的那一刻,一起向余生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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