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他-他们

作者: 不落十三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8-02-13 10:37 被阅读0次

      我要说一个故事,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耐心把它写完,我的文笔不好,恳请原谅。

      这是我父亲和母亲的故事,故事不美,我不知晓能否为你细细道来。可在我心里,那就像岁月的布匹上偷偷缝纫上的花,修洁美好 ,不染风尘。

        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乌发明眸。按年长十岁的哥哥的话来说,那些说媒的妇人简直是磨平了门槛。她的美丽,在小村人中是出众的,她能干,喝一壶白开水,能干一下午的活儿,这样的女子,在小村人看了是不可多得的。可她不愿意读书,这倒让人纳闷,更何况她的父母都是镇上三中的老师。那年她十三岁,拿着麻绳大哭着说,你们要再让我读书我就上吊,马上死给你看。父亲向来提倡读书是唯一出路,这下也拗不过女儿的寻死觅活,安慰自己女子无才便是德,也由着她去了。

      这样的她,却在十七岁的光景里遇到了他。

      他很普通啊,一点点俊秀罢了,家里没什么钱,勉强着读了几年书,安安静静的,老老实实的,穿着洗得快要透了的衬衣和廉价布料裁剪的裤子,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从此变成了含蓄而又明朗的风景,不曾离去。

      她第一次见到他,正巧遇到他放学。她的心在彼时跳得比任何时候都快,眼睛想要抬起来,却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望,等终于鼓起勇气来,他却走远了,留给她一个模糊的背影,却也令她满心都是欢喜。她模模糊糊地猜测着这是不是喜欢,算吧?或许不算吧?她不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哪户人家的,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她在心里暗暗给他取了个绰号,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绰号。

    她会每天看他上课 看他下课。为了他 ,她特意早起,春天早上的雾气,夏日晨光的微熹,秋季偶尔的阵雨,冬日晚升的暖阳,她为了他,早起了一年四季。她为了他,装作若无其事地守在他常经过的路边,从还没经过时的焦急,经过时的惊喜再到走远时的意犹未尽,她默默告诉自己,这就是喜欢。

      她的喜欢,像无心撒下的种子,从不期望它长大,而它却依靠着一点点的太阳光,一点点的水汽,生根发芽。

      她长大了,十八岁了。

      那个年代的小村,女孩儿十八岁没有找对家,已经是大龄剩女了,可她却不是,她是有名的美人,多少小伙倾慕她。

      他彼时已经不再念书了,她也好久没有见过他。

      那日他正从相亲回来,那女方嫌弃他的身世不好,当着他的面埋怨媒人欺哄自己。他心里难受,却依旧彬彬有礼地送走女方后才回家,他清楚,他是很难找到下家的,家里穷,九个孩子中他最小,也不受宠,可有什么办法?

      她终于遇到他了。

      其实他是认识她的,已经见过好几面了,怎么会不识得呢?可那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啊,他哪敢说自己认识呢。她见到他向来是羞涩的,这一刻她却全然不娇羞,走上前去挡住他的去路,美丽的眼睛盯着他。

      “嘿,我见过你好几次了。”

      “我也是。”

      “我十八了,你呢?”

        “我十九。”

        “你要娶亲了吗?”

          “嗯。”

          “有下家了吗?”

          “还没呢。”

          “我中意你,你要是看得上我,就带两批的确良,一对木箱来娶我。我家就在村口的木麻黄林前面。”

          她说完便跑走了,比以往跑得都快,扬起了一小片土灰。

        他站在原地,楞楞地呆着。他当然看得上她,她是那样美丽又能干的姑娘,谁不中意啊?只怕自己被看不起。

      她回了家,告诉父母。就像普通的肥皂剧,父母严厉反对,可在这里我要写的是他们的爱情,不是中途的波折,所以我只能告诉你们结局,父母最后同意了。

      一九九零年 二月二十二日,天气晴朗。

      他做了十二个木箱,留了一对。卖了五对,换了两批的确良,买了一根木头珠子串的手链,打算送她做礼物,他呆头呆脑的,空有一副好心肠,却让她喜欢得不得了。

        他去了她家,接她回家。

        结婚那天,她穿着借的红色的衣裙套装 ,只施了一点粉黛,画了红唇,在他眼里却美极了。只请了两桌宾客,一桌是她的亲戚,一桌是他的。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草草地,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可虽是简单的决定,却是一辈子的确信。

        婚后的日子很苦,没有钱,没有柴米油盐,他们借住在镇上废弃的粮站里。她告诉他,现在镇上还没发达,等以后一定会发达的,如果好好学个建筑工,以后一定会过上好日子。话说有理,哪来的钱去学?丈夫家没钱,她便拉下脸皮回娘家去借,找亲戚去借,卖掉留了六年的长头发,听了好多流言蜚语,冷嘲热讽,凑了三百五十块,送他到省城去读书。

      走的那天,她紧紧握着他的手,她是打心里不舍得的,可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她刚刚怀上的孩子,必须这么做,没有办法。

      他在省城常写信给她,她上到六年级,认识些字,可字写得不好看,歪七扭八的,她便努力练字,把他的字当做临摹范本。一段时间过后,她已经把丈夫的地址背得滚瓜烂熟了,对了,她写得最好看的是他的名字。

      家里没有油水给胎儿,她便去包子铺当女工。她是那样瘦小,却能在孕期扛起整屉整屉的馒头。有时候,她累得实在不行了,便在热气腾腾的屋子里在一个小角落休息,脱下涤纶帽子,发现自己也散着热气,大滴的汗珠滚落下来,好不心酸。她的心里确实认为值得的,她爱他,她愿意这么做。

      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亦如此,她把人生里最美好的那几年裁剪下来,小心翼翼、心甘情愿地缝进他的生命里,即使冰冷的雨水划过她的发茬,她也只是擦擦罢了,什么都不说。

        这年冬天,孩子降生了。是她一个人找亲戚接生的,是个女孩儿。她是后来才写信告诉他的,他惊讶之余又是懊悔,妻子最重要的时候自己却不在身边。她给女儿取名为虹,她读的书不多,可她知道,虹是美丽的东西,她希望女儿能够一辈子幸福,一辈子都是美丽的女人,不要像她一样受苦。

        有了孩子,花销更大了。她月子刚刚出来,便挑着扁担在寒冬腊月里卖袜子,为了多挣一点儿钱,她染上了风湿,一辈子都没好 。她要等他回来啊,他是她除了孩子以外唯一的希望啊,她爱他,她要好好等他。

        他学成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一岁了。相见的时候,他还是离别时的打扮,只是他长胡子了,有点苍老,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借住的粮站,她已经看不出美人的模样了,她剪去了长发,发了福,皮肤晒黑了,平添了些皱纹,她也才二十呀,却被岁月早早磨平了棱角。他哭了,哭自己的不争气,哭自己没有让她过上好日子。

      “我是不是不美了啊,好生?”她唤为他好生,在家乡,好生是好人的意思。他是她一辈子的好人。

      “嗯。”他答道。

      “你会抛弃我们妻儿吗?你要是真这样,我就上吊了!”她急了,有些恼了。

      “我就喜欢你这模样。”他笑道 。

        日子就这样过着,他去建筑工地暂时当工人,一天十块钱,在九十年代已经是很不错的收入,他总是早出晚归,其实建筑工六点就下班了,可他又去搬水泥,一来二去回来的时间就变成九点了。那年邓丽君的歌声传到不发达的小镇,我只在乎你这首歌是她最喜欢的,她总是唱着这首歌,在晚上氤氲的热气中等他归来,都是贫穷日子里最好的幸福啊。

        后来另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儿。妈妈说,我出生之后,家里的日子就好转起来了。不过姐姐却告诉我的是,我出生的时候生了大病,医生医不好,母亲濒临绝望,想给我买水泥砌墓,穷到连水泥都买不起,她好几天好几夜没有吃饭,男人为了凑齐医药费,偷偷去卖血。她实在没有办法了,她去乞求神灵,她说,神啊,我从来不信你,可我没有办法了,求求你们,让我的孩子好起来啊!求求你们,我真的没有办法了!若是我的孩子好起来了,我一定供奉你们!

      像奇迹一样,在第七天,孩子居然自己退了烧,面色红润。夫妻二人以为是回光返照,泪流满面地搂着孩子一夜,第二天发现孩子睡得正香,大喜过望。

      日子好起来了。他被大老板赏识,做了建筑师,工资翻了不知多少倍,在街上买了一栋房子,搬离了粮站。

      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年少的爱慕,因为有了苦涩岁月的润色,变得格外值得珍重,我爱你,我愿意为了你热爱整个世界。风雨满途,我不会怨你,我就那样一直在你身后。因为我爱你,这是我给你全部的理由,是最好的,也是最肯定的。

        我愿意为你变得臃肿。我愿意为你剪去长发。我愿意为你挣扎在苦痛里。我愿意为你去闻油烟气......

      任何值得拥有的东西,一定是值得等待的。

    她-他-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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