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赤着上半身,站在墙头,双手握着锤子,勾着腰,一下一下,用力的敲击着墙上的砖。顿时灰尘四起,墙体在他的敲击下慢慢松动,一块一块落下去。
那是一面三米多高,二十几米长的围墙,墙的一面是一条拥堵狭窄的小道,每次只能允许一辆车通过。小道有一段很陡的坡,每天骑车的路人都要把刹车捏的紧紧的,车轮和刹车之间摩擦发出刺耳的“滋滋滋”的声音。小道的劲头是嘈杂混乱的城中村,这里住满了各色各样的人。
有附近上班的程序员,他们多是外地的年轻人,不修边幅,每天匆忙的进出各大高耸林立的写字楼,他们被称作白领。
这里也有一大家子挤在一间不足20平米黑暗房间五十多岁的老人们,男的在附近工地干活,女的在写字楼里做保洁。身边常常还有一两个正在上学的孙子或孙女,他们的房间往往放着一张上下铺的床,老式的电视放在床头,杂物很多,黑暗而拥挤。
墙的另一面是一片树林,树木杂乱的长着,高已过墙,好奇的探着脑袋,看着墙这一面的世界。再往树林那边望过去,你会看到一片别墅群,三层高的小洋楼,有着红白相间的墙体,露天的大阳台,豪气的落地窗。这里是富人们的天堂。
我站在房间的窗口,看着他不停的捶打着,从早到晚。前两天来了一群政府模样的人,他们围着墙走了一圈,大声的谈着什么。不久他就来了,带着锤子。铁锤在他的双手间忽上忽下,均匀而有力的砸向他脚前的围墙。
我静静的看着砖体脱落,对着围墙的房间慢慢明亮起来,眼睛滑动到他的那双手,接着我看到了他的手指,那一瞬间,我吓了一跳。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啊,十根手指只有两根大拇指完好,其他八根像被人从中间截断了去,只剩下离手掌三四厘米长度的残指。他就用两根完好的大拇指和八根残指牢牢的握住铁锤的木柄,熟练而有力的分解着围墙。
这时我才仔细的端详起他来,他微微发胖,身材高大,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头发有些花白,下身穿着宽松的工装裤和一双半旧的灰色球鞋。看起来很健康,很精神的样子。
(二)
他的手并不是一出生就是这样,相反年轻的时候他有一双修长白皙而堪称完美的手。它能写出迥劲的字,弹出优美的乐章;它能编织精美的花篮,还能建造出结实的房子。
他是学校里的明星,更是姑娘们的梦想。他英俊而能干,家庭条件却一般。他身着朴素,但这并不消减他的英俊和魅力,相反让他显得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气质。
追求他的人很多,有有钱人家的小姐,也有和他一样普通人家的姑娘,他的抽屉塞满了情书和小零食。但他从未对哪个动过心,他总是将零食分给身边的同学,却将情书还给写信者或收起来放好。他说不管怎样,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人们认为他是冷血动物,不会对任何人动心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他会爱上她。
她并不是小镇的人,因为来小镇上的外公外婆家过暑假,所以来到了他的班级。她长得并不出众,应该说有些平凡,唯一出众的是那双长在鼻尖前的大眼睛。圆溜溜的,像夏天树上结的葡萄,水灵水灵。
她是从上海来的,据说他爹是上海黑帮的一个老大,手下有几百号人。而她作为她爹唯一的孩子从小就如掌上明珠一样被宠爱着,这也造就了她霸道的性格。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便是以她的霸道开始。那天,班主任领着一身白裙的她走进教室,温柔的询问她坐哪里。她用那双大眼睛扫了一遍教室,然后眼睛定格在他的位置,手一指,就那里了!
(三)
“这是梦晨曦,刚从上海转学过来,以后就是咱们班的一员了,让我们欢迎晨曦同学来的到来,大家一同学习。”班主任说道,并谄媚的拍了拍手。
说完离开了教室。她拎着书包走向他,然后大声说道,“同学,这个位置以后就是我的了,麻烦你坐到旁边去。”
“要是我说不呢?”他头都没抬,继续埋在书本里。
“还没有人敢对我说过不,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如果你不想做最后一个那就给我乖乖一边去。”她毫不示弱,眼睛继续盯着他。
她的语气天然有一种震慑力,有富家女的任性,更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他抬起头,眼光从书本里移到她脸上,眼睛上。
那一瞥,便让他忘不了。她的眼睛,像极了一个人。
他温驯的收拾书本坐到了旁边,将头埋在了书本中,更深。
周围的女生见自己的男神被欺负了,对她气恨起来。
从那天起,她便经常找他的茬:故意不带课本,然后抢他的;把笔弄到地上,让他捡起来;假装肚子痛,让他去外面买药。
明知道她是在捉弄自己,他却一反之前对其他女生的冷漠和敬而远之,对她很体贴,总是言听计从,像极了她的奴仆。
他的表现引起了更多人的不满,讨厌她的,和曾经爱慕他的人。人们在背后说他是因为屈服于她的背景,害怕她在上海做黑帮老大的爹。
她并不在意别人的议论,依然我行我素,像个公主。而他却不再是曾经那个高傲的王子,微笑着在人们的众星捧月下极尽表演。他的眼睛离不开她。
再不久,他们在一起了。人们一片哗然,议论着这背景悬殊的一对。在那个年代,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她是来自上海的小姐,而他是来自农民的儿子。纵使他英俊潇洒成绩优秀,在别人眼里,他就是高攀。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些所谓的背景终究是过眼云烟。他不会做一辈子农民,而她不会做一辈子小姐,黑帮老大,是命不属于自己的一群人,他们的命有多少人时刻盯着,警察、敌人,自己的兄弟,稍不留心便没了性命。
( 四)
果不其然,不久后她便消失了,是被她爹的仇人抓走的,一起抓走的还有她那做黑帮老大的爹。
很早前他爹就得罪了另一帮派的人,为了她的安全便把她送到了镇上的外公外婆家,骗她说是避暑。
可没想到的是仇家还是找到了她。她和黑帮的爹被关在破旧废弃的厂房里,每天吃仇人剩下的食物和水,还时不时受到铁链的虐待。他的手下和仇人们打过几架,也寻找过他们的下落,但后来新的老大顶替了他,他们便被人们遗忘了。
不久后他消失了,回来时只剩下仅有两个拇指完整双手。没了其余手指的他学也不上了,一个人背着行李去了深圳。
后来人们听说,是他用自己的手指救了她和她的爹,他们从仇人的囚禁下出来后便离开了上海,好像是去了南方吧。
从工厂逃出来的那天,她看着他鲜血淋漓的双手,恨恨的说,为什么要救我,你知道吗?这将让我背负一辈子的内疚不得安宁。
那眼神,像极了一个人。对,那是他死去的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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