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在有些时候等同于癖。而关于癖,周国平有一段写袁中郎(即袁宏道)的文字写得非常精彩:
他(袁中郎)说过一句极中肯的话:"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若真有所癖,将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钱奴宦贾之事。"有癖之人,哪怕有的是怪癖恶癖,终归还保留着一种自己的真兴趣真热情,比起那班名利俗物来更是一个活人。当然,所谓癖是真正着迷,全心全意,死活不顾。譬如巴尔扎克小说里的于洛男爵,爱女色爱到财产名誉地位性命都可以不要,到头来穷困潦倒,却依然心满意足,这才配称好色,那些只揩油不肯作半点牺牲的偷香窃玉之辈是不够格的。
在金庸的《鹿鼎记》里也写了这么一位痴人——百胜刀王胡逸之。他在当年是武林第一美男子,风流英俊,又有个外号叫“美刀王”。他在书中出现时,不过是一枚乡下农夫,白发苍苍,皮肤黝黑,满脸皱纹。谁能把一个风流倜傥、武功高强的百胜刀王变成这样?难道会是女人吗?
没错,就是女人。
这个女人不寻常啊,能迷倒闯王李自成,也能迷倒吴三桂,更能让这个百胜刀王舍弃了一切:“她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
这个女人把胡逸之迷得神魂颠倒的,便是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
唉,想当年,这百胜刀王,号称武林第一美男子,自也是帅的不要不要的。他也曾在江湖间沧海一声笑: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只因为看到了陈圆圆,便从此退隐江湖,只愿做个屌丝围绕在你身边。情之一字,真是让人难以勘破啊。
陈圆圆有多美,我们没有见过。但她朱唇轻启,唱道:“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却生生地唱进了美刀王的心里。于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不修成情痴终不还。
痴情和胡逸之有一拼的,当属金岳霖。
金岳霖爱慕林徵因,虽然她有是夫之妇,但他仍对林徵因表白了,可是女神权衡再三,拒绝了他。被拒绝的金岳霖尊重了女神的选择,他发乎于情却止乎于礼,终生和她比邻而居,把一个铁杆粉丝的忠诚发挥到了最大限度。
金岳霖和胡逸之还是有区别的。金岳霖把对女神的感情表达了出来,既然不能拥有,那就长伴左右。比邻而居,是退而求其次之举。若能抱得美人归,那必是极好的。但胡逸之,是完全怕亵渎了女神,不以自己是武林第一美男子而主动追求表白心意,更不会用自己的武功而巧取豪夺。他只是想能见到女神,远远地偷偷地看一眼,便心满意足了。他所有的希望就只是能伴在她左右,看到她的人,便是艳阳天。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于月。其实,对情能“痴”到什么程度,大多时并不是因为“受”者有多优秀,而是“施”者能做到多好。毕竟很多时候,爱是一个人的事,与对方无关。
痴情,在某个时候——好吧好吧,我承认,是在我小的时候,认为痴情是一件很伟大的事。而现在的社会,是一个“让世界充满爱”的时期,对于爱情非此即彼,很少有人可以对爱一个人执着。我们对于做一件事情的考量,常常以一种功利的心态追问,付出的到底值不值得。
其实人生本就是一个过程,对待一件事对待一个人,做了自己愿意做的努力,就算得不到自己的预期,只要心甘情愿心满意足,又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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