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若愚
哈尔滨的3月依然很冷,一早一晚还是要带着蓉蓉的围巾,早上越来越不愿意起床,很困很冷也没有喜欢的人。
常常因为喜欢一句诗而喜欢一位诗人,然后在浅浅了解过后,失望的说:原来他是这样的人啊。试想,诗人如果听得见,大概会气的从墓里跳出来大喊:老子让你喜欢了么!
看,我们总是这样,因为看到喜欢的一角就想着拥有全部,其实喜欢的也只不过是那一角。
很久以前的冬天,一个男孩子给我戴上了衣服后面的帽子,就抓着这自以为是的细节喜欢了近十年,也许到后来,也明白喜欢的不过是那个给你戴帽子逗你开心的那个男孩,可是,十年那么长,而我记忆力又那么好,大概就这样了吧。
21岁的某一天半夜十分,一遍一遍放着你唱着歌,原来我的声音控是在你这养成的,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你跑了体育场两圈说看我也很顺眼;骑着自行车从城北到城南只为吃冰激凌;弹着吉他唱着她说;那年暑假的通话记录和短信除了10086全是你,曾经那么长,我以为我不会记得了,却还历历在目,1314天,我从未后悔后,即使,我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反而现在,我明明不喜欢你很久了,却感觉再也喜欢不上别人了,每天耍耍嘴皮子,说着谁谁是我男票,我也不想花痴,我也不想做单身狗,我也不想让他难过,可是,怎么办呢,我也想喜欢别人,皆大欢喜,可是,我没有办法,可能,真的情到深处人孤独吧。
我还是那个我,除了我喜欢的,没有其他理由能在一起的我,所以,我可能依然会自己走很久很久吧。那又怎么样呢,是饭不好吃么,手机不好玩么,爱豆不好看么,反正都自己这么久了,有何必害怕更久一点呢,我只是,突然很难过,这次,你是真的离开我了,这次,我连节日快乐都不敢和你说了,那句谢谢了的陌生感,我再也不敢看第二次,明明说好不在一起也是最亲近的人的人到底还是走远了,只剩下一声短叹。
21岁的某一天没长大的日子总是快乐又无奈的,快乐,我们不曾对生活的奔波而发愁,无奈,我们无法对生活决定的事做出反驳。我们平凡至极,我们束手无策,却依然告诉自己要热爱生活。
最后才明白,长大就是无奈比快乐还要多一点的时候,不仅要告诉自己还要鼓励别人 热爱生活。
21岁的某一天是我又想你。
但马上翻开六级卷
嗯,就这样挺好。
21岁的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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