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醒过来,天色幽暗。房间里没开灯,被窗外的霓虹和各种光线映衬得房间光影斑驳。很安静,非常安静。一个人居住自然没有别人再说话,即使再一头睡下去,睡到明天日上三杆也没人会来敲门,催促起床吃饭去上班。手机屏幕也只剩上熄屏后的时间图标在发出浅浅的光,甚至白得有些刺眼。只不过想睡个午觉,怎么一觉醒来天就黑了?
林岚已经醒了,但是午觉睡了太久导致脑袋昏沉沉的。没电话,没短信,微信里倒是有几个红色未读标识,但都是些早就设置成免打扰的无关疼痒的群消息和公众号推送。她只是看了一眼手机就放在了旁边,眼睛看着天花板和墙上的光影斑驳。想一想,好像已经快有两天没说过话了。没人可以说话,又不习惯自言自语。她挣扎着起床走到窗外,窗外的世界光怪陆离,巨大的LED屏播放着色彩斑斓的精致广告,车流来往不息,鸣笛声尖锐急促。她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三年,闭着眼都能找到路,但是有时候望着窗外,站在天桥,拐过某个街角却会突然觉得很陌生。那种陌生带有一些蔑视的味道,好像在提醒着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和她没关系。这座城市的包容性很强,容得下五湖四海和古今中外。但是她自己也知道这里并不属于她自己。凡是不能留下的地方,都是他乡。
据说人老了就会喜欢回忆,林岚曾经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人怎么可以老活在过去呢?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可以做的事可以冒的险那么多。所以她尚未成年便立下宏愿,要精彩而丰富地过完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时过境迁,她才25岁,显然不太适合说“岁月不饶人”之类的丧气话。但她最近真的开始不由自主地会去回忆。欣喜的,悲伤的。深刻的,模糊的。像是老式的放映电影,一幕一幕,络绎不绝。
不知道是那时候的天气还没那么热,还是那时候年纪还小,足以面对光天化日。不用躲在空调房里也能度过一个又一个夏天。
林岚坐在靠窗的课桌旁,眼睛余光瞟向窗外。坐在前一排的王候正张牙舞爪地讲着时下热门的娱乐新闻,翘着夸张二郎腿一点都不顾及身上穿的裙子的感受。幸亏是人长得漂亮,所以凭添的就是一股英气。若不然,那就是个泼妇。
那时候的娱乐圈还没这么精彩,唱歌的还在唱歌,拍戏的还在拍戏。一件事还够大家津津乐道很久。谢霆锋和张柏芝刚在一起的时候,王侯就失恋了。对象就是谢霆锋,关键是就连分手都是她最后才知道。而且知道的途径显然不是谢霆锋告诉她的,因为她是在娱乐报纸的头版才知道的。
当时那个场景林岚实在是记忆犹新,当时班主任任课历史,正情到深处讲到晚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百姓饿殍遍野,甚至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惨况。忽闻“哇”得一声大哭,全班为之一震。班主任一脸震惊地看着正嚎啕大哭的王侯,显然不太相信自己的课能让人如此动容。
王侯同学突如其来的失恋并没有引起班主任的同情,当他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那一脸的震惊猛然变成了震怒。班主任询问王侯怎么了,这姑娘指着娱乐星周刊上谢霆锋的头条,雨带梨花咽不成声地对班主任说她失恋了。当时我就为她对谢霆锋的真情所打动了,真的是爱疯了,哭傻了。时至今日我想起来都会觉得,这女汉子真特么萌!
班主任对这场恋情无动于衷,还心狠手辣地让王侯请了家长。我也不知道她爸妈知道她的早恋对象是谢霆锋后会作何感想。
事后我问她当时怎么想的,她说:“刚开始不太能接受,后面想想张柏芝也挺好的,就祝福他们吧。”
林岚回道:“好嘛,我的乖乖,我他喵的问你这个了吗?我是问你脑子是怎么瓦特的!”
与王侯同学陷足娱乐圈的遥远爱情不太一样,林岚的憧憬在窗外蓝球场上那像猴儿一样敏捷好动的林岳身上。
每个女生都有过青涩的初恋,情窦初开以至于两眼迷浊,少不更事的时候眼光是很独到的。以至于当王侯知道林岚的心事后,像吞了只苍蝇一样眉头紧蹙,半天说不出话来。盯着满脸娇羞的林岚足足两分钟,活活把林岚的娇羞逼成了焦躁才说道:“他长得很特别,你口味也很特别。”
王侯之所以这么说,因为林岳十七八岁的人长了一米七八才一百十七八斤。尽管那正是抽枝拨芽般长身体的时候,他也显得很瘦弱,似乎所有的营养全吸收进了骨头,用王侯的话讲就是能把紧身衣穿出T恤的感觉,她问我:“比老娘还瘦的男人能给你什么安全感?”
“我看他弱不禁风的,想要保护他”
“你算找个儿子,他算认个妈”
“可是一个姓的不是不能在一起?”
“我们同姓又不是同性别。”
“五百年前是一家”
“照你这么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
“炎帝和黄帝?生物课上不是说同性不能繁衍?”王侯双目圆睁一脸震惊问道。
盛夏的风带着一股股灼热气息扑面而来急驰而过,上课玲和下课玲用同样轰然炸裂的噪声来提醒。课间,有的人三五成群嘻戏打闹,有的人如老僧入定般认真学习,有的人不舍片刻抱着蓝球直奔操场。林岚则喜欢拉着一脸不情愿的王侯躲在林荫一角,看意中人打蓝球。
喜欢和被喜欢是两件不同的事,喜欢是小心翼翼,而被喜欢是洋洋得意。林岳也很配合着林岚的喜欢,在球场上极具表现力到以至于像个戏精。之所以说旁观者清,当局着迷。看看林岚的一脸花痴样和王侯那副冷眼旁观到有点不适的表情就明白了。
年少时的喜欢往往是含蓄而又明显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往往藏不住心事,而又因为八卦的共性守不住秘密。所以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草木皆兵。年轻人脸皮薄,往往说两句就面红耳赤,但谁也不知道那到底是由于害羞,还是因为兴奋。
林岚不知道在窗口站了多久,直到被从窗口灌进来的一丝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才从回忆里缓过神来。原来天气已经变得这么凉了,明明感觉前不久整个城市都还在冒着热气。怎么这变天和人变脸一样快?林岚感到不解但也懒得多想,走到衣柜旁找了一件外套,这个城市的夏季长达半年之久,久别重逢的外套上有股淡淡的陌生的气味,林岚想,也许这就是时光留下的味道。
一声声急促而尖锐的声音透玻璃窗隐约传进耳朵,接着是一簇簇因爆裂而无比灿烂的烟花映入眼帘。那些颜色太过绚丽,像是没有温度一般。对了,这叫“冷焰”。林岚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很吃了一惊,心火焰都可以冷却,人心怎么可能常温?
一想到明天要上班,林岚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长年累月的消磨,林岚已经没有了刚进公司时的那种激情与活跃。见了太多的勾心斗角和阴谋算计,看了太多兵败如山倒,树倒猢狲散。林岚早已经学会了沉默,但是看惯并不代表接受。林岚觉得自己可能永远学不会什么办公室文化,公司就像个在城市中央的原始森林,潜伏着野心和诡异。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的人想方设法地扎根,以不惜一切代价的魄力想要在这座城市留下来,光鲜亮丽地活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面孔,有的青面獠牙,脸上就写满了攻击性,有的八面玲珑天生自带一团和气,还有的与世无性,不涉利功,只是安静地做着自己的工作,他们也是最不起眼的一群人。林岚就是这安静的一群人里面的一个。公司上下几百号人,林岚认不到五分之一,一个原因是人来人去,另一个原因是大部分人时常更换脸上的面具,让林岚觉得很陌生。
“你以后想做什么?”那个时候能问得出最实际又高瞻远瞩的问题就是这个了。当王侯问林岚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脑子里跳出了无数种答案,把什么总统科学家学者文豪都过滤排除了之后,“以后进家大公司,朝九晚五,双休年终奖,升职加薪当领导。”
在林岚王侯她们所在的那个小县城里,除了年久失修的几座古庙外就没有标致性的建筑了,小饭馆能开一条街,街边的下水道常年浮着厚厚一层油,但是高档饭店开一家倒一家,没撑过三个月的。哪个学生要是穿着阿迪耐克来上学,要么是街边的地摊货,要么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家。就是这么一个小县城,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也没出过名人,再小的明星也不会想来这里捞金。没有电影院,也不会开演唱会。这里的生活就像县里唯一的一条河,时常干涸到剩几个小洼,偶尔水涝浑浊不息。那时候的林岚只想离开,越过犬牙交错的绵延大山。觉得远方才是归宿。
当初林岚做出了最切实际的梦,居然一一都实现了。一个几百号人的公司,一年纳税十几个亿。福利待遇也还可以,虽然双休时常泡汤,但至少还有加班费。混了五年,当了组长。带着五个新人,薪资长了500块。虽然不尽如人意,还好也算实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
只不过看到同期进公司的女同事已经成了总经理助理,看到增长速度比自己工资增长速度快一个0的房价。林岚觉得梦想这种东西根本没办法实现,小时候想要全世界,但她的世界只有那么大。长大以后想要一个家,但是她和这个落脚的地方几乎无异于隔着银河。林岚愈发感觉无力,理想中的人生状态显然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会活得这么累?长期得不到答案,林岚觉得自己快有抑郁症的倾向了。
王侯也算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对比起想当社会大哥却去考了公务员的王强,想当学者却去当了精明商人的袁伟,想当明星却做了房产中介的叶向云……林岚和王侯显得更加坚持梦想,从一而终。尽管王候的梦想只是想嫁个像谢霆锋一样的男人。在今天中午收到王侯婚礼邀请的短信的时候,林岚心想,你不是要嫁给谢霆锋吗?标准现在降得这么低。林岚仔细想想,和王侯差不多有两三年没有联系了。
某个时间某个点,心绪突然被触动。于是那些欲说还休便成了历历在目。好像一切都还是昨天,再一眨眼又像过了一个世纪。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是时间的经历者,还是被时间所遗弃的人。
林岚觉得学校里最美好的季节是九月,因为酷暑已消,清风带着满院的桂花香四处乱跑。时不时迎面扑来,偶尔挤过窗户萦绕在发梢。午间小憩时它像个调皮又天真的精灵,拂在脸上,拂在发梢,轻轻唤醒自己。时隔多年,林岚已经很久没闻过那么香的桂花了。
那时候的时光好像总是很漫长,时间优哉游哉地像个步履瞒珊的老人。
林岚嘲笑王侯睡觉的样子很多年,凌乱的头发覆盖着整张脸,睡到深情时嘴角流着一丝亮晶晶的口水。每次从睡梦中惊醒,总会顶着一头乱发满眼迷离地往周围看上两分钟,不然根本回不过神来。这两分钟的时间她需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就像电脑重启时读取数据。林岚对王侯的这个个样子记得尤其深刻,得没心没肺到什么样子的人才能睡得这么香甜?
林岚和王侯是什么时候建立起的友谊?关于这个她们都不记得了。彼此的一切太过于熟悉,就像那些生来就腰缠万贯的人不在乎钱一样,林岚和王侯的友谊仿佛是天生了,不用去维护,不用顾虑。像是一体两用,又像两体一心。恰如其分,一切都刚刚好。
“林岳下周生日,我要送什么给他?”
“动漫屋最近到了美少女战士的手办,我看了好久了。”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代表月亮消灭你?”
“那要不送个时钟,希望他珍惜一分一秒?”
“那你觉不觉得还需要写副挽联?”
“……”
王侯一般都给不了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但每次林岚还是喜欢问她,然后再鄙视她。
阳光覆盖在脸上,九月柔和的光线有和温暖不灼人的舒适感。林阴斑驳,树影婆娑。清风叙来的时候是最惬意的。未来还很遥远,关系最亲密的人就在身边。理想中的以后还不会有硝烟弥漫和尔虞我诈,此时此刻蔚蓝的天空是她们的,清新的空气,满院的桂花,耳边的欢声和笑语都是她们的。所以一切代表着美好的词都映衬在她们微笑的脸庞上,这种友谊在不知不觉中扎根成了天长地久。年纪小的时候总是羞于表达的,但是天性爱承诺。所以林岚答应过王侯,等她结婚的时候,新郎不来,她这个伴娘也会来。
时间过长的午睡让林岚觉得饥肠辘辘,她走进厨房,准备给自己做个晚饭。可是翻遍了整个冰箱只有为夏天准备的雪糕冰棍和碳酸饮料,还有两三瓶口味各异的老干妈和豆腐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吃的东西。由于长期工作忙的原因,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度过的,一个人疲惫时是绝对不想做饭的。林岚这几年吃遍了几乎所有的外卖,对大部分的快餐店都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和评价。她并没有囤粮的习惯,要不是公司领导班子换底,进行人员结构调整。林岚也不至于赋闲在家。林岚轻轻叹了口气关上了冰箱门,冰箱的凉气扑到脸上,吸到了呼吸道里,林岚打了个寒噤。
等待的感觉是很难受的,林岚并不知道这次公司的变动会对自己造成什么结果。她没有裙带关系也没什么存在感,公司的每场庆功会都不是为她而开,下达任何大项目也轮不到她负责,在激流暗涌中的这几年,林岚渐渐磨灭掉了自己所有的野心和欲望。她也终于清楚地认识到职场的残酷,以及自己并不适合职场斡旋的事实。
有时候林岚会不自觉地冒出个想法,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外表的光鲜亮丽能在人前掩饰自己的身心俱疲,但是在夜深人静时,那种无力感席卷全身,着实让林岚苦不堪言。
职场上的拉帮结派更非林岚所长,在这方面她简直是木讷,根本看不清楚公司的风向。没有存在感到没有任何人想拉拢她的地步。
置身人声鼎沸中的孤独,在人来人往中孑然一身。长期压抑在心中的烦躁让林岚的性情大变,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对絮絮叨叨的父母甚至不厌其烦。林岚抬头看天和俯瞰这城市的车来人往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渺小得像只蚂蚁,而这种感觉的来源就是孤独和无助。
活了二十多年,想想看最好的岁月还是在校园里啊!
那时候的世界很小,天大的事情都逃不过方圆百里。少女的那点小心思,同学间的情谊和磨擦就是构成自己小小世界的全部。
王侯实在是个当朋友的绝佳对象,要不是她是个想嫁给谢霆锋那样的男人的女人,林岚都想把自己委身于她。年纪小的时候看什么都是浅薄的,浅薄且长远。就想林岚捻起林候的头发,就以为自己能看遍她的长发短发,束发和披头散发,也能看到她的青丝成白发。
竟然如此容易就形同陌路,不知道该说这些友情太脆弱,还是林岚她自己太小肚鸡肠。
林岚本来是想拉着林侯给自己助阵的,可事实证明女孩子脸皮还是比较薄,最后变成了王侯替林岚去送林岳的生日礼物,并且表白。而林岚则像只躲在暗处的猫,充满了警觉,好奇以及期待。
林岚先是看见林岳接过礼物时,脸上绽开了一朵花,仿佛是九月不躁的风,不灼的光。美好到这世界停在这一刻最好。
突然风卷起了灰尘,云遮挡了阳光。树梢被风撩拔得沙沙乱响。林岚听见王侯对林岳说了礼物是代林岚送的,白也是替林岚表的之后。林岳那个极具戏剧张力的表情,吃惊?愤怒?还有些溢于言表的难过。
“啪”得一声,那盒精致的巧克力以一个抛物线葬身于墙角。林岚心想,这盒巧克力让老娘省了一个月,你说扔就给扔了,浪费不可耻?五美四德没学过?
当林岳用力地摇晃王侯的肩膀并且发出马景涛式的咆哮的时候,林岚还在犹豫要不要冲出去助王侯一臂之力,从一个故事的中心主角之事突然成了一个局外人,林岚觉得自己像在拍一出戏。自己则成了挡在男女主角之间令人生厌的女二号。
“我根本就不喜欢她,我一直喜欢的都是你。从小就喜欢,一直都喜欢,你难道不知道吗!”原来如此,那些林岳跟她和王侯擦身走过时的笑,球场上卖力的耍帅装酷都和林岚她自己并没有半毛钱关系,自己是和可笑的配角,出尽洋相。做着主角的梦,最终成了一个笑话。
“啪!”又是一声清脆的响声。王侯显然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这一巴掌打得又准又狠。完了配上一句“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你”。林岚竟会觉得王侯此刻酷毙了,那一巴掌下去真解气……但是为什么会这么难过,难过到泪腺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泪水像坏掉的水龙头一样,止都止不住。
从小老师有有教,细节决定成败,有时候一些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影响故意将来的发展。王侯看到林岚时,林岚正坐在教室里,四目相对,林岚眼里尚还残留着一丝泪痕,却多了几分怨愤。王侯眼里也充满了落漠,以及欲说还休的愧疚。相对无言,像是隔着银河,像是隔着山海,像是再无一丝温情可以联络。
林岚离开这座小城的时候下着小雨,群山雾绕。车窗上满是水雾,雨水打出一条条不规则的纹路。林岚手里拿着显然着一条短信的手机,发呆良入。号码没备注,数字却很熟悉。林岚没有回短信,只是呆呆地望着看不清的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在一片雨雾朦胧中驶向未知的远方。
“一路顺风,等你回来”手机屏幕突兀地亮着。
五年的时间换了四个手机,林岚总是想尽办法留下那些短信,虽然从来没有回过,尽管都是些烂俗的节日祝福短信。但是林岚很喜欢有人挂念着的感觉。从那熟悉的称呼到中间偶尔的错别字,都看得出来这不是群发或转发,微信已经普及好几年了,短信已经沦为验证码的专属了。这定期而至的短信则成了林岚为数不多的期待。之所以不回短信,倒不是因为余恨未消,实则是时日愈久愈觉得无颜以对。王侯可能还留着对林岚的愧疚,林岚则是演变成了对自己是非不辩刻薄无理的憎恨。
林岚从手机里找到了王侯发来的短信:
岚,我下个月要结婚了。知道你忙,本来不想打扰你的。可还是忍不住想要跟你说,最近老是想起你,想起在学校的那些日子。你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不要生病,按时吃饭。保重!
这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语句都不顺。林岚不禁笑到。看我怎么回你:
王侯同志,挑伴娘服请挑个大码。另外,请做好让我蹭饭的准备,我不确定我回去就能找到工作。最后,等我回来!
网友评论
最后林侯的那个落寞与愧疚的表情写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