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道德经》4-29|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道德经》4-29|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作者: JIE制 | 来源:发表于2023-05-22 00:05 被阅读0次

    七八前和峰哥一起出差。开完会奔赴下一个城市,距离倒远不近,拿书出来显得矫情,拿电脑时间又有点短,索性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傍晚时分,晃荡的高铁,不算拥挤的车厢,我们聊的话题就有点偏。

    峰哥在我眼里是妥妥的人生赢家,从八卦的角度聊过之后发现他也真的是,如假包换。

    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因为写得一手好程序,在校外接点程序设计的活儿,不仅把自己的学费生活费张罗了,还有盈余补贴家用,耍女朋友。还没毕业就被邝爸相中过来一起写程序,自此早早实现财务自由。

    这样顺风顺水到可怕的人生赢家,通常会有两条路径。要么因为过早财务自由,走上追寻意义的路径,开始各种花式作,尝试各种人生可能(纯粹陈述事实,并无任何倾向。);要么因为财务自由陷入人生虚无,找不到人生的意义,开始追求穷奢极欲,疯狂刺激(可以自行脑补)。

    峰哥两者都不是,早早财务自由的他,不戴表不玩串儿不离婚不外遇,一生只做一件事,一生只有一份工作,老婆是原配且如初。除了住豪宅,开40W的F150不care,穿100块的UR格子衫很开心,每天早九晚五出差开会,比搬砖人还认真。

    这样的人生样本,别说财务自由,没有财务自由的我们都难以做到,只让人深深疑惑。于是我把这个问题直接抛给了峰哥。

    峰哥倒也没含糊,用他一贯的直接又直白回答了我。他从没只为钱做事,但从没缺过钱(这话听起来就很找打),只有在不只是为了钱而做事的时候,钱就会自己找上门来。

    这话换个人可能比较鸡汤,但峰哥就是这样做的。

    话已说完了,这就是事实。上一次听到这么笃定的讲这件事是巴菲特,他说他不过是和喜欢的人一起工作,一生只做一件事。

    只是为了钱,钱不会属于你,你的动作也会因此变形,会遭遇诱惑,会失去初心。只有只是为了热爱而工作,把自己喜欢热爱的事情做到最好,钱会自然而来。道理浅显,但并不易操作。

    在老子这里是,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知易行难,明明是最简单的事情,却是最难。


    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注解】
    想把天下治理好,却使用强硬的手段,我认为这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天下可以看作是一种神圣的“物”,不能够使用强制的手段去改变它。如果企图强行改变它,必然会失败;如果企图强行控制它,必然会失去。因此圣人从不妄自作为,也就不会轻易失败;统治者从不强行控制或者把持着什么,也因此不会失去什么。

    天下万物,有的会向前运行,有的会向后倒退;有的行动缓慢,有的行动急进;有的强壮,有的羸弱;有的安然生存,有的濒临危险。因此,圣人一定要摆脱“走极端”“奢侈”“过度”等思维和行为习惯。

    也就是说,治理天下不能按照一己私欲一意孤行,更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为所欲为。天下万物千姿百态,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更不能制定严酷的法令,这些都是“有为”,是不对的,最终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最正确的治国之道是“无为”,是顺其自然。无为则一切都会按照“道”运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道德经》4-29|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lmgmd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