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篇文,如果要写一篇对文章的分析,认认真真那种,我觉得需要琢磨很久,一字一句,一段一段仔细推敲,琢磨每一个字的用法,思考每一句话对故事情节的发展都起了什么样子的作用。
奈何时间仓促,只能粗浅地先发表自己一点拙见。
这一段是让我觉得很描写得很好的地方:
我不讨厌鸽⼦,讨厌的是鸽哨。那种陈旧的变成昏黄⾊的明晃晃的声音,⼀圈⼀圈地绕着我脑袋转,越转越快,越转越紧,像紧箍咒直往我脑仁里扎。
神经衰弱也像紧箍咒,转着圈⼦勒紧我的头。它们有相似的频率和振幅,听见鸽哨我立马感到神经衰弱加重了,头疼得想撞墙。如果我是⼀只鸽⼦,不幸跟它们⼀起转圈飞,我肯定要疯掉。
为什么好?
因为写得非常传神,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特的语言,将自己讨厌鸽哨的感情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了出来。
看完这句话,鸽哨的声音仿佛出现在了耳边。
“那种陈旧的变成昏黄⾊的明晃晃的声音”,好家伙,声音都有了颜色,但是注意,这颜色并不让人喜欢,它有点让人厌烦,它是昏黄色的,这种颜色并不会让人感到喜悦与开心。
“⼀圈⼀圈地绕着我脑袋转,越转越快,越转越紧,像紧箍咒直往我脑仁里扎。” 非常形象了,一个让人不愉快的噪音,围着自己脑袋转,而且它还没打算远离,它就像紧箍咒一样,把“我”给箍了,它往“我”脑仁里“扎”,这个“扎”给人一种犀利且无孔不入的感觉。
读完这两句,完全可以体会到作者对鸽哨的这种讨厌,读者的共鸣来了!
文中类似的描写手法有许多,看完了,只觉得可悲复可叹,作者笔下虽是小人物,可这些小人物却都个个有血有肉。
《如果大雪封门》这是文章的标题,一个南方人来北京,只是为了看一场大雪。
封门的大雪,可以掩盖这世界上所有的肮脏与不堪。
结尾是“我”同住的伙伴提着鸽子又回来了,就这么结束了,意犹未尽,回味悠长,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行健和米箩他们为了讨好一个女人,满足自己的私欲,杀死了慧聪在北京的立身之本“鸽子”。
慧聪很单纯,也很相信“我”这个朋友,但是不知道当慧聪看见行健和米箩提着自己心心念念要保护的鸽子尸体时,会是如何地心碎?而“我”又是如何地愤怒?
慧聪单纯善良,期望看到一场封门大雪,然而又害怕寒冷,为了冬日里的温暖,离开了原来安全的居所,落入了一个“陷阱”。
大雪封门不可怕,可怕的是有的人表面上是你的朋友,而背地里却干着伤害你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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