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女子用它来修饰肤色,和现在的腮红类似。
自它产生到普及,便得到了无数女人的喜爱,虽然每个地域叫法不同,但是用法基本无异。
那么胭脂这个词是怎么产生的呢?这要从匈奴说起。
汉朝时期,中国北方草原一直由匈奴,东胡和西域等人占据,在匈奴国统治的范围内有一座山叫做焉支山(祁连山一条山脉,位于河西走廊地区),那里出产一种红蓝花,它的汁液能够调制出红色,用在女子脸上,刚好调节气色,遮盖因草原风吹日晒而给皮肤带来的损伤。又因为在平常的日子里,这种化妆品是单于夫人阏氏的专用,因此起名为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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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伴随着来往的商人和士兵,胭脂这个词也从匈奴传到了中原。与它有关的典故,还涉及了汉武帝时期一元大将:霍去病。
公元前133年开始,汉武帝刘彻便对匈奴展开了一轮轮战略反攻,公元前129年,在得到了北方胜利后,终于拍出霍去病,卫青,李广三位大将向匈奴的西北方进攻。最后霍去病横扫河西地区,不仅活捉单于叔叔,而且追着匈奴贤王一直到狼居胥山,收复回祁连山以北的平原地区,其中自然包括焉支山。
很长一段时间,匈奴妇女反复吟唱“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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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霍去病卫青这两位长胜将军不同,在与匈奴的几十年交战中,李广败多胜少,但是纵观他的一声,却是与前两位一样惊人敬佩。
根据《史记》李将军列传中记载,李广早年就显现出勇武和智谋,深受汉景帝的赏识,到了汉武帝登基,理所当然作为将领参与了和匈奴的多次战争。
公元前129年,是个很有意义的时间,因为在此之前的汉朝虽然于东方和南方多次和少数民族政权恶战,但是在面对北方与西方的匈奴一直是“小战不断,大战不见”的状态。在这一年起,汉朝开始了战略反攻,派出李广,卫青,公孙敖,公孙贺出击汉匈北方交界。但是第一场战争不太顺利,李广代领的这路军人被打败,李广也被俘虏。因为匈奴人害怕犯人逃跑,于是就用锁链将李广拉于两马之间。不料佯装昏迷的李广突然越起,抢走了身边一个小士兵的马逃走了。因为这个原因,匈奴人称呼他为飞将军。
按照当初汉人的制度,随军出征获胜是义务,失败却没有这个权利,因此纵然李广逃回了中原,依然被判死刑,后来还是交了赎金贬为平民才得或生。这和匈奴对李广的敬畏倒是形成了艺术性(可笑的)对比,匈奴多次悬赏活捉李广,并且在他镇守边境时敬而远之十多年没有犯乱。这个制度加上李广的案例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不少叛军,比如李陵。
高估自己的敌人,低估自己的队友。这是很多当权者无法跳出的规律。
之所以说李广令人敬佩,飞将军倒是在其次,原因在于他后半生中两次巨大转折,这转折是每个人面对岔路时都有权利选择的,答案不同,结果不同。
转折一在于,李广成为平民后,本可以种豆南山下过完一辈子。但是在公元前119年大汉追击匈奴于漠北的这场战争中,他又参加了。不能保证必胜,失败则是死罪,李广却还是愿意出征,所以说是转折。
转折二在于,李广年事已高,当案里又有被俘虏过这种不良记录,所以一同的将军一方面保护他,一方面也是种轻视,总之不让他上前线。这种情况还是挺令人心酸的,就好像建国后没仗大的将军,就好像退役后没比赛打的选手,别人记住你的光辉敬重你也就罢了,可是将你当做无用的人着实生不如死。再后来,李广自己迷路了,没参战,羞愧自杀。
再没有一种精神能高过“永远不放弃自己”了,也再没有一种悲哀能强过“死前对自己失望透顶”。
好在揭开迷惑当局者的烟雾,还有崇敬他的后人,就好比诗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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