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小学毕业时,我幸运地考入了地区最好的重点中学。开学第一天,一个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戴眼镜的女孩子便引起了我的注意。她落落大方地告诉我自己叫丽芳。
丽芳长得清秀脱俗,成绩也很好,校运会上是百米冠军,说起话来伶牙利齿。只是鼻梁上那副厚厚的眼镜时不时引起大家的好奇心。后来得知,由于她太喜欢看书,长时间沉迷其间,所以视力下降得很快。小学毕业就已经戴上了六百度的眼镜了。
彼时她已经看完了四大名著,而我这个农村出身的土鳖,除了包食品的破报纸和从父亲那里搜罗来的章回小说、民间故事,还不曾见识过高大上的名著。所以,那时别提对丽芳有多羡慕甚至是崇拜了。
是的,那的确是崇拜。就像电影《中国合伙人》中成东青崇拜孟晓骏一样,丽芳在我的眼里是完美的,就连她那副常常被同学们笑话的厚眼镜,在我看来也为她的形象加了分,使得她看上去极富书卷气,显得气质非凡。我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我也戴一副眼镜,可能也会好看些吧?
入校体检时,我的视力是没有丝毫问题的。如果放在如今,我可能会乐不可支。但那时心里却很发愁,心想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变成近视眼,戴上梦寐以求的眼镜呢?想着丽芳的近视之路,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在课余时间里,我跟着她,屁颠屁颠地出没于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看各种杂志、报纸,并借来厚厚的名著。课间看,语文课也偷偷看,晚上熄灯后还去厕所看。我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快点成为近视眼。
这样疯狂地看书之余,我还时时不忘检查一下视力,结果却总是失望:视力仍然很好。看样子该来点狠招了。于是在节假日里,我常半躺在床上看书。晚上宿舍熄灯后,就打着手电在被子里看。终于,在初二下学期,我发现自己看黑板有些模糊了。于是去眼镜店验了光,佩了副一百度的近视镜。当戴上它的那一刻,心里充满了欣喜。想着自己看上去终于有了一点点气质了。
目标实现了,读书的习惯也顺带养成了。在每一个春风沉醉的傍晚和秋叶飘零的黄昏,我依然跟在丽芳的屁股后面,一边看书一边把地上的蒲公英或是银杏叶夹进书里,做成一个个别具一格的书签。我们虽然看了一本又一本大部头,但却只知道好看,却不知道具体好在哪里。正所谓“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尽管如此,大量阅读的好处还是显现出来了,我们的作文常常被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拿来作范文。我也在那时确立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做一个一生与文字打交道的人。
步入社会后,不止一次听到别人问我:“你的眼睛很大很漂亮的,为什么偏偏要戴副眼镜呢?”每每此时,我就忍住后悔,故作幽默地说:“因为我要用它来掩盖我的无知啊”。
如今想来,每个人的青春期来临之际,都会有令自己万分崇拜的人物出现。我们或远或近地观察他、模仿他,心里想着要成为像他那样的人。殊不知,东施效颦的结果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我失去了好视力,却也因为那段动机不纯的读书岁月,养成了一个受益终生的好习惯:阅读。我很少会感到寂寞,也懂得享受孤独。因为只要有一卷在手,随时都可以跟世上无数伟大的灵魂对话,随时都能穿越到一个精彩绝伦的世界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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