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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早已遗忘,有些事情可以纪念,时间像个携带着晨光的空洞,欣喜的人不知所措,迷茫的人堕入深渊。
我不太想去记起那些不值得惦记人和事,但在他的身上所观察到的人性,会在我心里打上一道深深的烙印。
锦何,一个渣男,我的朋友。
16年9月告别北方旅途回到了南方家乡,再次见到了儿时的玩伴同时也是校友——我是后来才知道这点的,久别重逢之后稍续前年,觉察到了时间不顾一切的向前冲,一路卷席的狂浪卷走了从前,也卷走了当年的锦何。
人民广场天桥上,我们背靠在栅栏上,抬头仰望。时不时的晚风呼啸而过,散发出城市颓靡的气味,无法预料的自由自在,欣喜中却几乎要窒息。
真想大病一场,如果是不治之症最好不过,这样我便可以颠覆的再度思考人生与未来。他撩起长发微笑着,唇角倾斜,眼神还是从前那般干净,细水流淌是从前眼瞳里放射出的光。
我无谓的听着,没有办法和他继续说下去 。在他的提议下去了酒吧。
A+酒吧,声色犬马,五彩缤纷的各色人群犹如潮水,我挣扎着浮出水面。
淑离,上台去,展示你的舞姿吧。
我只是苦笑,闪烁不定的灯光萦绕身旁,我不会跳,遗忘了动作和节拍,从来没有在脑海里存在过一般。就像犯烟瘾的人时长忘记带火和烟,擅长冒险的人也常常一去不回。
透过模糊的人群,看到他缓缓走去,之后便在一群着装光鲜亮丽的女子中落座,可能他们从来就没认识吧,也可能都是常客熟的不能熟悉了。锦何,我感觉他是透明的,我看到的不是真挚的问候和情意,只有肮脏和性欲充斥眼底。
吸烟如此,爱情也如此,穿衣吃饭更是如此,呵。锦何一如既往的态度。
有什么大不了,怀上了就吃药,再怀上就打掉,谁没个悲苦人生。依稀记得两年前的锦何如是说。
看上的女子,从看到上,从来没能超过一个星期,最小,不过十六岁。
我有时真的很恨他,非常。往往愤恨的念头又被圈禁,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权利,他大概是喜欢黑暗吧。
你去死吧,王八蛋。我狠狠的骂着,啤酒瓶碎成了渣片,流了一地的白色泡沫,我不顾,拾起渣片朝着锦何摔去,带着鲜红的颜色,是我的手指划出了血。他只是转过身,埋下头不作一声。老板,结账。
淑离,你喝多了,我知道你酒量不行,歇会儿吧。锦何蹲在我身旁,看着周边嘲笑的人群,行色匆匆,脸色苍白。
在她人的回忆里,充当杀手,谋杀少女的梦,他是个恶人。
一觉醒来之后,他已经走了。许久之后,每次想起和锦何一起度过世间和难以忘怀的相遇,首先控制我脑海的,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云,那一瞬间我只感觉到催眠般的眩晕,脑海里依稀浮现出他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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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趟图书馆,看着风把大把的秋叶吹散在空气里,无法承重的,便飘落在了我的窗前。阳光透过窗打在了秋叶身上,我用手指拈起了它们,是清香的秋风味道,仿佛还有一滴露水沿着手掌的皮肤纹理在渗透。 从前一直以为自己守着的是秋日的明净,后来才察觉到守候其实一直是孤独。
听说,丑陋要把它表现出来,美好的事物要隐藏。哪天被逼的无路可退,还能发现身后的深坑里还有光亮存在。这是锦何灌输给我的思想,我如同一个空瓶,想要抵抗,无奈瓶口狭隘禁不住冲击。
有时候我想我和他是一个季节里两种飘散的落叶,他逆风而行,脱离了空间平行,挤压进了阴暗的裂缝里,是粘稠的泥土。
一次偶然的契机,接到他的来电,是在深夜。
他在酒吧喝醉,闹了事,被警察拘留。我匆忙起身,在的士车上看到窗上的一滴滴雨水缓缓滑过,留下来时的轨痕,那一刻我在想,就算记得来时的路不忘初心,可终究现世难改,该走的都会走,能来的竟也有时会拒绝,是一种决绝。
做了笔录。说是邻台而坐的人,都喝的几乎神志不清,那男子是因为失恋。锦何拎着酒瓶晃荡着走向男子身旁,喝着酒,放肆的嘲笑着,刺耳的打碟声音仿佛减弱了音波。 男子不堪锦何的哂笑,一把酒瓶朝他头上砸去,两人就再舞台之下众人眼里来回厮打,喧嚣杂闹,被一地的碎渣掩埋。
为什么? 我无法理解。
没有为什么。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一个无趣而乏味的人,不愿意作出需要付出太多代价的事情,仅此而已。
我不懂。
不需要懂。 锦何微笑着。
属于我和他的青春年少的记忆,那些友情和情谊交织的过去,恍惚间变得模糊不清。
戏剧既然已经到了将要落幕的时刻,再不起身收拾衣服离开,便会显得勉强。垫付了医药费,走出了诊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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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那么一个组织,对抗渣男如同对抗瘟疫,口诛笔伐,过街喊打,在这样一种浪潮下诞生不少名人,臭名昭著的名人,不出意外,其中就有锦何。
后来他从大学退学,据说是因为名声太臭,抵抗力已经被逼到极限。收拾了床铺,整理了着装,在一个没有人关注的夜里,悄然离开。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 。
我最终还是见到了他,在医院重症监护所。
我推开他所在病房的房门,看到他的姿态, 我禁不住的震颤。
他看上去人特别的浑浊,很肮脏,好像身体里面充斥着满是海洛因和大麻的毒,流毒贯穿全身仿佛能透视出器官内部的恶性循环。更无法接受的是,他的脸——千疮百孔,面目全非。
他依然毫无顾忌,轻松仿佛还是笼罩着他的脸,在暗淡的光线之下,憔悴的令人心疼。
回想从前,往事铺天盖地的袭来几乎要把我淹没。锦何说,实话,我也没想过我会成了这个样子,我只是不想自己受伤害,只有这样,我才能保护自己。
相处了四年的她不顾一切离我而去,投赴了富家子弟的深渊。自那之后我屡做噩梦,她总是出现在我梦里,那么清晰,我喊她,她听不到, 我奔赴于她,四肢却被捆绑一般无法动弹。那一瞬间,我终于发现,无论有多深爱的人,一旦变成了曾经,便早已经消失在梦想里。
后来选择抛弃一切,抉择向自由奔去。厌恶白天,喜欢黑夜,流窜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点燃每包寂寞的烟,爱上了旅馆,不再回家,她人身体里流出的鲜血早已经熟视无睹,久而久之竟还以为它不再是红色,暗黑的颜色怖满的,不会是负罪。我到底不是从前那个人了,四年前的她眉眼如初,四年后的我,呵,面目全非。
锦何说完,冷笑了一声。
锦何,他如同所有迷失在迷宫里的人一样,以同样的方式,在不同的地点消失,横冲直撞的寻找出口,却突然布满一身伤痕。
所谓四年,是一种情绪和妄想的苦,要远比相见来的心慈广博,曾是沉沦过的,感知过的,都已经消散在世间的尘埃里被雨水润湿双眼,没有抒情的余地,只有观望的眼光,旁观她人,旁观四年,也旁观自己。
锦何如同那一场梦,在我的三观梦境里颠覆来去,有些事情我早已遗忘,有些事情也不忍抹去,进退两难,不能自己。
我想,真正要做的严肃事情,是遗忘,是告别,是这样吧。
锦何,一个渣男,我过去的朋友。
锦何,我的一个渣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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