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一件小事,你可能会耿耿于怀一整天,其实,没人会记得你犯得那个小错误。而你自己却因为这件事,坏了一天的好心情。
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现象,我们会过分看重自己出丑、尴尬的场景,以为别人会一直记得,其实记住这件事的只有你自己。是你不断地给自己暗示,不断地提醒自己有这样一件事,才让你有种别人也记得这件事的错觉。
而其实这件事在别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或许早就忘掉了。
阿林,我的室友,平时学习很刻苦的一个人,可就是有些心理素质不好,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前两天的口语考试,她一紧张,我们重来了三次,其实很小的事,做为日常生活中的小插曲,我早就忽略了。
而她在今天早上还向我道歉,我一头雾水,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说,这事我早忘了,不用放在心上的。
想着这几天看她总是不对劲,原来是因为这件事啊!
看着她这样,我想起,自己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整整忧心了一年的时间。
高中时,室友Z过生日,别的室友都给她送了一份礼物,而我却在那个重要的日子,把茬事
给忘了。当她们把礼物都给Z时,我一脸尴尬地说,生日快乐,礼物我忘记准备了,明天补给你吧!
“不用,心意到了就好。都室友这么久了,礼物不礼物的不重要。来,我们一起吃蛋糕吧!”
那个蛋糕的味道,我永远都不会忘,那是那么多年来我吃得最慢的一块蛋糕,那里还有我对Z同学的一份愧疚。仅管她说不需要我的礼物,可是,室友生日这样的大事,忘记总归不好。
那件事,我藏在心里整整一年,在第二年,她的生日又到的时候,我把准备了很久的礼物奉上。那件压于心底一年的事,也终于开始慢慢消散。
我已不记得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我把这件事记了一年之久,每次见到室友Z时,总觉得满心愧疚。可后来她问我,有这件事吗,我记得你好像也给我送过礼物吧!
原来,她早就忘记了。
是啊,很多情况,大抵都如此,那件让你心力交瘁的事,于他人言不过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正如有一句话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部电影,你是你电影中的主角,可是你在别人的电影中,就只是一个配角、跑龙套的,甚至你演的那一部分可能已经被剪掉了。
你以为他会记住的事,其实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所以啊,别在自己的世界演戏,你没那么多的观众,没人会在意你的表演如何。
只是这里的做自己,真实的自己,不是说话不留情面,一味的以自己我为中心,而是真正地看清自己的位置。我们都只是普通人,不妄自菲薄,也不过分的看重自己,这样才能找到最舒适的生活。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那些活出自我的人,臂如陆小曼,得不到想要的爱情,便与君长谈,说出想法,后与才子徐志摩相知相守。虽是后人对她褒贬不一,但她的真性情,在那个灰色的民国时代里无疑是最鲜艳的颜色。
又譬如张爱玲,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却依然爱地义无反顾,一生追逐,一生漂泊,我们亦无法评价她的是与非。可是我相信,她也是一个有脾气与禀性的女子,不然便不会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也不有那一段倾城之恋。
民国文人之风,大多如此,不顾世俗的眼光与偏见,不怕小人的蜚短流长,只做心中那个坦坦荡荡的君子。他们没有考虑过多,不把世人当做自己的观众,所以他们活得潇洒自在,不拘小节。
这样的人生该是多么的快活肆意,令人向往。
而我们,明明没有那么大的名气,却还想着,周围的朋友、同学肯定会记着自己的某件做错的事,醒醒吧,别做梦了,你还没有那么知名,值得大家把你做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纵使是明星,十八线开外,会有多少人知道呢,哪怕是那些大牌明星,也是需要热点新闻才能博得观众的眼球。
所以啊,清醒吧,你的世界里,观众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自己,除了你自己以外,你无需讨好任何人;除了你自己之外,你无需表演给任何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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