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探:十六颗牙
一个爱炫齿的文痴,用一口牙吃出人生酸苦甘甜。
星探宣言:
笔落字成闻人事,依栏尽听风雨声。
二师兄热爱文学。
他从小是有个文学梦的,但大学却是让这个梦出现裂痕的地方。
那所大学是文学的荒漠。
是的,一个和文学、艺术毫无瓜葛,连个中文系都没有的工科大学,不是荒漠难道还是天堂吗?
上的是被调剂的大学,是荒漠又能怎么办,他只能搁置了心爱的文学,一心一意地看电影、睡懒觉和假装学英语。然后毕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二师兄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蒙牛乳业,从武汉实习了三个月,然后到北京面试,最后去了东北工作,后来跳槽到别的公司。他在黑龙江,辽宁,山西,福建,北京等地停留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兜兜转转近十年,始终毫无归宿感。
他辗转在各个城市里奋斗在销售事业上,走南闯北间,以为自己是早已放弃文学了。
那个考上大学之后的男孩,后来怎样了?在和二师兄采访中,我无意看到了他QQ日志中纪录的一个事情。经过和他细致了解,我看到了故事的全貌,了解了他是怎样把文字和工作糅合到一起的。
那是2011年的11月末,北方已凉,二师兄接了个电话。
那时,他还在太原的某个旅馆里刚甩下行李准备约客户,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被电话里领导的一句“有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和你见面谈”召唤到了石家庄。
做销售的人行动力很强,他从太原接电话到坐在石家庄办公室,不过只用了三小时。
“怎么样,近来工作顺心吗?”
“还好啊,事情多。”
二师兄放下水杯,随意地回答。
他其实细细看了对面领导好几眼,领导一幅欲言又止的模样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刘军究竟是有什么事那么匆忙的找自己?
“小高啊,我吧,打算辞职。”
刘军把烟往桌上一搁,终于是把话题转到正事上。二师兄和他细谈了两小时,才摸出一些思绪来。
刘军是同在三棵树漆工作的、管理晋蒙冀大区的领导,33岁。和别的年龄接近或超过30岁的人一样,他实在不愿意再继续打工,创业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即便他今年在三棵树一直保持全国销售冠军的荣誉,明年公司也明确要他做华北华东11省的销售中心总监,也不能提高他继续打工的积极性。
对于创业,他有三个选择:下策,自己做一个涂料代理商,安稳地在小风小浪中度过余生;中策,和朋友开一个LED厂,巨大的市场容量是个绝对的机遇,但投资很大;上策,找一个基础良好的企业,销售额不能低于2亿,硬件条件出色,全盘接手企业的管理,成为该企业的股东,将企业操作上市,然后一次性挣够下半辈子的钱,40岁前退休。
听起来,前两个选择还比较靠谱,第三个选择却像是天方夜谭。
但事实上,他选择了第三个。
他找到了一个拥有20多年历史的老品牌——大象涂料,是一个拥有中国涂料产业所有国家顶级荣誉的企业。
曾经的中国涂料业,大象油漆的地位就像今天的立邦、多乐士一般闻名,随着一种叫做685油漆的衰退,乳胶漆的崛起,大象迅速开始衰败,销售只在2亿左右低位徘徊,不得突破。
大象的董事长杨少武,从他父亲手里接过了企业的经营权后便意图变法革新,让大象漆重振雄风,而刘军发现了大象的这个意图。
他单刀赴会前往大象涂料,把自己将大象涂料操作上市的想法和杨少武说了,两人一拍即合。经过历时2个月的漫长沟通后,相互约好在12月15日,正式谈判合作。
“那您找我是?”二师兄听得朦朦胧胧,不确定状况。
“我需要你在我后面出谋划策。”
刘军又吸了口烟,看着他的那双眸子简直是在发着光。
“我做了大象漆的副总裁,也要有个核心团队。不然我一个人过去肯定是会死的很难看。我发现你对营销这方面很有认识,洞察力好,好像表达能力也很好。我想让你来帮我做策划。”
刘军从抽屉里拿出三张纸,上边潦草的写了几十个字。
“我很乱,非常乱!我也是深思熟虑,决定把这件事情告诉你。我自己如果能静下心弄,估计也能整出来。但是公司的事情很多。我想来想去,这件事,只有你能帮到我。
正式谈判,总要拿些东西谈,这里有一些我写的大概要说的几个方面。你帮我捋一捋,搞成大象漆未来几年的操作规划,我们一起过去谈。”
就那样,出于被伯乐赏识的中奖感,二师兄接了这个活。
从12月2号开始,他完全将工作抛在一边,夜以继日的调研和思考,实在累了才眯一会,整整干了13个通宵,做了一个长达150页的幻灯片。他的文字表达能力很强,这是他职场生涯的特色,凡是要写的东西,都会写的很好,除了差点累死,一切都很完美。
但是最后合作谈崩了。
因为2012年的销售目标设定,大象老板杨少武的目标太激进,觉得刘军的目标保守。
事后,二师兄昏天黑地的睡了15个小时才从现实中回过神来,并没有太大的失落感。
他总结了这次事件的启示,其中一条就是,写作给他带来了很好的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让他的洞察力和策划能力变得更强。
虽然这次一步登天的大事件没有成功,但是2012年那位领导刘军被三棵树漆提升为全国营销总监,二师兄也被领导提拔到总部,做了全国营销策略经理。
可谓是东边不亮西边亮。那也是他痴迷文学给他工作带来的一次最好回馈。
忙碌的时候他并没有多在意,但一空闲下来,那些他对文字的爱念就会像海浪一般汹涌,无孔不钻,毫无防备地扑了人一身。
他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是班上的小伙伴们讲了六年的故事,被同学叫做故事大王;想起了初中高中看了很多很多小说和诗歌,在校作文比赛里常获嘉奖;甚至还想起了高中时第一次得稿费,他用那二十多块钱买了一只烤鸡和小零食,和同学们一起吃了。
是啊,他一直放不下的,是文学。
即使他在工作中渐渐把文字丢在了一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放弃了它,但是只要文学冒出一点点的线头,他就能顺着那根线头扯出整个内心世界,扯出他对文学的执念。
所以后来的后来,他就做了简书里的夜二郎,迷倒了一群迷妹,其中就有我。
以下附上二师兄的两篇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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