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高地依旧地冷,瑟瑟的秋风迎面而来,掀起我的衣角,指向我后方另一个和我同样饱受着寒冷的人。
他还是记忆中的样子,却有哪里变得不一样,在我缺席的这些年里。
“余淮。”
我终于再一次叫出了他的名字,那个曾像文身一般刻在我脑海里的名字,每每想起都会鼻酸的名字。
他歪歪头,一副无奈地样子,戏谑般地说:“我还是来了。”
苦笑。
我们就这样坐在土堆上饮尽秋风,身体的颤栗却比不得心跳的频率。
那棵树还在,笔直地立在我们身后,尽它所能挡住所有寒风。耿耿余淮的姓与名同在,而此刻的相聚,似乎圆满了当初种下它的初衷。
“耿耿,就当我是个人渣对不起你吧,我们真的没可能了。”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些吗?余淮你到底怎么了!我突然觉得你好陌生!你还是当初的余淮吗!”
“不是。”
不是,好简单却又好残忍的两个字,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地将我浇得冰冷,熄灭了我那小小的希望。
我转过身,故作大方的样子。
“那你走吧。”
待沙沙的脚步声走远,我却于荒凉的晚秋高地,将自己哭成了一个孩子。
眼泪蒸发后,嗓子干干的,我熟练地点了一支烟,将烟头烫在树上,结了一个丑陋的疤。
心开始抽痛。这种疼痛,如同我第一次拥有的耳洞,每当我转动耳钉时,耳边那咯咯回响的伤口结疤的声音。
当我再一次出现在医院的时候,我想我大概已经疯了。
同记忆里的气味一样,忙忙碌碌的身影穿插于病患与医护之间,我讨厌这个地方,不愿去见那些不属于我的离合悲欢。
这个时间点余淮是不在的。
齐阿姨仰面躺在病床上,身侧顿了一个巨大的氧气罐。倒真是病来如山倒,那个曾经咄咄逼人的女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个两鬓斑白的憔悴妇人。
“耿耿,你来啦。”
病入膏肓时羸弱的语调。
齐阿姨并不能很好地活动她的身体,她艰难地拉住我的手,眼中却早已噙满了泪花,映得眼睛如同透明的玻璃,我甚至能很清楚地看见她一伸一缩的瞳孔。
窗外的桂花树傲然耸立,满树的淡黄色的花沁出缕缕芬芳,给空气染上一丝甘甜。奈何花期将至,花朵纷纷凋落,静默地伏于地面,仰望苍穹无边无界。
“好想再看一次桂花。”
金闪闪的阳光洒下来,描摹着齐阿姨被病魔百般折磨的模糊轮廓,人,果真逝如流沙。
那一面,便是永别。
齐阿姨走了,碾碎了余淮一半的念想,也崩塌了余淮一半的苍穹,那年我二十八岁。
曾经我有过这样的想法,如今的病痛是她当初的所作所为招来的恶果,她是多么地活该,而现在,这种可怕的想法随着齐阿姨的离世入土为安。
没人会知道那时的我是多么地恶毒,一心只想着自己要过得幸福,却将他人的美满生活置之度外。原来有时候,拥有比失去更让人痛苦。
齐阿姨离开的第二年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那个我曾朝思暮想的少年的妻子,穿着我曾梦寐以求的婚纱,嫁给了我梦寐以求的少年,人生大抵是结束了一半。
婚礼那天,原属于双方父母的四个空位,悄悄地被撤走了一个,我远远地看见余淮望着那个消失的空位微微发呆。
“无论生老病死,贫富贵贱,你都愿意和他在一起吗?”
“我愿意。”
在我说我愿意的那一刻,余淮眉眼带笑,逆光而行,青涩的模样,青涩的少年,像一袭光,瞬间点亮了我微茫的世界。
谢谢当时的你,原谅我的固执与懦弱,也谢谢当时的你,喜欢这样一个我。
然而人生不总是以圆满收场,譬如贝塔。
婚礼那天,贝塔没有来。而后我向她问起缘由,原来,不只是那样的我,远方还有一个贝塔在等待她梦中的良人。
而那个她曾以为的良人,在我婚礼的那天,领着他的妻儿。
人生并不短暂,却也并不漫长,你我忙忙碌碌于时间之海中打捞生活,冥冥中却悄悄了损毁了渔网,有些东西便被遗落,直至沉入深海,深不见底。
从振华毕业后,贝塔没有回来过一次,即便是振华百年一次的校庆,她终究面对不了。
张平有属于他的生活,或许他会同妻子吵架,或许他会为孩子操心,但在他所有的顾虑里,都再不会出现贝塔这两个字眼,生活的步调让他将她忘得彻底。
半月后,我收到一个从北京邮来的包裹,是一副画。
画上画着婚礼现场的我同余淮比肩而立,雪白婚纱的我笑靥如花,拥有着属于我的少年,微笑着我的年华。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不用猜我也知道是谁。
路星河,别来无恙。
时间辗转流逝,时光将每个人打磨得越发佝偻,越发憔悴,张平于时光的裂缝中求得解脱,抛下一对妻儿。
那是贝塔唯一一次回去见他,在他的葬礼上。葬礼那天,贝塔一袭黑色的长裙,戴一顶漆黑的帽子,将自己的眼泪悉数藏在黑色的帽檐。那个我曾以为的假小子,现在也成了姑娘,她会穿长长的裙子,会穿漂亮的高跟鞋,也会像其他姑娘一样在自己爱人面前流泪。
对所爱的事物若不能狠心舍弃,回头一次便想永生永世拥有。今天的贝塔,我觉得她格外地漂亮。
我迈出我前脚的光阴,收落一地的距离。
年深日久,我开始了遗忘,譬如如何换洗衣物,如何洗脸刷牙。
医学上把这种遗忘称为阿尔茨海默症。
莫名的病痛在为我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更是为我带来了更多的关怀,我有恃无恐地肆意挥霍着,在我所剩不多的年月里。
天气已然入冬,南方纵然不会飘雪,但刺骨的寒渗入皮肤,依旧会惊起一阵颤栗。
沿着老街一直走一直走,竟到了振华,纵然它早已不复当年的模样,但我依旧认出了它。那些年你我耿耿于怀的东西想必不会再有了。
如若世上每一样事物非要有一种颜色,那么耿耿于怀的颜色,我想,大概就是振华的颜色吧。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想回到振华放榜那天,好好地向你做一次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耿耿,耿耿于怀的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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