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已经读完,作者的语言朴实无华,一遍读完似乎满脑子都是福贵经历苦难、接受苦难、乐观生活的印象,但细细品味回味,一个立体的人物形象在眼前慢慢凸显出来,那就是女主人公--家珍。
电影里饰演家珍的巩俐家珍,城里米行老板家的千金出身,长得漂亮身段也好,福贵当初一眼就看上了,迫不及待地娶回了家。大家闺秀出身的家珍,身上没有一点蛮横娇纵的样子,除了在福贵还是混蛋时表现出来的隐忍在现如今不可取,其他诸多优秀品质如聪明果断、意志坚定、性格坚韧、自强不息、在能力范围内永远保持自己和家人体体面面等,在今天依然是十分宝贵、闪闪发亮的。
那个时代的女人再怎么能干,都过得很隐忍,哪怕丈夫再混账也会守着过一辈子,这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是大环境的问题,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对妇女的要求,是整个社会对妇女的限制。
家珍也不例外。福贵还是有钱人时常常嫖娼赌博,家珍拐弯抹角地提醒过,福贵自然不听,她也只能默默忍受着,亦如婆婆当年忍受公公。虽然后来忍不了了,挺着怀着有庆的大肚子去妓院跪求福贵不要再赌,但被福贵当众踹打也不起来,福贵没办法找人把她拖出去之后,她就默默回家了。
这种隐忍现如今自然不可取,今时今日社会早已不同,社会进步,女性的生存环境、施展才华的空间越来越广阔,女性的自我要求也越来越高,不断自我进步提升。能力强的现代女性退能相夫教子,进能拼搏职场,老公疼了就好好过日子,敢一堆恶习还家暴,分分钟可以离了重新生活。就算是一个人也能过成她人艳羡的样子。
除了隐忍这一点,剩下的全是优点。
1. 聪明果断,意志坚定。
福贵败光家产变成穷人后,之前受够了福贵鸟气的家珍她爹敲锣打鼓带着轿子来接她回娘家,这肯定是要断了她跟福贵的关系。
彼时女儿凤霞4岁,家珍肚子里怀着七八个月大的有庆,她没有多犹豫,果断留下凤霞,上了轿子跟着她爹声势浩大地回了娘家。
这样做既保全了她爹的颜面,也有利于有庆顺利出生,出生后能过一段好日子,同时让凤霞继续陪在福贵和婆婆身边也能彼此多份念想,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她一定会回来。
后来有庆生下来仍然随福贵姓徐,虽然书中没写,但我想这一定也是家珍坚持的结果,不然按照她爹的脾气肯定是要姓他们老陈家的。包括有庆半岁后,家珍带着有庆回来,陈老爷一定也是不同意的,他把家珍接回娘家就没想让她再回去,只是家珍执意要回他也是拦不住地。看看,多么聪明果断、意志坚定的家珍。
2. 性格坚韧,自强不息,永保自己和家人干净体面。
家珍生病后,不想自己成为废人和累赘,仍然力所能及地劳动着,拼尽全力照顾家人的生活。能硬撑着干田里的重活就干重活,干不了重活就干田里的轻活,轻活也干不了就干家务,扶着墙也要擦擦这扫扫那,等腿都实在无力下地了,就坐在炕上做些针线活,直到只能躺着啥也干不了。
生病的日子里她一句苦都没喊过,只是时不时地问福贵:“我会拖累你们吗?”“我还能养活自己吗?”直到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崩溃大哭。
她爱干净,任何时候都把自己捯饬的干干净净,哪怕只能躺在床上头发也要捋的整整齐齐。一辈子唯一一次披头散发,是得知凤霞死时,那会她已然是哀痛到了极致。
家中贫苦,大人孩子的穿着都打着补丁,但就算打着补丁也是干干净净,尤其是每次进城,不论是福贵、有庆、凤霞因为什么原因进城,总被家珍穿得干干净净,一些重要场合更是尽所能地把家人打扮体面,比如要把凤霞送走时给她穿上水红色的衣裳;凤霞相亲时,翻出自己以前的衣服给凤霞做了件新衣裳。
3. 心地善良,孝敬老人,知恩图报。
闹饥荒时,家珍回娘家寻来珍贵的一小袋米,一家人关起门来悄悄的熬米粥喝。但家里烟囱冒烟引着几个村人带着队长来蹭吃,虽然这些人来时他们已经喝完,但满屋里来不及散去的米香引得几个村人翻箱倒柜。
村长聪明,打发走了其他人,自己留下来央求“有好吃的分我一口”,善良的家珍想着队长以前多次照顾她们,就强忍着不舍从贴身的米袋里抓了一小把给他,队长走后她心疼的直哭。要知道那会的一小把米可是能救命的!
婆婆病重,家珍二话不说把生有庆后从娘家带回来的两个银元,全部交给福贵进城去请大夫,那会家里已经非常贫困了,两个银元应该是家里仅有的钱财,家珍丝毫没有犹豫全部拿出来给婆婆治病了。
在有庆为刘县长媳妇献血死后,家珍一度不能原谅刘县长--与福贵生死与共过的春生,那是自己唯一的儿子,怎么能原谅?但是当文革中,春生被打成走资派受尽折磨想死时,家珍选择了原谅他,并以“你欠我们一条命”为由刺激鼓励他活下去。
你们说这样处处闪闪发光的家珍怎能不惹人爱?!余华也定是偏爱家珍的,不然笔下不会着墨如此之多、如此饱满,而且在她死后以福贵的口吻称赞到:“家珍死得很好,死的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
我爱这样的家珍,闪耀着光芒的家珍!
闪耀着光芒的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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